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检榜样|吴超:为边疆法治建设尽微薄之力
习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一书中说“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磨炼干部的品质,考验干部的毅力”。受此鼓舞,2016年4月,24岁的吴超同志选择暂离首都,代表海淀区检察院参加高检院首批赴疆业务指导工作组,奔赴和田地区支援边疆。
吴超,男,汉族,1991年10月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检察官助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6年4月至9月,作为高检院首批赴疆业务指导工作组成员,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工作。2017年3月,荣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2017年6月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2017年7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
在和田期间
吴超同志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陪同和田地区检察分院领导先后22次赴和田地区下辖的八个县市开展工作,行程近4000公里。
走访了各县市、部分乡镇党政、司法机关,深入到村“两委”、“访惠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组、村民家中,全面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认真履职,维护民族地区法律权威
六个月的工作中,吴超同志参与办理或讨论和田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各类刑事案件,分别涉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阶段,为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定性、政策把握、意见书制作提供参考意见,履行了业务指导工作组统一法律和政策适用的职责。
在履行好办案职责的基础上,吴超同志也积极参加各类专项行动。4月初至6月底,先后8次到墨玉县进行调研,数十次走访了各相关单位,全面掌握了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墨玉县院加快在办案件办理进度,对当地关心和存在疑问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办案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7月25日至27日,参加和田分院半年质效考核组,对和田地区西部墨玉县、皮山县、和田市、和田县四个基层院进行了全面考核。
二、深入一线,助力基层问题的解决
刚到和田时,吴超同志就暗下决心,绝不能虚度在和田的时光,要深入了解和田,为和田做一些事情,同时从和田学到一些东西。分院领导了解他的想法后,经常带着他下基层调研,在调研期间,他先后为基层院30余件案件提供了参考意见,并协调海淀院同事对部分基层院提出的政治工作、案件管理、监所检察等问题进行解答,切实解决了基层院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受到了当地检察院的肯定。
三、积极总结,展现真实的和田风貌
工作之余,吴超同志不忘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先后撰写专报等信息、调研材料12篇,2万余字,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心得体会、宣传材料3万余字,其中《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检察官的一周》和《“住村”的检察官》2篇文章独立成文,并呈报至高检院第六巡视组参阅,后作为北京组重要工作成果写入高检院检察长看望慰问检察业务援疆工作组座谈会讲话以及高检院公诉厅公诉工作情况、高检院侦监厅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第二篇文章在《新疆检察》、《和田日报》等刊物上发表。
到和田前,包括吴超同志在内的很多同志对新疆、对和田存在一些不甚准确的认识。到和田后,他走遍了整个地区的八个县市、到访过86个乡镇中的23个乡镇、接触过数百位和田地区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了解到维吾尔族群众的诸多宗教传统和生活习惯,通过深入走访、直接感受以及身边人的言传身教,他早已改变来之前对新疆、对和田的认识。和田是壮丽的,和田人是热情淳朴的,和田社会是安定的,维汉关系是和谐共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诸多讹传不攻自破。基于对和田的热爱,他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主动将在和田的见闻和感受分享给家人、同事和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发送了50余篇配图小文,涵盖和田历史、地理、人文、风光、现状以及和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很多人都跟他说“虽然我没有来过和田,但通过你的朋友圈,我已经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的和田”,这也是他对民族团结所做的贡献。
在提交援疆申请时,吴超同志向海淀院领导陈述道:“报名的人中,我是年龄最小的,不是经验最丰富和最优秀的,但我保证我一定是踏实肯干的,是真正想尽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想法做一点事的,是真诚希望能为边疆法治建设尽微薄之力的。”吴超同志看重的是工作经历和人生阅历,而不是“镀金”,这样的想法也使他能够沉得下去、脚踏实地,了解和田、融入和田、支援和田、宣传和田,他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