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研习沙龙】倪雨苗主讲《毒品犯罪的死刑辩护》
2017年6月26日,正值国际禁毒日,由我所上海分所副主任倪雨苗为大家主讲《毒品犯罪的死刑辩护》。
授课环节
倪律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政策导向及判处死刑与否的标准。结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倪律师分析了当前毒品犯罪的案发及刑罚情况。倪律师指出,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当前的刑事政策总体以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为导向,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死刑与否以涉案的毒品数量作为重要基础,并结合其他涉案情节进行综合考量。
随后,倪律师重点阐述了毒品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并就掺杂掺假毒品数量的认定,特情引诱,以贩养吸,初次犯罪,共同犯罪,家庭成员共同犯罪等实际辩护工作中常见的九方面情形进行深入分析。
最后,倪律师总结了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建议各位律师要将法律法规、会议纪要了然于心,对各高院典型案例进行归类梳理,全面列举案件涉及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并提出对诸如毒品的提取、扣押、搜查、称量、取样、送检等重点程序性环节要做最细致的审查。
互动交流环节
授课结束,与会律师分别就倪律师此次授课进行点评,并就毒品犯罪所涉及的政策导向问题、劝人自首的处理、毒品的鉴定、特情引诱如何发现等相关问题向倪律师进行提问,倪律师一一进行了回答。
总结点评环节
我所主任徐宗新提出,点评既要保证专业度,也要具备全面性,并评选出黄罗曼、张春丰两位并列最佳点评人。
主讲人简介
倪雨苗
职务
总所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上海分所副主任
教育背景
嘉兴学院 管理学学士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所获荣誉
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届运动会中女子青年组铅球第一名、杭州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嘉奖”。
执业经历
2014年7月-2015年9月,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15年9月-2017年3月,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7年3月-至今,浙江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参与或主办的重大案件:
张某某盗窃案
毛某某盗窃案
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张某某贩卖毒品案
傅某某受贿案
袁某某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李某某非法拘禁案
郭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伍某某贩卖毒品案
倪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林某某非法经营案
陈某某私分国有资产案
刘某某受贿、贪污案
张某某故意杀人、诈骗罪案
卢某某故意杀人案
楼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崔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胡某某诈骗案
文字编辑及校对:贾小玉 陈奕奕 排版设计:黄罗曼
靖霖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10月19日获批成立,系浙江省首家、全国第三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杭州,已在南京、上海、北京、宁波、义乌、温州设立分所。目前设有“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刑民交叉研究与辩护部”等10余个专业部门,有近百名律师组成刑辩专业团队专门从事刑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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