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碳酸饮料,每天供应至少12种食物…浙江一地发文,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近日,在社交媒体上
一则消息引来网友叫好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升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对不少社会关注的校园食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回应:学生餐供应的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禁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让家长参与“采购监督+菜谱选择+菜价制定+食材验收+陪餐体验”的全链条监管等。
网友纷纷留言“支持!”“建议全国推广!”
1月16日
记者来到温州市市府路小学
距离学生开餐还有5分钟
南校区的食堂工作人员
已经按照学生选餐情况
将每个班级的午餐分装好
放入标有A、B、C的保温箱里
记者在学校食堂看到
当天的菜品有清蒸鱼、糖醋排骨
虾滑、青豆、肉燕汤
还有蔬菜水果、酸奶等
一名孩子开心地向记者
展示自己选择的午餐
“很多菜都是我喜欢的!”
“今天选择A餐的学生最多,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糖醋排骨。”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从开始探索自选模式以来剩菜剩饭现象明显减少
“学生光盘难,很大原因是
学生和家长饮食习惯不同,
营养意识不强,
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餐
还没有做到个性化。”
温州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人介绍
据悉,此次《意见》
不仅明确规定菜品数量、种类
还提出了“家校共管机制”
“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意见》中明确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禁售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
《意见》创新提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反馈制度,发挥家委会监督作用,建立“家校共管”机制,让家长深度参与“采购监督+菜谱选择+菜价制定+食材验收+陪餐体验”的全链条学校食堂监管,并认真听取师生家长意见、建议。到2026年,除乡村小规模学校、山区偏远学校或教学点外,家长深度参与全链条食堂管理的学校全覆盖。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校长考核内容,规范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为全面优化学生就餐环境
《意见》还提出了目标
预计到2026年
除乡村小规模学校、
山区偏远学校或教学点外
A级食堂数量达25%以上
智慧选餐的中小学校达30%以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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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自潮新闻 记者 周琳子 视频 吴昱燊、网友评论等。
编辑:王一川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