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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嘉兴通报发现阳性感染者,乘坐过这趟列车的人员请主动报告

浙江新闻 2022-04-24

国家卫健委4月3日通报,4月2日0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45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691例。



浙江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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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 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


据乐清发布消息,4月3日1时12分,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详情如下:


关于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3日1时12分,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情况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女儿陪同其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F)与女儿(2车厢16D)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弟弟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女婿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此后居家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 乐清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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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关于划定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

通  告

      

4月3日,乐清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柳市镇前西垟村西兴路81号整幢楼。


管控区:柳市镇东至西兴路69弄布衣大药房附近巷弄,南至西兴路,西至柳青北路,北至泰伯巷。


防范区:柳市镇东至玉龙路、西兴路、龙翔街,南至乐琯运河,西至柳青北路,北至泰伯巷。


现将有关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和上门服务。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要求居家隔离,严禁人员聚集。


三、防范区实行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属地防控部门有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请全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乐,非必要不出家门。


五、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若有涉疫诉求,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求助。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 今天起,乐清公交部分线路暂停运营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自4月3日起,乐清公交柳市片区及途经柳市的公交线路暂停运营,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


据苍南发布消息,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详情如下:


关于苍南县1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结果的通报


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情况如下:

3月30日傍晚,乘动车D3141动车(2车厢)在苍南动车站下车,随后到通福路城北小区家中。

3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4月1日下午,到红太阳理发店(灵溪镇沪山康达西路49号)理发。

4月2日上午,从家步行到百丈小区核酸场所(灵溪镇百丈村篮球场)检测核酸,之后回到城北小区家中,直至被管控隔离。

接触新冠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如有3月27日以来乘坐从上海过来的列车,请您立即静止在家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日


  • 苍南县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苍南县在灵溪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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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第31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苍南县在灵溪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封控区
东至百丈河,南至通福路,西至体育场路,北至站南路;

管控区
东至龙庆南路南延伸线,南至迎福路,西至上江路、徐家洋河,北至杭深高铁线;


防范区
东至秀园路、金六河,南至仁英路,西至车站大道,北至杭深高铁线。



三区管控措施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三、防范区实行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属地防控部门有关证明。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日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3日

嘉兴

  • 海宁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据海宁发布消息,4月3日凌晨,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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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3日凌晨,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该阳性病例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杨某某,女,51岁,现住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
3月28日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13:00-14:00硖西二里中区102号;16:00到桐乡市屠甸镇海星村秀园小区花园路店面房南露天摊位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9日、30日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12:00去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3单元;13:00到硖石街道沙泗浜路68号建忠裁缝店;14:00返回家中;19:00到硖西二里中区101号;20:00返回家中。
4月1日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9:30去海昌街道隆兴社区核酸采样点;10:00回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17:00去硖西二里世纪烟酒超市后返回家中,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 海宁海昌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确定海宁市海昌街道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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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关于划定

海昌街道疫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4月3日凌晨,海宁市海昌街道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确定海宁市海昌街道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如下:
封控区: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
管控区: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东西向大路(俗称八米路)以南区域;
防范区:海昌街道沪昆铁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隆兴路以南,文苑路以西范围。
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 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3日


  • 今天起,海宁海昌街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4月3日发布的《海宁市关于划定海昌街道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海昌街道疫情防控防范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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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

海昌街道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4月3日发布的《海宁市关于划定海昌街道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海昌街道疫情防控防范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4月3日5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海昌街道沪昆铁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隆兴路以南,文苑路以西范围。


三、管控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及持有通行证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紧急送医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海宁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 今天起,海宁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全部暂停营运


根据海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自2022年4月3日起,城市公交线路全部暂停营运,城乡公交线路部分暂停营运,具体暂停营运线路如下:


城市公交线路:
1/91、2/92、3/93、5、6/96、7/97、8、9/99、10、11、12、15、16东/西、17、18/918、19、20、22/922、23、25、26、27、29、30、31、32、33/933、35、36、37。
城乡公交线路:
101、103、107、109、123、131、202、216、216支、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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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自国家卫健委、乐清发布、苍南发布、海宁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付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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