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倪伟 | 向这个世界的冷漠敞开心扉 ——《局外人》解读(上)

倪伟 保马 2022-09-26
编者按

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加缪的《局外人》享有崇高的地位,它开掘了20世纪文学乃至思想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主题或观念。在八十年代以来的思想环境中,经由《局外人》等存在主义小说和其他“荒诞派”文学作品而传播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形塑当代中国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让部分中国人借以形成了一种新的“自我认同”。而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大潮所塑造出来的当代中国的新“自我”,更从这种存在主义哲学中找到了关于个人和世界的看似合理、合法的表述。为了对这样的接受以及通过这样的接受而认同的“自我”进行反思,我们需要回到那些文本。为此,“保马”本期特推出复旦大学中文系倪伟先生的本篇讲稿,希望借此重返作为当代中国人自我认同资源的《局外人》及与其相关联的存在主义哲学,对我们曾借以表述“自我”的文本和话语进行重新解读。这或许可以有助于我们对“自我”的形成获得更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我们进行更清醒的自我批判,同时,这也将有助于我们对“现代主义”塑造出来的“纯文学”观念做深入的反思,进而揭示出看似专注“自我”的“纯文学”与政治之间、与发达的“市场社会”之间隐秘却密切的联系。

本讲稿原载《巨大灵魂的战栗》(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4月版),经作者授权“保马”网络刊载,感谢倪伟先生对“保马”的大力支持!因文章篇幅较长,分上、下两部分推出,此为上半部分。


我们中间, 倪伟温度比较低,但是讲到《局外人》,讲到默而索那“动人的冷漠”,他和妈妈的关系,和玛丽的关系,和塞莱斯特和萨拉玛诺的关系,他自己似乎也“向这个世界的冷漠敞开心扉”了。

——毛尖《最好的时光》



《局外人》是加缪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小说,大概也是他最好的作品。在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局外人》享有崇高的地位,在评选20世纪最伟大作品的各种榜单上,它常常赫然在目。《局外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在于它开掘了20世纪文学乃至思想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主题或观念,比如:世界和个人存在之荒谬,对个人经验之真实性的确信以及对外在于个人的各种权威形式的不信任和抵抗,在超验存在缺失的境况下全面拥抱世俗生活的享乐主义态度,等等……这些都是构成现代个人观念的核心要素,它们迄今仍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考方式和感受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

《局外人》通常被认为是一部阐发“荒谬”的小说,它和加缪的哲学性著作《西西弗斯的神话》以及剧作《卡利古拉》一起,被称作“荒谬”三部曲。“荒谬”是贯穿这三部作品的核心概念。1938年,加缪读了萨特的小说《恶心》并撰写了书评,同时他还研读了卡夫卡的《城堡》和《审判》,这可能直接促使他开始思考“荒谬”的问题。在这一时期的笔记中,他曾这样写道:“惟有一种情况下绝望才是彻底的,那就是被处以死刑的犯人的绝望……”[1],这句话里可能已经含有《局外人》的最初构思。

这个时期,深深困扰加缪的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即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应该如何活着。对加缪来说,这是一个切身相关的问题。1930年,17岁的他患上了肺结核,后来又屡次复发。肺结核在当时被认为是不治之症,得了这种病,也就等于是被判了死刑。加缪本来是一个活泼好动的青年,非常喜爱体育运动,是个不错的足球守门员。据说他得肺结核也与踢足球有关,在一场下着大雨的比赛中,他用胸部挡住了对方的一脚爆射,结果晕倒在球门前,从此种下了病根。[2]这种戏剧性的说法自然不太可信。实际上,加缪的肺结核更可能是长期的贫困生活所造成的,生活环境差,营养不良,而他在应付学习之外,为了贴补家用,还要打一点零工,再加上剧烈的体育运动,身体自然就吃不消了。不管怎样,得了肺结核这样的“富贵病”,对加缪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他被迫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一切运动,他不能踢球,不能在大海中游泳,不能远足旅游,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在阳光下踢球、奔跑。肺结核也使加缪无法顺利取得教师任职资格,因为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教师资格候选人要求必须身体健康。

