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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开,摊上大麻烦!

广东交警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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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或朋友借车

是令很多车主都为难的事情

但是阳江这位男子

为了让没有驾驶证的朋友有车开

不惜冒着风险也要帮“损友”租车?



2022年4月1日,方某用本人驾驶证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蔡某,租用粤Q1***7号小车,随后将车辆交给蔡某驾驶。


4月17日22时40分,蔡某驾驶该小车,沿278省道从溪头往阳西县城方向行驶,驶至织篢镇谷围路段时,与同向前方的粤Q***T2号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蔡某、小车乘客李某、摩托车驾驶人关某三人受伤。而事故发生后,蔡某逃逸,并联系方某到事故现场,顶替他冒充肇事者




鉴于方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蔡某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方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蔡某予以相应的处罚。



明知蔡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还用本人驾驶证帮其租车

方某存在过错行为

即使没开车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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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是所有人有过错呢?

1、明知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导致事故发生,例如刹车不灵导致追尾;

2、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明知驾驶人饮酒、吸毒、疲劳驾驶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



农村道路路况复杂

提高村民朋友的交通意识很重要

为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

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工作

各地交警深入农村开展宣教活动


河源交警送考下乡



7月17日上午,河源交警组织车管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埔前镇开展 “美丽乡村行+车管送考下乡”便民服务宣传教育活动。


民警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现场讲解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列举摩托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民警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演示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开展交通知识问答环节,让群众在互动中重温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行为习惯。



农村交通安全公益宣讲进阳江



近日,广东省农村交通安全巡回公益宣讲活动走进阳江,先后在单位、企业举行。


宣讲活动中,宣讲老师组织大家观看视频短片《决胜车祸》,围绕“鬼探头”“骤开车门”“忽视盲区”等常见交通危险行为,详细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源。



宣讲活动结束后,交警部门深入农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向群众赠送安全头盔、反光衣等安全用品,同时对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呼吁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广东交警提醒

无论在哪开车、骑车

为了自身安全都要遵守交规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小黄

部分素材来源:阳江交警、河源交警

校核:辅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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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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