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要闻】我所召开纪律警示教育大会
2018年3月12日周一上午,我所全体成员召开纪律警示教育大会,此会议由我所徐宗新主任向总所及各分所全体成员传达《2017年杭州律师违规受处分警示报告》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微信语音群对总所及六家分所的每位律师进行直播。
徐主任结合2017年有关处分事项,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1
关于接待、收案
主要包括四点:一是律师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二是非律师以律师身份办案,三是律师以非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同案代理。我所律师在接案时,要严格按照律所规章制度进行登记,严格审查同案当事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
关于收费
主要是私下收费情况。私下收费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埋下了隐患。我所律师要严格禁止私下收费,包括办案费、差旅费、其他办案费以及财物、风险收费等情况。
3
关于办案
禁止会见中递纸条、串供、抽烟等;举证与取证中虚假举证、取证;未遵守职业回避期间的规定;支付介绍费;不正当竞争与宣传;代理不尽责等违规情况。我所律师要与当事人,及时沟通,不产生矛盾,如有误会,及时化解;与律师同行要进行业务上的良性合作,不能进行利益输送。
4
关于律所管理
禁止未及时、规范归档,对不符合条件申请执业,为非律师提供职业便利,与非律师合办律所,取保期间办理案件等情况。我所律师要积极配合行政,做好律所管理工作。
5
关于律师言行
主要涉及到律师的公开言论与公众形象问题。我所律师要注意言论得当,形象得体。
★徐主任提出,律所的办理、管理及运营工作需要每一位律师参与其中,律所的荣誉亦是每一位律师辛勤工作所得,希望全所律师高度警示,珍惜荣誉,防范好风险,规范化执业,实现个人发展与律所发展的共赢。
文字编辑及校对:叶双瑛 排版设计:叶双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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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10月19日获批成立,系浙江省首家、全国第三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杭州,已在南京、上海、北京、宁波、义乌、温州设立分所。目前设有“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刑民交叉研究与辩护部”等10余个专业部门,有近百名律师组成刑辩专业团队专门从事刑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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