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海检|爱岗奉献 坚定理念——这个80后检察官荣获2019年首都劳动奖章
李刚
李刚,男,198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北京市检察系统检察教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2018年5月被评为第九届“海淀十大杰出青年”,2017年1月被授予“北京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一、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树牢并践行“四个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性修养贯穿于司法工作与日常生活中。
在网络和生活中自觉与各种错误思想言论做斗争,理想信念坚定;在工作中强化岗位奉献和服务意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嘱托,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贯彻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爱岗奉献,办案量全市领先,以实际行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海淀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
面对父亲身患癌症需要长期治疗、照顾的困难情况,在工作中仍任劳任怨,勇挑重担,近三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473件,年均办案 491件(部门检察官平均办案200件),办案数量连续三年排名海淀检察院第一,在全市检察系统稳列前茅,且无一冤错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带头办理并多次协调处理中央媒体与市民关注的克隆出租车案件、假章证专案等影响首都和谐稳定的多个类案,以实际行动助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除了本部门的轻罪案件,还主动办理集资诈骗等多个疑难复杂案件,2018年底在一中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涉众型集资诈骗重大案件,得到中院判决支持,两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交车安全问题,于2018年10月向北京公交集团第一客运分公司发去检察建议,该公司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117场次,有效减少了市民出行安全隐患,以实际工作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海淀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保驾护航。
三、攻坚克难,在改革领域成绩斐然,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突出贡献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相长,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在其他刊物发表文章6篇,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最高检课题3项、国家检察官学院课题4项,是近年来海淀院一系列重要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2016年以来作为海淀院速裁程序试点改革的实践负责人,推动形成“海淀速裁模式”,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点名表扬了该模式。2017年以来作为认罪认罚从宽改革工作的实践负责人,参与推动形成“48小时全流程结案模式”,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的关注报道,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2018年12月17日《海淀报》以《一切以人民的名义》为题,对其进行了专访报道。
2018年先后两次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借调,参与总结、设计全市检察系统专业化建设的经验和工作机制;2018年4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讲授司法改革课程;2018年11月,前往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为唐山市、县两级检察官讲授司法改革课程。
四、热心公益,扶危济困,弘扬正能量,践行首都精神
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等公益活动。2009年以来,一直担任海淀院兼职法治副校长,已在海淀区中小学、职高中组织法制活动70余次,多次被评为海淀区优秀法治副校长、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
近年来,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授课实务导师、兼职教授,连续多年讲授实务课程;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高校举办法学实务讲座,并多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表意见,致力于加强学术界对实务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扶危济困,多次资助困难当事人及家属,帮助其顺利返乡;见义勇为,只身与两名扒窃歹徒斗争受轻微伤,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自觉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大局,践行首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