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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矛盾引发大错误,莫因冲动自悔前程

“我原本只是想吓唬他,给他一点教训,没想到一冲动就没控制住自己...”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宣判,案发的原因竟是因收送快递的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升级成为持刀伤人案件。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案件回顾】

2021年11月,家住海淀区的王某因快递员送快递时没有敲门而与快递员何某发生口角。二人越吵越激动,王某一气之下,竟直接返回家中取菜刀,后持刀冲下楼将正在分拣快递的何某肩部、背部等部位砍伤。王某见何某流血倒地后,才幡然醒悟自己的冲动已酿成大错,立刻拨打120将何某送医治疗,并报警自首,其对伤人行为后悔不已,却为时已晚。经司法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官提醒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因琐事引起,却因错误的处理方式酿成悲剧,王某也于案发后当场表示自己的后悔并主动投案,但他的行为已然追悔莫及。当我们遇到矛盾问题时,有时候很容易被一时冲动所驱使,甚至做出动手伤人的行为,这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自身也需要承担违法责任的沉重代价,甚至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人生损失。

冲动是犯罪的罪魁祸首,凡事切记“三思而后行”。我们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如果我们感到愤怒、压抑或其他负面情绪时,应该学会通过合理的方式来发泄,例如主动与亲人或朋友表达、向他人寻求帮助和支持、听取他人意见等,及时让自己冷静下来。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我们应该保持尊重和理解,秉持积极沟通和协商的原则,避免因小事产生误解和误会而升级成为冲突和伤害。

供稿 | 曹瑜、李强

编辑 | 刘一辰、单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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