总之,肺结核给加缪的人生笼罩了一层死亡的阴影,使他对荒谬有了深刻的体味。

《西西弗斯的神话》、《局外人》和《卡利古拉》这三部作品以不同的方式阐述了加缪关于“荒谬”的思考,这三部作品所探讨的是同一个问题,即人的必死性与其追求永恒和无限的欲望之间的不可弥合的冲突。在《卡利古拉》中,卡利古拉这位罗马历史上的著名暴君在爱妻死后,猛然醒悟到人必有一死,必死的宿命使得尊卑、善恶、正邪等一切价值区分都失去了意义,于是他滥用自己的权力,让臣民们时时刻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中,想以此使他们认识到生命存在的荒谬。卡利古拉的所作所为,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他最终被贵族们刺杀。《局外人》同样将默而索放在一种必死的处境中,揭示他在这种境况中的思考和最终领悟。《西西弗斯的神话》则用哲学的语言更清晰地阐述了人之存在的荒谬性以及反抗荒谬的各种方式。在加缪看来,唯一值得赞许的反抗荒谬的方式,是西西弗斯式的反抗,他看清了自己的命运并蔑视这种命运,不把这种命运看作是来自神的惩罚,而把它当作一个自我创造的过程,并在这过程中享受到行动的乐趣。这样,加缪也就重新定义了命运,命运不再是外部力量的决定,而是人自我创造的过程和结果。

《西西弗斯神话》中关于荒谬的阐述能够帮助我们去理解《局外人》。事实上,自从这部小说于19427月正式出版以来,人们通常都是从“荒谬”这个角度来阐释的。萨特大概是这方面的第一人,在19432月号的《南方杂志》上,他发表了《〈局外人〉的诠释》这篇名文,指出《局外人》是“一部有关荒谬而又反对荒谬的著作”[3]。萨特对“荒谬”的强调实际上是在影射当时纳粹德国卵翼下的维希政府统治的荒谬现实,反抗荒谬即隐含着对抵抗的呼吁。布朗肖的思路接近于萨特,他认为《局外人》最突出的主题是“抗拒”,默而索的冷漠是一种批判性的否定力量。[4]在战后,罗兰·巴特在萨特和布朗肖的基础上对《局外人》做了进一步的阐发,他认为《局外人》采用了零度写作的方式,所谓零度写作是一种透明的、中性的写作,它拒绝“被一种专断的意识形态所利用”,而是以自身的沉默存在使作家得以抵达经验的存在根源。[5]罗兰·巴特所强调的仍然是抗拒,只不过是把抗拒的对象从战时法国被占领的荒谬现实转换为了战后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随着存在主义思潮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席卷法国乃至欧洲,《局外人》更是被推崇为存在主义文学的经典,默而索被认为是一个存在主义意义上的反抗荒谬的英雄。加缪本人始终不同意将他纳入存在主义阵营,他反复声明自己不是一个存在主义者,至少不是萨特意义上的那种存在主义者。在为《局外人》1955年美国版所作序言中,他强调默而索只是一个拒绝撒谎、为真实而死的人。加缪这么说,显然是想强调自己的欧洲传统人文主义的立场,这一立场与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有区别的。

无论是萨特等人的经典解读,还是加缪本人的阐述,似乎都未能穷尽《局外人》所具有的丰富意涵,这大概也正是文学的魅力所在吧。经典文学作品总是能令人常读常新,不断地有所发现和领悟。下面我们将围绕着几个问题来解读这部作品,看看到底是什么让它显得如此不同凡响。

默而索是怎样一个人?

