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诗歌教育联盟等你加入!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弘扬与传承我国优秀诗教和美育的传统,通过诗歌教育培养我省中小学生对诗歌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提升文学素养、丰富人文修养、增强审美情趣,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广电总台教育频道、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共同发起成立“江苏诗歌教育联盟”,共同推动校园诗歌教育。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发起单位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江苏广电总台教育频道
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
支持单位
江苏省青少年作家协会
江苏省朗诵协会
《江苏教育报》
《阅读》杂志
《初中生世界》杂志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栏目
“美德少年”栏目
《未来科学家》杂志
工作内容
“江苏诗歌教育联盟”将汇聚教育界、文学界知名专家学者,定期举办“童心里的诗篇”优秀作品朗诵展播、“童心里的诗篇”主题夏(冬)令营、传统经典诗文诵读会、诗人校园讲座、诗教工作培训、诗教经验分享会等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
宣传推广
《江苏教育报》《阅读》《初中生世界》《未来科学家》 等报刊将开设专栏,选登联盟单位推荐的优秀诗歌作品。“江苏教育新闻网”将开设诗歌教育专题网页,刊登师生作品,报道工作动态;江苏广电总台教育频道“江苏教育新闻”等栏目将择优宣传展示联盟单位的诗教活动成果。
启动仪式
“江苏诗歌教育联盟”拟于2017年4月举行成立仪式,邀请教育界、文学界领导、专家亲临现场,为联盟单位授牌,与学校代表互动交流。
报名要求及方式
1
“江苏诗歌教育联盟”为公益性组织,全省各地学校均可申请加入,不收取任何费用,首批联盟单位不超过200个;
2
各联盟单位请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具体工作的老师,积极配合联盟秘书处安排的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3
有意申请的学校,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发至报名邮箱shijiaolianmeng@163.com;
4
联盟秘书处审核申报材料后,确定首批联盟单位;
5
咨询电话:025-83758526,联系人:伏新路。
江苏诗歌教育联盟单位申请表
学校地址 | |||||
校长 | 联系方式 | (座机) | (手机) | (邮箱) | |
分管校长 | 联系方式 | ||||
主管老师 | 联系方式 | ||||
学校简介 | |||||
诗歌教育特色及工作计划 | |||||
校长签名及学校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