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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这类通报密集推出,为何受处分者往往是他们?

浙江新闻 2020-10-16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政已阅 Author 政新


明天就是端午小长假了。


如果认真去看各地纪委监委网站,就会发现:近期通报非常密集,甚至有一类问题的通报,通报中的处分对象,往往会有这么一类人:相关单位领导。



这是种什么问题?为何被处分对象里会有单位领导?密集通报的意思很明确:警示。为什么这类问题要节日前密集通报?


今天来聊聊。

 

这是种什么问题?

 

那就从近期的通报聊起。


开化县的通报中,有这么一个案例:从2014年开始,开化县池淮镇芹源村就以轮流值班、工作辛苦等为由,为村主职干部每人发放值班工资。2014年是每人2880元,2015年至2017年是每人每年3360元。


江山市的通报中,也有这么一个案例:江山市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陆贤和为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了较多的名目:除了G20安保奖金和液化气补贴、书刊费、下乡补贴,还有信息技术服务费、数据服务费,甚至还有工会委员职务补贴,总额达20.4万元。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这个问题就是违规发放津补贴。


这方面,可以说的东西,其实不少。


比如说,钱怎么来有讲究。


大部分是直接从账上走。


有的就不是了,而用了另一种办法:巧立名目套取。


诸暨市通报了这么一个案例:2015年至2020年4月期间,诸暨市浣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理陈敏通过虚开苗木款、材料款发票及伪造工资表等方式套取单位现金,以油贴、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向员工发放津补贴、实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0700元。


还有手法更巧妙的:单位“揽私活”赚来钱,然后拿这笔钱来发津补贴的。


安吉县公路管理局有个良朋养护站,这个站的原站长郎惠明用了站里设备,也用了站里的人,私自承接了一些项目:辖区内相关村道维修工程、帮助企业绿化施肥、清洗污染路面,“赚”到15.556万元,然后用这笔钱来发节日福利。


发的对象,也有讲究。


一般来说,违规发津补贴或福利,对象是自家单位的人。


但也有例外。


比如说,云和县的通报里,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云和县国资公司下属原路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它就给云和县国资公司兼职人员违规发了补贴,共计4.29万元。


从上面的相关案例,同时不难看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大家参与、人人得利,但做出决定的,一般是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拍板的人,都会受处分

 

谁拍板,谁受处分。


通报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开化县池淮镇芹源村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中,有5人受到处分:今年5月,村党支部书记方的荣、村委会原主任黄应初、村监委原主任方建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6月,村委会主任黄宏奕、村监委主任黄红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江山市民爆物资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中,有4人受到处分:公司总经理陆贤和、财务科长毛建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先后分管财务的两任副总经理杨建敏、毛时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至于诸暨市浣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今年6月,诸暨市纪委决定对公司经理陈敏予以立案审查。


关于安吉县公路管理局良朋养护站的问题,有2人受到处分:2020年4月,原站长郎惠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站工作人员潘洪珍受到警告处分。


这个案例中,有个细节必须要提一下:良朋养护站“赚”到的那15万多元钱,由潘洪珍记账后,存入了郎惠明的个人银行账户。


而发生在云和的那个问题中,2020年3月,公司原董事长郑益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公司原监事长谢丽美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拍板的人,都受到了处分。

 

为何时不时有人“顶风作案”?

 

“顶风作案”的还不止以上这些——


前段时间,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发布了2020年5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里面的数据是5月共查处348起,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0起。在4月,共查处了25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数字是28起。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明知违纪,为什么有些单位领导还要我行我素呢?


原因相当复杂。


从表面来看,主要还是不少单位领导心存侥幸、麻痹: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而且就算真被发现了,也是人人“雨露均沾”,大家都得了好处”,因此会“法不责众”。


如果从更深层次来看,还可以看出更多。


有时是这么一种“逻辑”在作怪:钱发了,大家的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局面就打开了,工作也就得到推动了。


像2017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报》登了这么一件事:安徽省天长市林业局下属单位苗圃前后两任主任被查处,时任苗圃主任董玉凤这么为自己辩解:“用单位自有资金为大家发福利又不是我的独创,我担任主任后,为了聚拢人心多做点事,沿用了过去的老办法,有啥错?”


曾有媒体报道,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自创了相关“工作方法”:专门赶在节假日前,来违规发津补贴,据说这样可以让下属“更有感觉”。


还有一种心态是怕“打破惯例”后,“失了人心”“影响内部团结”,自己位子坐不稳。


因为同意违规发中秋过节费,江西会昌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刘健民吃了处分,他说是考虑到自己刚调任不久,一来就把单位惯例打破,大家对他会有意见,就同意发了。


其实这些想法,都非常不值。


只要看看后果就知道了:一是自己要挨处分,二是吃了处分后,相关财物要么予以上缴,要么予以清退,纯粹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过节,其实还是好好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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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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