《局外人》的法文原书名是L'étrangerétranger这个词有多重含义,既有外国人、异乡人的意思,也有陌生人、怪人之意,和小说的主题是很贴切的。英文译本有两个,英国版译本翻译成The Outsider,和中文译本的“局外人”意思相同,美国版翻译成The Stranger,直译就是“陌生人”,或许也可以直接译成“怪人”。

到底是哪种译法更贴切呢?这两个词的意思略有差别。“局外人”含有与社会相疏离之意,重心偏于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状况进行描述,而“陌生人”在隐含疏离关系的同时,偏重于强调个人性情方面的怪异。相比之下,后者似乎要更贴切些。

译名的甄别实际上牵涉到对默而索这个人物的理解。默而索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在为1955年的美国版所作序言中,加缪说:

很久以前,我曾用一句话——我承认这句话极其悖谬——来概括《局外人》:“在我们的社会里,谁要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上不哭泣,那他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我只是想说,本书主人公之所以被判死刑,就是因为他没有参与游戏。就此而言,在他所生活的社会里,他就是一个局外人,他身处边缘,徘徊于郊区,过着一种私密而又孤寂的感官生活。正因于此,有些读者把他看作社会残骸的一块碎片。人们若能想一想,默而索究竟为何不参与游戏,对这个人物就会有更准确的了解,至少是可以更接近作者的意图。答案很简单:他拒绝撒谎。撒谎不只是指所说的不符合实际,也包括——并且尤其是指——所说的超出于实际,就关乎人心而言,就是所言超过所感。我们每天都这么做,以简化我们的生活。默而索却只是有什么说什么,他拒绝掩饰自己的感受,于是社会便立刻觉得受到了威胁。比如说,别人要求他以社会所认可的方式表示悔罪,他却回答说,自己所感到的与其说是悔恨,倒不如说是烦恼。就是这么一点点细微的意义差别断送了他。

所以在我看来,默而索并不是社会残骸的一块碎片,而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赤裸的人,倾心于那种不留一丝阴影的太阳。他决非木知木觉,而是为一种因顽固而至于深邃的激情所激动,这是一种追求绝对与真实的激情。而这种真实也仍然是一种否定性的真实,是我们所是及所感受到的真实,若是没有这样的真实,那么我们对自身或是对世界的征服就会皆成泡影。

因此,大家若是把《局外人》读成这么一个故事:一个没什么英雄气概的人却情愿为真实而死,——就不会产生太大误解。我也曾说过——这同样很悖谬——当初我是把这个人物当作我们所能有的唯一的基督来塑造的。在作出这番解释之后,我想大家会明白,我所说的话里并没有亵渎上帝的意思,只是出于一种略带讽刺意味的喜爱而已,而对自己所塑造人物的这份喜爱,是艺术家应有的权利。[6]

这篇序言包含有很多意思,但很明显的是,加缪基本上把默而索看作一个局外人,一个因其真实而不能被社会容忍的现代基督。基督当年因其预言而被钉上十字架,默而索则因实话实说而被判处死刑。加缪所强调的是对真实的追求,这或许可以理解为作者的主观创作意图。但如果对照小说,我们会发现默而索这个人物其实还真没那么简单。

默而索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不是激情,更不是反抗,而是冷漠。这个人从来都是一副漠然不为所动的样子,在他生活中似乎没有一件事是他主动想要去做的,事情找上门来,他也没有什么积极的反应,总之是显得相当被动,相当消极。这种冷漠在小说的开头就已经有所表露: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7]

细读这段向来为人称道的文字,我们其实可以区分出两种“冷”。一种是养老院电报让人感到的那种铁一般的冷,总共九个字(法文原著更是只有寥寥六个词),可谓字字坚硬,冰冷无比。养老院和小说第二部中的法院和监狱一样,代表着庞大的国家机器或社会体制,这才是一种真正冷酷的力量,无声无形,却又无处不在。默而索的冷漠则是另一种“冷”。他收到电报后的反应的确异乎常人,至少没有一般人那样显得悲痛欲绝,他的注意力似乎更多地放在了电报上,而不是妈妈死这一事实上,而且从语气中我们还能感受到一种抵触情绪,对妈妈死的准确时间的咬文嚼字般的挑刺,明显表达了他对养老院的不信任感,以及一种茫然的不确定感。所以,默而索的冷漠在某种程度上是表达了他对养老院所代表的那个体制的冷淡的敌意,并不能用来证明他对母亲真的就毫无感情。这可以通过“妈妈”(maman)这个词得到证明。在法语中,maman是一种非正式的称呼,通常是小孩子对母亲的称呼,和电报中的正式用语mère有所区别,它透着一种亲昵,蕴蓄着一腔孺慕之情。

