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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条!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发布

浙江新闻 2020-09-18

近日,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发布,为下一步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指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旅游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


2.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根据全省“五色图”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情况,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4.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6.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点穴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8.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9.员工、游客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0.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1.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12.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13.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1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15.及时总结景区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景区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二、游览组织


16.各类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


17.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18.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19.旅游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20.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21.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22.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23.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


24.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25.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26.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27.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28.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29.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


30.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31.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32.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33.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三、公共卫生


34.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


35.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36.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37.加强景区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有序恢复项目建设,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四、购物娱乐


38.景区的购物商店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39.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40.落实娱乐场所的自然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


41.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42.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五、餐饮住宿


43.景区内的餐厅(茶室)、住宿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44.景区住宿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45.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46.酒店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47.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48.根据宾客需要,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


49.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50.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51.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52.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53.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


54.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


5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56.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57.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58.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59.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60.加强对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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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班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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