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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加强针来了!哪些人要打?双节将至,省内出行、跨省旅游有新要求

浙江新闻 2022-01-17

9月17日10时,浙江省举行第七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通报最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一、疫情基本情况


我省疫情情况。9月16日,我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埃塞俄比亚输入,为9月2日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无症状感染者1例(牙买加输入),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6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4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23例),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36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4例(其中境外输入53例,宁波本土1例)。截至9月16日24时,我省已连续457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境外疫情情况。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正处于第三个疫情高峰的平台阶段,Delta变异毒株继续保持优势地位,已波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美洲、欧洲疫情增幅较大,我国周边国家中的印度疫情虽总体稳定,但每日新增病例近4万例,其他国家均出现不同程度反弹,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造成境内传播的风险较高。境外疫情情况。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正处于第三个疫情高峰的平台阶段,Delta变异毒株继续保持优势地位,已波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美洲、欧洲疫情增幅较大,我国周边国家中的印度疫情虽总体稳定,但每日新增病例近4万例,其他国家均出现不同程度反弹,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造成境内传播的风险较高。


福建疫情情况。截至9月16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270例,其中确诊病例261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疫情已波及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4个地区9个县区,已在学校、工厂等人员聚集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预计病例数仍将上升。


二、浙江通报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我省与福建毗邻,经贸和人员往来密切,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有效应对疫情输入,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作通报。


1、加强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


一是闭环做好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协查管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排查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第一时间做好涉疫风险人群推送数据的下发、接收、落地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信息反馈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疫情发生省份的其他重点地区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强了重点人员的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本人和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共同居住人员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三是规范开展重点岗位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机场海港口岸一线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等重点岗位人员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7天1-2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规范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封闭作业、封闭管理”“场内防感染、场外防传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严防交叉作业导致交叉感染。


2、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哨点”监测管理


一是实施严格的就诊和陪护人员管理。落实医院“三道门”的管理要求,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严格执行“测温、亮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制度;住院病区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不串门、不聚集,非特殊原因不离开病区。二是实施精准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分类诊疗,严格落实发热等患者的核酸检测、隔离留观等闭环管理。特别是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人员留观和闭环转运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潜在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实施更严密的核酸检测和院感防控工作。对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家属旅居史开展排查并落实核酸定期检测工作。加强院感控制人员配备管理,规范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两员两监督一巡查”制度,确保院感巡查不留死角。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闭环管理,避免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四类”监测药品的人员做好实名信息登记,并劝导药品使用人员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3、加强口岸、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管理


一是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口岸防输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建立了航空海港口岸驻点防疫指导员制度,对省内8个口岸进行驻点指导,主动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做好整改落实。近期还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封闭作业、封闭管理”“场内防感染、场外防传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二是规范集中隔离点设置管理和扩容准备工作。各地要按照我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要求,开展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改,及时做好扩容准备,坚决防范经集中隔离场所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三是加强疫情风险主动监测工作。主动监测是疫情早发现的最有效措施,围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境,开展核酸主动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覆盖面和频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全省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开展实战演练,一旦有输入疫情引起本土传播,要确保县域范围内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4、积极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启动早、实施顺利,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16日,全省累计接种已超过1亿剂次,共11425.2万剂次,其中,全省12—17岁累计接种568.8万剂,第一剂次346.9万剂;全省18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10856.4万剂,第一剂次5484.0万剂,共完成全程接种5249.7万人。下一步我省将以“一老一小”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高水平建立人群免疫屏障;近期将按国家统一安排、有序开展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工作。本月底开始,我省还将启动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减少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5、加强旅行出行防疫管理,严防学校疫情发生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持多病同防,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政策和安全出游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倡导“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人员聚集,但对省内人员出行管理各地不得层层加码。要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不得组团前往疫情发生省份旅游,不承接疫情发生省份旅游团队,鼓励在省内开展休闲旅游和疗休养。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每日游客接待量等措施,加强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疏导,防止人员瞬间聚集。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机场海港口岸、客运车站、码头、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跨省大型会议活动进行审慎评估,落实好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省份旅居史人员的风险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认真落实已批准的重大活动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要加强学校师生假期个人防护工作和日常健康监测,加强校园卫生整治,规范做好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杀,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强化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防范呼吸道、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记者问答


记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请问跨省旅游是否有限制性规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朱海闵:9月14日我厅下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管理政策。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暂停跨省旅游活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属地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善后处置作为不可抗力情形,按《旅游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记者:刚才介绍有提到“按国家要求有序开展400多万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工作”,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发布会现场,夏时畅就重点人群灭活疫苗加强免疫工作作了回应:


接种疫苗、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即将启动的主要是重点人群灭活疫苗加强免疫工作。


国家拟从9月下旬开始,按照间隔6个月的时间要求,9月、10月、11月依次对3月1日之前、4月1日之前、5月1日之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18-59岁重点人群进行加强免疫。


从必要性看,当前正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第三波高峰,新冠病毒加速变异、全球疫情形势严峻,境外疫情输入我国引起境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机场海港口岸、边检、医院等单位,作为外防输入的第一关口和关键环节,防控任务艰巨,在高感染风险人群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加强免疫,对保护上述人群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从可行性看,根据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论证意见,加强免疫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活性。已接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6个月以上的人群,进行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预期能产生更有效更全面的保护效果。从国际上看,部分国家已开展加强免疫,美国、法国、德国、阿联酋、以色列等13个国家已启动或公布特定人群加强免疫计划,主要接种对象为医务人员、高危人群、老年人、免疫力低下人群,这些都为开展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这次的加强免疫工作主要针对的是重点人群,包括新冠肺炎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一线人员等)。


这些重点人群涉及口岸、国际国内交通运输、社会资源保障和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等多个重点行业,是在输入性疫情发生时保障良好社会秩序和生活基本运行,落实内防反弹策略的关键重点人群。


下一步,浙江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足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国家和省防控办的统一部署,周密部署加强免疫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确保接种安全的基础上,督促本系统重点人群做好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现“应接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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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记者 陈宁、浙江发布、中国蓝新闻客户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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