毫无疑问,默而索是爱自己的母亲的,只是方式有些特别。这种爱深藏心底,无需通过言语和行为来表达。这似乎是他们母子俩的共同看法,小说中写到,“妈妈在家的时候,一天到晚总是看着我,不说话。”目光中有爱,一切尽在不言中。在外人看来,这大概是有点“冷漠”,但这“冷漠”却未必就是无情。在小说第二部分中有这么一个细节,玛丽来探监,在她旁边,一个是来探望丈夫的胖女人,话说得很多,声音很高,像是在吼叫;另一边是位小老太,来探望儿子,但她和儿子却只是互相望着,一句话都不说,到最后离去的时候,儿子才说了声:“再见,妈妈。”而小老太则仍然无言,她“把手从两根铁栏杆间伸出来,慢慢地,持续地摆了摆”。这个细节很震撼,让人感到无言的“冷漠”所蕴含的感情比喋喋不休的倾诉要深得多。小说中涉及母子关系的还有一处,即默而索在旧报纸上所读到的那个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新闻。离家已有二十五年的儿子在外面发了财,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他想开个玩笑,住在母亲开的旅店里,却不跟母亲相认,结果被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用大锤打死。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加缪在19351月的阿尔及利亚报纸上读到的,是一份美联社的电讯稿,这条新闻想必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做了剪报,先是用在《局外人》中,后来还据此写成了剧本《误会》。对这桩惨案,默而索的看法是:一个人“永远也不应该演戏”,那个儿子实在是自作自受。换句话说,在这件事上,母亲并没有责任,错在儿子。人永远都应该活得真实,母子之间更不应该存有任何虚假。

对母子间无言之爱的这一体会,来自加缪自身的生活经历。加缪的母亲是一个不识字的西班牙女佣,丈夫在一战中负伤而死,使他母亲深受刺激,据说是得了脑膜炎,后果是她部分地丧失了语言能力,而且还有点耳背,用加缪的话说,“她身患残疾,大脑迟钝”[8]。加缪早期的一篇散文《若有若无之间》(收于散文集《反与正》)描述了他与母亲之间的感人关系。在丈夫死后,加缪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娘家住,她的母亲非常粗鲁凶悍,常常要用鞭子教育外孙们,在她打得太重时,笨头笨脑的女儿就会说:“别照着脑袋打。”她爱自己的孩子,却从不表白。当她干完活回到家中,独自坐在渐浓的暮色中等待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那肩部突兀、骨瘦如柴的身影让小加缪感到害怕,让他突然止步不前。

他开始感受到许多。他几乎没觉察到自己的存在。但在这无人类知觉的沉默面前,他真是欲哭无泪了。他怜惜母亲。这算得上爱吗?她从未抚爱过他,因为她不能。于是他久久待在那里凝视着她。他感到自己是陌路人,更加意识到那痛苦。[9]

当加缪长大后,回忆起这些往事,仍不免感慨道:

这古怪妈妈的冷漠!惟有这硕大无比的人间孤独,能助我掂量这冷漠多么沉重![10]

这冷漠之所以沉重,是因为“这古怪妈妈”内心有着无限的怜悯之情。长大了的儿子去看望妈妈,“他们面对面静坐着”,母子俩目光相遇,却没什么话,“他从未主动与她交谈。其实又有何必要?不声不响,局面也明朗了。他是她的儿子,她是他的母亲。”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在这篇散文的结尾,加缪这样写道:

