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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代购网红奶茶一次能赚几千元!违法吗?

浙江新闻 2022-01-18


“代购茶颜悦色,

全程高铁冷冻保存,

多地都可代购,

有兴趣的可以咨询……”



近日

湖南长沙“网红奶茶”茶颜悦色

因被跨省代购

再次引发各界关注


有网友爆料

有人专门从事代购茶颜悦色奶茶业务

代购人从长沙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奶茶

然后乘坐高铁往返于浙江杭州等地

奶茶到达外地城市后

客人通过闪送取货


长沙本地售价12元的奶茶

到达杭州客人手里

花费近60元一杯

代购人一趟就可以赚到数千元



7月14日

茶颜悦色在其官方微博

对这种代购现象回应称:

茶颜悦色不支持任何代购行为,

希望代购者停止这种行为,

也呼吁消费者不要代购奶茶。



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的行为

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引发公众热议


有网友质疑是否是炒作



有网友认为

为了一杯奶茶就花大价钱代购

实属没有必要




有网友怀疑其安全性

奶茶放置超过6小时

还能喝吗?



有网友认为

应当出手监管这种跨省代购行为



也有网友认为

虽然没必要

但也不至于属于违法



这种跨省代购行为
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日前,《法治日报》
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北京乾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宝律师认为,代购商品属于代理行为,属于消费者与代购行为人或者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跨省代购‘网红奶茶’,这种代购行为显然存在巨大利润,属于有偿代理行为,也属于经营行为,应该要依法严格登记。


李金宝分析说,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通过信息网络承接、开展业务的营利性“代购”活动,属于电子商务活动,需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经营活动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是经营活动有两个基本特征:面向不特定对象,以盈利为目的。”李金宝说,如果借差旅之便代特定几名亲朋好友购买商品,即使收取一定的报酬或奖励,亦不宜认定为经营活动;而如果以盈利为目的,高频率、多次数、高金额地代多人购买物品的,应认定为经营活动,应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李金宝认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自然人从事“代购”业务,属于商业服务行为,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完成税务登记并纳税。“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如果没有相关的资质,可以认定为违法经营活动。


对此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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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法治日报、钱江晚报、新民晚报、网友评论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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