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地发布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今天(5月17日)中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此前消息:重磅!事关房贷,刚刚官宣→)
杭州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如何认定?A
根据家庭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包括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情况如何核查?A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由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职工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职工家庭名下的住房情况,只核查家庭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A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首套房:
(一)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购区、县(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的;
(二)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A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二套房:
(一)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
(二)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仅有1套住房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
(三)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仅有1套住房未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四)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仅有1套住房未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
哪些情形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职工家庭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三)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是否调整?A
取消限购区域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政策保持不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最新通知,下一步,中心将待住建部明确有关要求后进行落实。
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如何执行?A
无房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名下的住房情况,只核查家庭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其他认定标准不变;在本市范围内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不重复和叠加使用。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实施范围?A
为杭州全市,包括各区、县(市)。
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时间?A
自2024年5月9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4年5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
据宁波发布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我市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执行中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自下年1月1日起,调整为新的贷款利率。
如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衢州
5月17日晚,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项,一起来看看——
关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含)后发放(含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17日
台州
调整后有哪些变化?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答一:调整前后贷款利率具体有哪些变化?
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35%,5年期以上2.85%。第二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75%,5年期以上3.325%。
问答二:利率调整的时间界限是怎样明确的?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问答三: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购房所在地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名下在购房所在地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所在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
(二)土地性质为集体的,不计入住房套数。
问答四:利率调整后,大约可节省多少利息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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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自杭州公积金中心、宁波发布、衢州发布、台州发布
编辑:吴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