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有问题丨公司组织集体出游员工意外溺亡!关于工伤,这些你必须知道~
近日,深圳一家公司组织员工到某景区旅游,没想到,两名员工在营救另一名在水中遇险呼救的同事时,不幸遇难。
天呐,真是个不幸的消息……工会君 ,那像公司集体组织员工出游这种情况,发生意外,员工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这时候需要再次复习工伤认定中
灰常重要的“三工原则”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上述三种情况应当都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指的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包括直接工作原因和间接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并非仅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合法的加班期间以及单位违法延长工时的期间,也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仅是固定意义上的办公地点、上班地点,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也属于工作场所。
因此,只要是单位以单位利益的实现为目的,为员工安排的与单位或员工利益有关的各种活动,都可视为工作。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易界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不用考虑前两个要素,认定工伤。
此案中,员工是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意外发生事故,可能视为工作原因,认定为工伤。
同时
能否认定为工伤
需要考量
用人单位组织或指派参加的活动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注意
认定工伤的部门为社保部门,具体详情
请务必拨打12333咨询
那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不是的。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
1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2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1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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