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即将实施!事关校外培训

缙云发布 2024-01-04

近日,教育部发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明确“隐形变异”培训罚则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校外培训

从重处罚!

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



教育部最新颁布

10月15日起施行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图源:教育部


明确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形式


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从重处罚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等。


图源:教育部


<End>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我们发布的权威信息,请将“缙云发布”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别忘记点下“赞”“在看”



大家都在看

➤ 张赟来缙检查指导仙都黄帝祭典筹备工作时强调:务实高效做好筹备工作 确保祭典活动精彩圆满

➤ 凝心铸魂强根基 团结奋进新征程——“之江同心·浙丽爱国奋斗”事迹宣讲活动在缙举行

➤ 缙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 王正飞主持并讲话

➤ 持续严查!缙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 官宣!缙云二孩、三孩家庭,发钱啦!



信息来源:教育部

编辑制作:缙云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编辑部


点小花花,让大家知道你“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