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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检动态】持之以恒不松懈!我院专题研究市院办案质效情况通报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正式实施“案件比”等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以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分三批制定了14个提升办案质效的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还配套执行了全市办案质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3月2日,我院针对市院下发的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的通报,组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认真分析整改。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通报会上,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付强首先对市院通报的情况进行了总体介绍,并对涉及我院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梳理汇总,明确了我院工作在全市的横向对比情况。会议对我院各部门在2020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1月至10月办案质效通报后取得的提升表示了肯定,并提出“抓办案质效工作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

针对会议通报和讨论的相关内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对下一步落实整改提出了三点要求:

1

一是狠抓学习,提高认识,结合市院通报数据,逐一分析自身优劣势,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上次质效通报后,各部门已经按照党组的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有针对性地补足了短板,但这还是应急措施,还未真正形成长效机制,大家务必要再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分析、研究市院的质效指标和考核体系,学通弄懂,了然于心,这样干起工作来才能方向清晰、措施得力、事半功倍。

2

二是加强联动,合作配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形成全院抓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在分析各项数据时要有全局意识、大局观念,比如监督数据,不只是监督部门的事,还需要捕诉部门的通力支持和配合;比如文书公开、程序公开等工作,不是案件管理部门一家的事,更需要与捕诉部门的互相协作,只有全院“一盘棋”,共同发力,才能有好的效果。

3

三是围绕考核,定期通报,层层传导压力,逐步形成稳步提升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必须要学会管理、善于管理,要对照市院的通报和考核要求,完善我院的定期通报和绩效考核制度,将任务和压力压实到每名检察人员,确保压力变动力,全院全员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推动我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以过硬的办案质效进一步巩固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的领先水平和“排头兵”地位。


供稿 | 斯涵、付强

摄影 | 王同心、刘嘉琦

编辑 | 李亦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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