向我迎面涌来的,不是对美好岁月的期许,而是对一切和自己的又平静又原始的冷漠。但必须折断这条温馨易行的弧线。我必须清醒。是的,一切都很简单,是人们将事情弄复杂了。人们没有必要胡言乱语。不必说死囚“将偿还欠社会的债”,而只需说“人家要砍他的头”。看上去都一样。但还是有小小差别。何况本来就有人更愿正视自己的命运。[11]

这段文字让我们想起《局外人》结尾处默而索的表白,意思非常接近,而且隐约透露了两年后开始写作的《局外人》的主题构想。

加缪似乎从与母亲的关系中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母子之间是如此,夫妇、恋人、朋友乃至抽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莫非如此,不需要做作、表演,只需真实、自然。这样的世界冷漠吗?未必,如加缪所言,这实在是一种“动人的冷漠”,因为它包含着爱和怜悯[12]

回到《局外人》,我们看到默而索也正是这样来对待身边人的。可能很多人都不能理解默而索对待玛丽的态度。玛丽问他愿不愿意跟她结婚,他说怎么都行,再问是不是爱她,他回答说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那大概是不爱的。一般的女孩子听到这种话,大概早已气得七窍生烟,肯定再也不愿搭理你了。但玛丽不一般,她沉默了一会儿,说默而索是个怪人,而她正是因为这一点才爱他。其实,玛丽所爱的未必是默而索的“怪”,她肯定是感到了默而索对她是有感情的,他不夸大这份感情,反倒让她感到一份踏实。默而索的话其实也有一定道理,他大概以为爱是不需要通过语言来表白的,问对方爱不爱自己,这本身就很愚蠢,如果心没有感受到爱,语言又能帮到什么忙呢?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干这种蠢事,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心已丧失敏锐的感受能力,我们极度不自信,所以要抓住语言这根稻草,让自己稍稍心安一点。但事实上,凡是海誓山盟的爱,多半被证明是谎言。默而索说“不爱”,未必就真对玛丽没感情,只是这种感情没必要被拔高为神话般的“爱情”,而在他看来,那种“爱”大概是一种骗人的把戏。

默而索似乎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如果说那样对玛丽,还让人感到不能接受的话,那么他对朋友和邻居,应该说相当不错了。老萨拉玛诺的狗丢了,他能够耐心陪着说说话,安慰他,可见他还是挺能体谅别人,并不是那种没一点人情味的人。对饭馆老板赛莱斯特也是如此。莱蒙是个拉皮条的,但默而索没有因此看不起他,莱蒙把他当朋友看,他也不拒绝,而是以朋友之道对他。这样一个人,作为同事、朋友和邻居,的确是无可挑剔,所以无论是赛莱斯特、萨拉玛诺还是马松和莱蒙,在法庭上都为默而索说了好话。他们的证词虽然不能改变默而索的命运,却让他深受感动,第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这个冷漠的世界其实是有情有味的。

对这个世界,默而索其实从来就不曾弃绝。他并不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好,让他厌倦得仿佛要弃之而去。相反,他挺能享受生活中的乐趣,游泳,看电影,甚至在阳台看看街景,听听喧嚣的市声,都能让他感到一种乐趣。在这个意义上说,默而索不是一个心有怨愤的“局外人”,他并没有让自己置身于世界之外,生活之外,而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中。

我们在读小说的时候,可能都会有这么一种强烈的感受,默而索的观察力和感受力都超强,很多的细节一般人恐怕都会忽略过去,他却都能一一捕捉到,而且观察得非常细致。比如,在给母亲下葬的途中,阳光很猛烈,把他几乎都烤晕了,但是沿途嗡嗡的虫鸣,甚至簌簌的草响,还有皮革味、马粪味、漆味、香炉味等各种气味,他都无一遗漏地捕捉到了,他还细心地注意到了贝莱兹的行走路线,对贝莱兹脸上因为皱纹而铺满汗水的模样,也描绘得非常细致。这样一个观察力和感受力都超强的人,怎么会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呢?一个对生活失去兴趣的人,不会有兴趣去关注身边的世界,而会闭锁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默而索对生活中的各种形象、声音、气味的敏锐感受,证明他对生活其实是很热爱的,尽管要等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才对此有了明确的认识。

所以,默而索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局外人,不如说是一个活得过于真实的人。事实上,社会中大多数人都已习惯生活在谎言中,对他们来说,撒谎往往是一种默契,是无需明言的社会规则。在他们眼里,默而索这种人实在有点怪,怪得甚至让人难以容忍,是必须除之而后快的社会公敌。


《局外人》2013年法文版书影

默而索为何被判死刑?

