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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来了!符合要求的赶紧申报

浙江新闻 2020-10-16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开展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等,同时公布了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具体有哪些变化和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注:评审工作相关表格,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其他有关评审要求和程序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仍按照省人力社保厅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执行。

 

2020年度,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将从六个方面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来看看主要有哪些内容~


加强职称评审制度建设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订《浙江省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完善评价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推进科研院所职称改革


2019年自主评聘试点的科研院所应总结试点经验,加以完善,推进改革再深化,达到改革目标。今年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试点的基础上,拟在吉利汽车研究院开展试点工作。


推进工程技术领域职称改革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拟在人工智能、安防工程、汽车制造、汽车维护等领域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办法,适时开展试点工作。

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召开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工作现场会,交流总结好的改革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深化自主评聘改革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探索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教师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更加充分体现学校的评价权重,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今年普通高中原则上全部纳入自主评聘范围。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改革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岗位类型和岗位特征,更加突出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更加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更加突出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和市场、企业的实际贡献,制定更加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


稳妥推进改革,完成现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过渡,组织开展首批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指导市地开展改革后中职教师职称评审。


开展职称评审复审工作


在各高评委自查的基础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高评委开展日常考核和巡查。同时,省人力社保厅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的复审工作,并将各高评委的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复审的重点内容。

点击可查看《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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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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