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杭州计划招录人民警察50名、辅警175名
公开招录人民警察50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公务员局批准,杭州市公务员局会同杭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具体如下:
一、招录计划
杭州市公安局及城区分局共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下列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com)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中国杭州(www.hangzhou.gov.cn)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2019、2020和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其中硕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9月30日前)。
(五)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2020年、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6月10日。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等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6月17日17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6月19日17时。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0日9时—6月22日17时。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7月11日17时。
上述流程请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二)笔试
时间:2021年7月11日。
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三)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面试等
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公告要求的入围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流程后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5名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近期,杭州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交通管理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交通管理辅警)175名,从事交通辅助和路面巡逻工作,其中:
(一)上城交警大队12人;
(二)下城交警大队7人;
(三)西湖交警大队24人;
(四)江干交警大队26人;
(五)拱墅交警大队26人;
(六)滨江交警大队19人;
(七)风景名胜区交警大队7人;
(八)高架绕城公路交警大队5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5日至6月9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文末附二维码下载链接)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zhengxinghr2009@163.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6月9日9:30 至15:30
地点:
上城交警大队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402号;
下城交警大队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9号;
西湖交警大队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81号;
江干交警大队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6号通达大厦1号楼二楼;
拱墅交警大队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68号;
滨江交警大队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58号彩宏大厦7楼;
景区交警大队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阔石板148号景区交警大队;
高架绕城公路大队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98号。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交警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将根据岗位需要开展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571—88978602、87282157
咨询时间:10: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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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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