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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嘉兴、丽水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详情公布→

浙江新闻 2022-04-24

4月4日上午,杭州、嘉兴、丽水等地通报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情况。详情↓


杭州


据杭州发布4月4日消息:4月4日7-11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址为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秀才塘,为4月3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点检出,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涉及到杭州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
3月30日-4月1日每天:沈氏牛肉汤(临平区崇贤街道大安村),天津灌汤包(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秀才塘)。
4月2日:天津灌汤包(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秀才塘)。
4月3日:天津灌汤包(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秀才塘),黄焖鸡米饭(临平区崇超路165号左边),崇贤街道上亿广场聚力乔氏台球俱乐部、汉堡王、宝岛眼镜,崇贤农贸市场对面公厕、地铁3号线华丰路地铁站卫生间。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杭州临平区新增“三区”范围


4月4日,临平发布通告,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全文如下:


杭州市临平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0号通告


4月4日,临平区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址为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秀才塘,为4月3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点检出。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临平区崇贤街道崇贤村25组秀才塘6号及两侧相邻的5号、7号划定为封控区;崇贤村25组秀才塘4、8、9、11-16、18-20、22-24幢划定为管控区;崇贤街道崇贤村哨虎港区块其他区域划定为防范区


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管控区、严禁人员聚集,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他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临平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嘉兴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4月4日消息:嘉兴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社区核酸筛查时新增1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通报全文如下:


截至4月4日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社区核酸筛查时新增1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嘉兴、海宁两级已经启动相应应急工作机制,目前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6例,其中5例阳性病例的主要活动情况已于4月3日公布,新增的11例主要活动情况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6:王某,男,38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蔡家埭5幢;


病例7:王某某,男,53岁,工作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66号,现住地址:海宁市海州街道民和小区14幢;


病例8:罗某某,男,52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碧海社区硖东北区;


病例9:周某某,男,19岁,工作地址:硖石街道太平弄1-8号沙县小吃,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2幢;


病例10:马某某,女,45岁,工作地址:硖石街道太平弄27-2号兰州拉面店,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芙蓉里1幢;


病例11:周某某,女,48岁,工作地址:华妮喜铺,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西南河;


病例12:王某某,女,22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幢;


病例13:胡某某,女,52岁,工作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白老全,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沙泗浜芙蓉里6幢;


病例14:沈某某,男,55岁,工作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沙泗浜街56号沈师傅家电维修,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杨汇桥3组;


病例15:杨某某,男,68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文景苑17幢;


病例16:丁某某,女,39岁,工作地址:硖石街道西南河25号新林茶叶,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丽水


据丽水发布4月4日消息:2022年4月4日6时30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1例

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18号


2022年4月4日6时30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外省协查通报协查对象


该感染者周某,男,48周岁,货车驾驶员,4月3日途经长深高速进入丽水市域,在长深高速莲都停车区(南山往丽水方向)第一时间被管控,现已闭环转运至丽水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点隔离观察,目前无症状。其同车的1名密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周某及其同车密接人员驾车进入丽水市域后,无涉及我市范围内其他场所的活动情况。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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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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