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
2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在省政府和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及资金、土地、环境等各项资源要素基本具备,我委拟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项目平面示意图
一、项目基本情况:线路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新建海底隧道至舟山市金塘岛、新建跨海大桥至册子岛及本岛,终于定海区白泉镇,线路全长77.004公里。铁路等级高速铁路、双线、预留轻快货车运输条件、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梁33座全长27.764公里,隧道17座全长 35.246公里。沿线设邱隘(接轨站)、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共5座车站,其中新建 4 座,另改造宁波东、云龙站,舟山站设动车存车场。工程建设工期6年,铁路工程总投资270亿元。
二、建设必要性:项目连接宁波枢纽,打通舟山与内陆腹地,并通过沪昆铁路与全国各地联通。建设该项目,对于完善国家快速铁路运输网、构建我省“1小时交通圈”,形成大陆与舟山岛间最为便捷的客运通道,填补我省最后一个设区市不通铁路的空白,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和沿线地区旅游业发展,实现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巩固国防,促进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发改基础〔2016〕1536号)和《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要求,公示时间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3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2037办公室)或发邮箱zhouhb.fgw@zj.gov.cn。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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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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