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万元!缙云家里有老人的看过来!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补贴政策,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
一、适用对象
居住在缙云县范围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二、补贴原则
1.一户一改。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申报、统计和补贴。
2.先到先得。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质量控制,根据实施改造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3.改造为先。适老化改造首先解决老年人如厕洗澡、行走等方面安全,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类适老产品。
三、补贴标准
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核定补贴(具体见附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
60—79 周岁的老年人补贴 50%;
80 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 60%。
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补贴范围包括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其他类物品和材料。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申报流程
1.申请改造。改造前,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
2.上传材料。在改造完成后,由老年人家庭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
3.审核拨付。县民政局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
咨询电话:缙云县民政局 0578-3016970
适老化改造项目
补贴范围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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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陈翊
编审:虞萧逍
监制: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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