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18周岁以上居民新冠疫苗接种免费!不论是否浙江户籍、是否参加医保
3月14日,浙江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3月14日24时,浙江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1例,均由境外输入。
2月22日起,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全部动态清零,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但是,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对控制乃至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具有特别重要意义,接种疫苗已成为世界各国抗击疫情的重要措施,均在积极迅速的推进。
一、前期我省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情况
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国家统一部署之前,省疫情防控办于2020年9月印发了我省秋冬季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2020年12月,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安排,按照保障重点、应种尽种、确保安全、知情同意的原则,重点对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装卸搬运、船舶引航、民航空勤、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生鲜市场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疫情风险较高国家和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开展接种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实施方案和接种工作手册,成立了省级预防接种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设置接种单位、加强疫苗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种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稳妥有序安全开展。
各地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各部门迅速行动,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克服种种困难,周密组织实施,在原有社区预防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范增设了接种点,就近为重点人群提供接种服务。目前,全省共设立了1967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已累计接种334.92万剂次,已有139.62万余人完成了两剂次的全程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不高于国家公布的其他疫苗报告发生率,主要以皮疹为主,未发生疫苗接种相关死亡、严重残疾等,所有异常反应病例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接种工作平稳顺利,为下一步做好居民免费接种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本轮居民免费接种工作总体安排
2021年3月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部署会后,我省迅速行动,省疫情防控办于3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部署会,在总结我省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18周岁及以上居民免费接种工作。
本次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免费接种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涉及人群最广的预防接种活动,是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的战略性措施,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我省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全力保障接种工作稳妥有序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班运作,统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联络员制度,统筹协调全省疫苗采购供应、储存运输、安全管理、接种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综合保障、宣传教育和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定下发了居民免费接种工作方案,明确了下一步我省居民免费接种工作原则、接种顺序、疫苗供应管理、接种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等工作内容。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我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建立了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周密组织实施,确保稳妥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严格标准,整合资源,合理设置接种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在前期规范设置管理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方舱式临时接种点设置管理要求》,指导各地规范设置管理临时接种单位。各地在综合评估辖区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基础上,按照就近方便、高效服务的原则,合理规划、规范设置接种单位,配足配齐人员和设备设施,向社会公示接种单位信息,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接种服务。社区预防接种门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种点在优先保证儿童免疫规划和其他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向社会开放。各地政府可征用大型展馆、运动场馆等场所设置方舱式临时接种点,解决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空间有限等问题,以满足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需求,提高集中接种服务效率,更好地落实属地接种责任。
三是数字赋能,优化流程,规范有序提供接种服务。本次疫苗接种采用行业单位计划安排与面向个人预约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疫苗供应情况有序提供接种服务。也就是说,相关行业、集体单位人员可通过单位统一安排预约接种,其他人员可按照接种门诊公示的预约方式自行进行预约接种,或者向所在社区进行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身份证按时前往预约门诊接种。“浙里办”的新冠病毒疫苗专区提供个人自助建档等功能,可大大提高信息登记准确性、缩减门诊排队时间。后续,将根据疫苗供应保障、接种门诊信息系统部署等情况,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接种单位及时开放网上预约服务,方便居民就近接种。具体接种门诊信息和预约方式,由设区市统一对外公布,届时,有接种需求的居民可根据公示指引进行建档、预约。各接种单位将按照规范,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资质且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过程中加强健康问询,严格把握禁忌症,规范实施接种服务,保障接种安全。
四是加大培训,积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对近2万名接种单位医务人员从疫苗管理、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救治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我省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的优势,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划片包干、驻点开展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急救的,指定救护车快速转运,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省级预防接种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随时待命做好全省指导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五是部门协同,落实疫苗全流程管理措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督促指导研发生产、储运、使用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苗冷藏保管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疫苗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出入库、使用、报损等管理制度,责任到岗到人,完善疫苗全流程可追溯机制,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从出厂到接种全程可追溯,加强指导督查,不断总结经验,平稳有序推进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相关费用居民个人不负担
问:新冠疫苗所产生的费用,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部分吗?
答: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承担,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接种,本次一轮次的接种免费。
问:本次疫苗接种的对象主要是谁?
答:18周岁以上,不区分是否为浙江户籍、是否参加医保,有接种意愿都可免费接种。
问:目前部分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性,还是有一定的疑虑,请问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到底如何?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你这个问题应该说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目前,我省提供大家接种的新冠疫苗就两种:分别为国药集团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药中生”)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科兴中维”)生产的灭活疫苗。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两种疫苗均是灭活疫苗,而灭活疫苗是人类疫苗研发生产的最传统最经典技术路线,即在实验室或疫苗生产车间培养新冠病毒,然后将其灭活,使之没有毒性,但其进入人体后依旧能刺激人体产生抗体,从而起到保护效果;由于灭活疫苗制备方法简单快速,安全性比较高,早已被广泛使用,比如我国目前在儿童免疫接种中使用的脊灰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部分乙肝疫苗等都是灭活疫苗。
2.两种疫苗均是国家已批准附条件上市的产品,获批上市的疫苗,在其上市前的一、二、三期临床试验中,各项安全性指标肯定是达到了国家要求,这需要大量实验室和现场人群实际接种数据,是需要经过多轮多学科专家严格审查、质疑后才能通过评审。
3.我国目前已经接种了超过6200万剂次新冠疫苗,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新闻发布会上的信息表明,我国新冠疫苗安全性良好,总的发生率,跟常规接种的灭活疫苗接近,主要的表现是一些局部的疼痛、局部的硬结这样一些情况。轻度发热的病例大概不到0.1%,过敏反应等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约为百万分之二,至今尚未发现出现死亡、严重残疾及群体性预防接种事件。截至2021年3月11日,浙江省累计接种新冠疫苗317万余剂次,据异常接种反应监测系统统计分析,接种后累计报告疑似异常接种反应(简称:AEFI)发生率为5.32/万,而全省2020年其他疫苗AEFI报告发生率为6.02/万;而且报告的疑似异常接种反应大部分为一般反应,所谓的一般反应是指受种者发生的一过性、轻微的机体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轻度发烧、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目前真正被确认为严重异常反应的发生率只有2.2/百万,并经治疗后好转痊愈,目前全省未监测到死亡、严重残疾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经对我省现有监测信息结果分析,提示本次新冠疫苗及接种整体安全可控。
以上三点均说明目前接种的新冠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大家可以放心接种。谢谢!
问: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答:明确对疫苗成分有过敏者不应接种,患急性疾病者、正在发热者等不宜接种,等等。目前疫苗接种的禁忌,均按照疫苗说明书中实行,均可自主查询,自主判断。若无法自行判断,可询问接种医生。此外,要诚实回答现场接种工作人员对既往病史等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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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见习记者 李娇俨 编辑 吴新燕 栾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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