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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牵手门”同款裙子冲上热搜,摄影师侵权吗?

浙江新闻 2023-06-20

近日,一则街拍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一名男子与女子牵手逛街的视频被放到社交平台,因双方身份引发了连锁反应。


视频截图


6月7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发布通报,目前,涉事人员胡继勇已被免去寰球项目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并接受公司纪委核查。公司将根据结果进一步作出处理。早前报道>>)


另据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8日从中国石油北京项目管理公司获悉,涉事两人均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公司领导正在开会研究。


8日早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布声明称,6月7日,网上出现有关我校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毕业生董某某的网帖。经查,董某某与其在校研究生导师无任何亲属关系。早前报道>>)




当事人同款裙子冲上热搜

该事件被关注的,还有女事人的裙子牵手胡某勇女子同款裙子销量激增的词条冲上热搜。


让不少网友意想不到的是,某电商平台数据显示,事件发酵后的当天下午,该女子的同款连衣裙销售量就达到了800余件。

目前,该连衣裙所在店铺在其首页上发布公告称:“谢谢大家,不过还请理性消费。”


8日,有媒体评论称:别让裙子模糊了事件的焦点

别让“免职裙”裙摆招摇,迷惑了公众雪亮的双眼,模糊了热点事件的焦点,始终要将此事当成严肃的国企领导作风纪律问题,党员干部“色腐”问题来看待,让网络监督发挥透明度高、影响力大、监督面广的优势,持续聚焦关注,让违规违纪行为无所遁形,让所有“问题官员”付出代价。


发网友热议的
还有街拍的摄影师到底是立功了还是该担责?摄影师回应:
“街拍时两人并未拒绝”



拍摄该段视频的摄影师小米告诉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视频发布后收到当事人的私信,目前视频已删除。

小米介绍,视频发布后被举报,当事人私信了他,他就把视频删掉了,因为街拍本来就应该尊重出镜人的意愿。
小米回忆,当时街拍的时候,两人并没有拒绝。很多摄影师都在拍,正大光明地站在他们面前追着拍,他们并没有拒绝。“如果拒绝了,我们都不会拍,不会发。”
街拍侵权了吗?律师:公众人物肖像权应让位舆论监督权
牵手视频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当前,各社交平台上的街拍图片、视频已屡见不鲜,有网友疑问,在公众场合的街拍会侵犯肖像权吗?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在公共场所未经被拍摄者同意而拍摄,如果不是法定的“合理实施”的范畴,都是侵权行为,侵害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有媒体报道称,在拍摄上述“国企领导与女子牵手”图片及视频时,摄影师称“拍摄时他们没拒绝”。对此连大有表示,没有拒绝也并非同意。

但连大有也解释道,公众人物因为身份的特殊,往往享有着较高层次的社会待遇,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掌握相对较多的社会资源,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公众人物让渡了一部分自己的隐私权利以满足公众的合理兴趣和公众知情权,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的保护目前立法层面并没有与普通百姓有所区别,但是公众人物的识别度高,所以,作为公众人物明星、公职人员 、国企领导也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注意个人形象,否则出现了类似于此次街拍事件,无论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都将遭遇非常不利的舆论局面。同时,公职人员属于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检点,应当受到舆论的监督,这属于公众行使监督权的范畴。

成都太古里

因“国企领导牵手门”禁止街拍?

系谣言


有博主发文称:“太古里的商家们求生欲好强,昨天胡某勇事件全国发酵以后,今天立马立了这个黄色的标识牌子!



经九派新闻记者求证,该立牌的图片系早前新闻配图,该提示立牌并非因胡某勇事件而专门设立。

早在2019年的时候,这一“街拍胜地”就不能再随意拍摄了——据成都商报2019年报道,成都太古里竖起了告示牌提示,“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文明守则中也写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拍摄”。


2019年7月11日,成都远洋太古里官方公众号还曾以“街拍提示”为题发文,提醒“在留下美好影像的同时,我们也提示大家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成都远洋太古里不支持任何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拍摄以及未经我司许可的商业拍摄。”


如确需拍摄,太古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曾出示过一张印有相关拍摄规定的卡片,卡片上明确写有禁止“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街拍”等7种拍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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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综合自大河报、成都商报、九派新闻、极目新闻、大风新闻等。


编辑:王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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