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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电子驾驶证、行驶证”沪苏浙皖四省市互认!

浙江新闻 2020-10-15

今天(9月30日)起,沪苏浙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正式实施互认!这意味着“电子证照”领取以后,不仅在浙江省范围内,在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也可以用,再也不用担心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


近期,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正式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升级。


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实行长三角地区电子驾驶证、行驶证互认应用的通知》(浙公交网【2020】71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开展长三角地区电子驾驶证、行驶证互认应用的工作协议》。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行电子证照在路面查验、违法处理中互认应用。


也就是说,今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后续不涉及扣留证件,现场按简易程序处理的违法,同样予以认可。


电子证照如何申领


目前市民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高德等平台申领电子证照,并在路面查验和路面违法处理中应用。


举个例子,如果选择在“浙里办”APP申领,登录后可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证件”,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1.目前,认可的电子证照出示渠道主要为一市三省官方政务服务APP: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


2.驾驶人只能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和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3.由于数据同步原因,部分用户暂无证件信息,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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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浙江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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