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 浦江发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3年,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经济稳进突围、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浦江县推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3+3”产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共计55条政策措施。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紧盯省“千项万亿”、市“十百千万”、县“十项百亿”工程,深入实施“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
全力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和申报,年度争取的中央资金使用率达65%以上。
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消化批而未供1000亩,新供工业用地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力争全年1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争增长15%。
对房地产政策进行迭代升级,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二、科技创新政策
力争全县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3%。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浦江设立常驻型实体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对获批的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一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企业研究院、省研发中心,市研发中心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4万元奖励。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每家给予600万元奖励。经评估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省奖补金额1∶1给予配套。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每家分别奖励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支持企业牵头或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以科技项目形式对省、市创新联合体分别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支持、持续3年。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
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外国专家工作站给予一定奖励。
推进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优秀“星创天地”的,按省奖补金额1:1给予配套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三、“3+3”产业集群培育政策
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规上工业亩均效益达到22万元/亩。
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
全年力争新增制造业贷款30亿元以上。加快推动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
全年出让的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加快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重点打造智能装备产业平台。
全年整治低效工业企业用地2000亩,整治集中连片低效区块2个以上。
深化人才市场评价认定机制,优秀人才可提档享受政策补贴、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
推进浦江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力争新增高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
开展领军人才研修班、中高层实战班等,培训200人次以上,力争培育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人以上。
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推进光伏光电、高端装备制造及5G信息产业集聚发展。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力争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
力争形成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对首次入选的给予180万元奖励。
对入选2023年浙江省服务业100强企业、首批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2023年浙江省服务业重点行业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和首次入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大力支持集成电路高端通用器件、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物联网方案设计等领域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迭代升级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优、育优、扶优”工作。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文旅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
在县内开设“百县千碗·拾味浦江”(十大碗)体验店,正常运营一年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县外省内开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发放文旅消费券650万元。
推动服务业企业月度升规,对2023年月度升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营收规模,再给予一定奖励。
五、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政策
综合交通投资力争完成16亿元,打造“一心两轴三环五向”的综合交通格局,积极融入金华国际陆港枢纽新样板建设。
对已纳入交通强市实施方案“十四五”开工建设的合肥至温州高速桐浦义段,按照省主导高速公路推进。
优化交通项目前期流程,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项目前期缩短3—6个月。
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原则上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的禁限行措施,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
取消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
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不降低,实际使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
合力推动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许,引导二手车经销商从个人交易转向企业化经营。
全力培育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0个以上,创建省级示范共富工坊。
实施“百团千企”拓市场攻坚行动,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出国(境)拓市场团组5个以上、企业100家次以上。
对我县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给予贴息支持。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
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对接合作,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
稳定农业政策性保险补助政策,地方特色险种保费县财政补助40%—70%。
完成土地整治1千亩。抓好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工作。
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鼓励农事(农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
实施规模种粮补助,一季集中连片水稻最高每亩补助600元。对采取双季稻种植模式的早稻生产面积,每亩补助再增加400元。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小麦,每亩补助300元。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油菜,每亩补助300元。
建设第三批未来乡村4个,对成功创建并省级绩效评价成绩为优秀、良好的行政村,分别给予300万元、180万元奖励。
县财政三年安排不少于4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鼓励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国家、省立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
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13个,力争完成投资80亿元。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实施新时代“浦江工匠”培育工程。
新增婴幼儿照护托位2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20个),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4.0个。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乡村、镇区保持100%全覆盖。
加大医疗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投入力度,完成浦江县人民医院改扩建、浦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
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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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郑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