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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精英》开播 | 全国十佳公诉人孔涵精彩控辩“被刷脸”案

文章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

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

《公诉精英》

于2月19日至23日每天一期

在央视12频道21:27播放

本期辩题聚焦“被刷脸”案

行为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全国十佳公诉人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孔涵

在本期控辩交锋中登场——


李龙在网上看到一条兼职广告“缺钱找我,有银行卡就行”。正想贷款买车的李龙十分心动。在金钱的诱惑下,他通过微信加了广告联系人刘震好友。刘震告知如想贷款,要带着自己的银行卡到滨海市刷足“流水”,还承诺给李龙提供往返机票和食宿费用,贷款没成也给李龙1万元。


李龙按刘震的安排,办理了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共2张银行卡。刘震远程核验李龙的银行卡可用后,为其购买了河东市到滨海市的机票,并为其在滨海市安排酒店入住。次日,刘震将李龙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资料拿走,接下来的一天一夜中,刘震安排他人与李龙同吃同住、寸步不离。其间,刘震曾过来让李龙刷了一次脸。第三天,刘震将李龙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资料还了回来,同时告诉李龙贷款没通过,给了他1万元。


李龙查看手机银行明细,发现光大银行卡流入流出资金140万左右,民生银行卡流入流出80万左右。经查实,李龙提供的光大银行卡有40万元系直接接收的全国各地的21名受害人被诈骗资金,另80万为不明流水;民生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转移资金50万


李龙是否清楚他人实施犯罪行为?


本案中诈骗行为是什么时候既遂的?


本案中刷脸的行为就是转移赃款吗?


李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个案例,两组选手,最终谁能胜出?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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