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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8-14时,海宁通报新增10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浙江新闻 2022-04-24


4月5日8时至4月5日14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10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嘉兴、海宁两级已经启动相应应急工作机制,目前正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49例,新增的10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40:许某某,81岁,男,现住地址:海昌街道硖西二里中区112号。


病例41:郑某某,男,47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伊桥一里35号,工作地址:沙泗浜街香香羊绒加工店。


病例42:吴某某,男,51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白漾社区时代大厦小区8幢2单元,工作地址:海宁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7-28号摊位。


病例43:邹某某,女,56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硖西二里135号。


病例44:宋某某,男,37岁,现住地址:水月亭东路75号,工作地址:佳兴广告公司。


病例45:钱某某,女,46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联合社区杨园埭113号,工作地址:华源副食品喜糖店。


病例46:杨某某,女,33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朝起云山府15幢2单元,工作地址:海宁市中医院。


病例47:周某某,男,21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嘉海尚府4幢3单元。


病例48:瞿某某,女,5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桃园里35幢,工作地址:红玫瑰KTV。


病例49:苏某,男,53岁,现住住址:海洲街道云和景苑二区14幢1单元,工作地址:海宁市芙蓉直街56号信义中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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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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