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公众号的推送时间被打乱了,橙子君不想错过你,想把最好的推送第一时间分享给你!你只需要点击右上角“...”,然后点击“橙新聞”,再点击右上角“...”,设为星标就可以啦~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终审法院先后有两名澳洲及英国的海外非常任法官辞任,昨日(3月30日)再多两名非常任法官宣布辞任终院职务,他们分别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Robert Reed),以及去年才获委任的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贺知义(Patrick Hodge),辞职即时生效。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右)及副院长贺知义。
本来,合则来不合则去,香港两名洋法官辞职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这两人给出的辞职理由却太过荒谬,英国政府也在中间搅浑水,引来外界谴责。
韦彦德昨发辞任声明表示,英国最高法院委派法官来港出任终院职务,以履行对香港九七后的承诺,英国政府一直予以支持,认同做法符合国家利益。但自《国安法》生效以来,这个立场“愈见争持”,并抹黑“即使香港法院对法治的承诺持续备受国际尊重,但让最高法院法官继续出任终院法官,难免被视作是背弃政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政治背书”。英国副首相蓝韬文也出来泼脏水,指《国安法》底下“言论自由及对政府作出真诚批评都会被视为犯法”,同意英国在职法官不再适宜在香港法院出任职务。英国外相卓慧思表示,欢迎及支持英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又污蔑《国安法》实施后,政府一直打压言论、新闻及结社自由,“情况已到一个临界点”。
其实他们对香港国安法的污蔑根本站不住脚——
韦彦德指“背离政治自由和言论自由价值观的政府”,认为国安法的订立损害了香港的政治自由和言论自由。然而,身为一个资深的法律界人士,他的指控却拿不出任何理据。国安法实行以来,针对的都是损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及行为,每宗个案都经过独立的司法审讯,过程公开透明,何来损害人权自由?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晚发声明对法官辞职一事表示遗憾与失望,并强调“我们必须坚决强烈反对任何指两位法官的辞任与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或与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有关的失实指控。”
特区政府发言人也说:“我们不能接受任何针对有关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的无理指控。令人震惊的是,一些海外政客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对香港局势作出毫无根据的诬蔑,蓄意抹黑。”
(点击查看大图)
至于说国安立法,英国早于1351年已经设有叛国罪,可以说是国家安全立法的“始祖”,而且英国的国家安全法例较香港更广泛,甚至更严苛——例如英国有“隐匿叛国”罪,如果有人知悉他人犯叛国罪,而未有合理时间内上报,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为应对恐怖主义,英国政府在美国911事件后,十年内接连订立了多项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法例,赋权执法部门,可以长期拘留恐怖分子、搜查其住处。2019年通过的《反恐和边境安全法案》中,甚至可禁止英国公民前往或停留在国外“指定区域”,违例者将面临最高10年监禁。
如果按照韦彦德和贺知义的标准,这些法例是不是损害公民的政治自由和言论自由?为什么他们仍然要为这些法律服务?这不是双重标准吗?
有评论人认为,英国误解了香港普通法和香港国际地位,未能认识到撤回法官反而倒逼香港实行真正的司法独立和香港普通法的接地气成长,而香港国际地位不是英国恩赐或维系,而是中国市场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格局加以维护。撤资、撤法官、贬损香港法治和自由、以意识形态化手法削弱香港,最终只能将英国在香港的利益和影响降到最低,而只要中国坚持“一国两制”和改革开放,以中国如今的经济体量、市场吸引力和技术与全球化的布局能力,时间线愈长,英国的战略代价越凸显。汤家骅说,欢迎其他普通法法官参与终院审讯,并希望能继续参与维护法治的工作,强调回归二十多年,终院的工作和认受性已是有目共睹和无庸置疑。他指,坚信无论外国法官参与审讯与否,香港的司法体制也绝对有能力独自站起来,以事实和判决证明独立性和维护法治的能力和决心。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两位法官辞任后,现时终审法院有四位本地非常任法官和10位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韦彦德和贺知义分别于2021年下半年最后一次参与审理终审法院案件。终审法院并无安排他们于2022年参与审理案件。
张举能表示,终审法院并无安排韦彦德和贺知义于2022年参与审理案件。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不担心法官辞职事件影响香港金融地位。他认为,事件背后的政治动机清晰,而香港法治基础稳健,是行之有效 。
许正宇表示,不担心法官辞职影响香港金融地位。
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法治的香港。任何外部干预都动摇不了香港的法治基础和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的信心,动摇不了中方坚定维护“一国两制”和国家安全的决心,也阻挡不了香港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历史大势,敦促英方认清现实、摆正位置,立即停止荒唐错位的政治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