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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仅供观赏 人生不能“狂飙”

电视剧《狂飙》正在热播,政法干警们与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的艰苦斗争扣人心弦,引发网友热议。

检察官在追剧时对其中一个片段印象颇深:高启强为了让儿子高晓晨戒掉“飙车”的嗜好,提出与其“比试”一下。

随后,高启强与高晓晨在蜿蜒的山路上上演了一番“速度与激情”的狂飙,场面火花四溅,令人血脉贲张。

检察官看到这一幕,手心不禁捏了一把汗。飙车场景虽然能营造不错的影视效果,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做法不仅危险,而且很有可能触及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触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例时有发生,有的车主对其他车主的驾驶行为不满,“路怒症”发作,开“斗气车”,以超车挑衅、互相阻挡、比拼速度、反复急刹或并线等方式追逐竞驶,最终造成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部分车辆在案发时超速甚至达70%,给个人安全和公共道路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检察官提醒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骑摩托车相互“狂飙”同样危险,并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希望大家理性追剧,千万不要代入到生活当中,遵守交通规定,安安全全驾驶,拍剧可以NG,人生不能重来!

(图片来自电视剧《狂飙》视频片段)

供稿 | 杨政勋、殷小伟

编辑 | 李炎成、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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