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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应聘外汇“操盘手”,小心沦为“假韭菜”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吴某等三人诈骗案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本案中吴某、付某某、周某某通过成立公司,以招聘外汇“操盘手”的方式诈骗十余名被害人共计138万余元,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1年不等。


本案的诈骗方式较为少见,

应引起警惕,具体过程如下:

一、美金高薪招募“操盘手”。

被告人先注册了一家名为北京金隆万德的投资管理公司,后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募“操盘手”,薪资以美金计算,被害人看到广告后到公司进行面试,至此开始落入诈骗陷阱。



二、宣称受“国际平台”监管。

被害人来到公司后,该公司总监被告人周某某进行面试,声称该公司为澳洲wealthlink外汇交易平台的亚太区总代理,通过银行进行外汇交易订单,并称该平台受到塞浦路斯外汇平台的监管。实际上,该平台为被告人吴某等人向青岛一家公司租赁的虚假平台。



三、岗前培训“实盘考核”。

被告人要求被害人进行为期两周的培训并进行实盘考核。所谓实盘考核,是指由被害人自己拿出几万元美金不等的钱款投入到该公司平台,被告人承诺平台安全可靠,操作的交易量作为工资中的提成部分。



四、利用虚拟数据割“假韭菜”。

被告人通过进行讲解投资风险,引导被害人进行投资操作,被害人以为自己真的赔了钱。而事实上,在wealthlink平台上显示的资金的投资和盈亏都是假的,并没有实际发生投资,被告人将钱款占为己有。



五、“有进无出”各种理由推托兑付。

当被害人想要兑付之前的投资款项时,被告人会以银行在严查出入境汇款、英国退欧黑天鹅事件造成公司保证金账户巨额亏损等理由进行拖延,并要求被害人拉别人到公司进行理财,从而达到其骗取钱款的目的。



检察官提醒

应聘求职需小心。

提高防范意识,对于利用岗前培训、购买设备、试用考核等理由在招聘过程中需要让应聘者先行垫付钱款的,引起警惕,仔细核实该公司业务及资质。

投资理财需谨慎。

办案过程中发现,部分被害人出于理财的目的,作为投资人在该平台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高额回报。因此,对理财平台的资质、真实性要进行核实,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陌生领域需慎重。

被告人虚构了一个平常老百姓不易接触的外汇领域,并以“国际平台”监管为自己背书,在应聘和理财的过程中,面对陌生领域的投资、应聘均应通过多方面渠道确认,避免成为受害者。

供稿 | 邢芳 宿力元

编辑 | 杨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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