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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香港山寨媒体的生存之道:招童工、募捐众筹、吃人血馒头…

橙子君 橙新聞 20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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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香港记者门槛是越来越低了——一部手机、一根自拍杆,再穿上反光背心,就可以自称是香港记者,在示威现场进行直播,大发“示威财”。


什么?做“记者”还能发财?橙子君做了这么多年记者,还是穷得只有理想……


然而,记者本来就是个理想色彩浓重,又非常有专业性的职业。要知道,以前人们一提到“香港记者”,想到的都是这样↓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在两会上提问。图:人民网

再不济也是这样↓

港记10年前围堵央行前行长周小川。图:大公报

香港记者的这个敬业梗也是经久不衰↓


直到去年6月开始的修例运动,发现“香港记者”这个响当当的职业被人滥用,形象也是一落千丈……


图:法新社


这些所谓的网媒记者素质良莠不齐,采访时乱象频出,常常招来公愤!

今年5月10日,网媒“全民记者”的一名男记者在直播旺角示威期间,以猥亵言语评论女警身材,更作出性骚扰言论,甚至聚焦拍摄女警胸部。

“全民记者”直播时,以粗言秽语评论女警身材。图:大公


同一天,警方在示威现场带走一名12岁姓陆的男童,他报称为“深学媒体”的“学生义务记者”,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政府发表声明,强烈呼吁未成年人士应停止参与任何在示威现场的采访活动。

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等多个新闻组织也发表声明,批评有组织涉嫌鼓动未成年人士以记者之名现身暴乱现场,行为极不道德。

图:大公


《星岛日报》统计资料发现,除开主流新闻媒体及网媒、大学网络媒体,有派员采访示威活动的本地网媒有54家,当中约9成通过社交媒体直播,并且大部分报道夹杂着粗言秽语。

甚至还有“假记者”的身影!

加拿大Youtuber Toby Gu用Amazon买的媒体背心,配上自己伪造的记者証,在示威现场“体验”夹在警察与示威者之间的感觉。图源:Toby Gu Youtube频道

不难发现,香港不少示威现场穿上黄背心的“记者”及义务急救员比正儿八经的示威者还多,当警方行动期间,这“记者”往往一拥而上阻碍警方执法,令场面变得紧张。

元朗“七.二一”事件一周年的违法示威中,逾百记者挤满商场通道。图:星岛

警方为查清真正记者身分截查时,发现当中不少是来自非主流的网媒及学生记者。



香港啥时候冒出了这么多网媒?




翻查资料发现,有39家网媒是在去年6月爆发反修例示威后成立的,占整体54家网媒的72%,当中逾9成没有注册公司,也没有公开办公地址。

警方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士参与破坏公众的违法活动。图:星岛

这种不靠谱的小作坊,新闻质量无法保证,招聘员工时也十分黑心.......

翻阅网媒之前发布的招募广告,发现不少都是招聘“义务记者”,分文不付!还有过分的,竟要求获聘记者承担营运开支。

自带薪水打工?所以在这些网媒当记者的是图啥?


网媒没工资发,招聘记者要求也低,通常不设学历、经验和年龄要求。

《星岛日报》记者假装14岁少年,发讯息应征十多家网媒,有负责人表明欢迎中学生加入,并讲明义工记者因工受伤没有保险赔偿,“如果没钱(治疗),帮你搞众筹!”


另外,这批网媒缺乏广告收入,当中14家公开呼吁“课金”,其中“社X媒体”公布4月份收支状况,显示约31000元(港币,下同)收入来自捐款,扣除开支后利润22000多元。


这些网媒质量参差,若不借机会“发示威财”,又怎么会那么容易收到打赏呢?

今年5月底成立的一家网媒社交专页,管理员 J 同时涉嫌经营电召黑车业务,被人指责违反承诺,没将部分收益支援“手足”,遭不少人质疑“吃人血馒头”。

由于不满J疑以“撑手足”名义牟私利,多名记者近日要求他交出社交专页帐号和密码,并交还部分收入,但 J 拒绝及关闭专页,不久另设同名网媒。

理大暴动。资料图

另外,曾任职一家所谓新闻台的男记者,去年11月17日理工大学示威者与警方对峙时进行直播,表示2名同事被捕,并提供个人银行帐户,呼吁观众“课金”协助两人保释,不少人随即捐助。


结果被捕的两人被释放,并强调没有收取款项,怀疑是有人中饱私囊。


有小伙伴一定有疑问——

这么乱,就没人管管?


实际上,在言论自由的香港,媒体也并不是完全放养的……

电子传媒(主要是电视和电台广播机构)分别受《广播条例》(第562章)和《电讯条例》(第106章)的发牌制度规管。

TVB大楼。资料图

印刷媒体(不论是报章或杂志)须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第268章)注册。印刷媒体并须遵守一般法律,例如有关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或刊登不良医药广告、防止发布儿童色情物品、版权保护和诽谤等法例。


但是!网媒目前不受规管,任何人均可自称为公民记者或某网媒的记者,要对这种或许只是开了个Youtube频道、运营着一个Facebook主页的所谓媒体监管起来,相信也十分困难。



就像内地可以整治X手、X音等视频平台,但永远无法杜绝不良主播的出现。



警方:重新定义“传媒代表”


实际上,香港警察一直很配合港媒的采访工作,香港警务处《警察通例》要求警方在现场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及不应妨碍传媒摄录。

图:香港中通社

不过,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早前去信4个传媒工会的主席表示,警方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包括两类,一是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播机构,二是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及电视广播机构的记者、摄影师和电视台工作人员。

消息指,有关修订将于明日(9月23日)生效。

暴乱活动期间,不少身穿反光黄间背心的“记者”围着警方拍摄。图:大公报

现行《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包括持报馆、通讯社、电视台及电台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或持有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

可以说,在这之前,便哪个香港本地注册的媒体组织给你发个证就可以当记者了,门槛相当低~

前在GNMIS上共有205间传媒。要知道,大部分学生媒体、在反修例运动期间成立的网媒,都是没登记的这次通例》修改了可就不一样可以限制没有这些没有登记的媒体、包括网媒代表日后在现场采(捣)访(乱)

图:星岛


郭嘉铨在信中表示,自去年6月以来香港发生一连串公众活动,吸引数以百计的记者在现场进行采访,但警方先后多次发现有自称记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碍警方工作,甚至袭击警员,增添警方执法的难度。

郭嘉铨又指,“传媒代表”的定义经修订后更清晰明确,能让前线警员更快捷有效地辨识传媒代表,在不影响行动效率下尽量配合传媒工作。


黎智英被捕。资料图


例如警方在8月10日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层,并派出数以百计警员进入将军澳壹传媒大楼搜查,多间媒体遭拒绝入内采访。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指,警方正试行新措施,只有符合条件的“可信媒体”才会获准进入封锁线内採访,“可信”的标准,要视乎有关媒体过去表现,包括有否持平报道、有无阻碍警方工作等。

虽说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并不能杜绝鱼龙混杂的网媒,但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瞎蹦跶的机会~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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