加缪在《局外人》美国版序言里这么概括这部作品:“在我们的社会里,谁要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上不哭泣,那他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显然,在加缪看来,导致默而索被判死刑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杀了那个阿拉伯人,而是他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举动从根本上触犯了社会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局外人》,他指出从美国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对默而索的审判是很奇怪的,简直像“一场凶险的闹剧”。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无论是检察官、法官还是辩护律师,关注的重点都不是对杀人事实的澄清和认定,而是纠葛于对默而索个人品行的鉴定。默而索一贯的“不良”品行成了最终定刑的决定性因素。波斯纳由此认为,加缪写作这篇小说的目的,不是要批评那种不甚合理的刑事诉讼程序,而是要抵制那个声称默而索品行恶劣并导致他被判死刑的道德体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基督教价值观。[13]

波斯纳的评述是准确的。从小说的叙述特别是第二部的叙述看,加缪确实在有意识地引导读者得出这个结论。小说第二部一开始,律师在与默而索面谈时说,案子虽然不好办,但胜诉是毫无疑问的,他更担心的是默而索的道德品行会给审判带来不利。在他看来,默而索说希望妈妈不死,这还不够。当默而索拒绝把葬礼那天的“麻木”表现说成是有意控制了自己天生的感情,并认为这是说假话的时候,律师甚至表现出了不无厌恶的样子。同样的态度在预审推事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预审推事一开始对默而索很客气,他说他感兴趣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默而索这个人,默而索的生性古怪让他产生了深入探究的兴趣。预审推事深信世上万物都有着内在逻辑性,有因必有果,有果也必有因,没有什么是不能用理性来解释的,而这个世界的终极理性是上帝,是上帝创造并规划了这个世界,使其秩序井然。如果没有上帝,一切便乱了套,人们会觉得无所依从,仿佛连生存的依据都丧失了。所以,对预审推事来说,一个不信仰上帝的人岂止是个“怪人”,根本就是一个反社会的敌人!这个“敌人”不仅顽固地拒绝在上帝面前忏悔自己的罪行,而且还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跟大家一样,没什么异常,这份坦然使预审推事所感到的,想必已经不是愤怒和厌恶,而是一种憎恨了。

小说对庭审过程的详细描述更加深了读者的这一印象,即默而索不是作为一个杀人犯,而是被当作社会公敌论处的。检察官的指控,重点不在对杀人事实的认定,而是在想方设法地罗织道德罪名,将一次偶然失手的枪杀案说成是一个道德上邪恶的人必然会犯下的反社会罪行。在法庭上,检察官说过这么一句有震撼力的话:“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句话不仅震动了听众和辩护律师,连默而索听了都觉得自己的事情有点不妙了。从法律的角度看,检察官的这句话是荒谬的,无效的,因为它不是对法律事实的描述,但它却直接诉诸于人们的道德情感,从而获得了某种正当性。这句话露骨地表明,在检察官乃至整个法庭看来,默而索最大的恶不在于杀人事实本身,而在于他对构成那个社会基础的“基本法则”的漠视,用检察官的话来说,既然这个人连最基本的法则都不承认,那他就与这个社会毫无干系,社会就有权利砍下他的头,若是让这种心灵空虚之恶蔓延开来,整个社会就有可能陷入深渊。

问题在于检察官和法庭是否能够代表整个社会?显然不能。检察官和法庭充其量只能代表占统治地位的中上阶层,也就是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却正是小说所嘲讽的对象

在小说第一部中,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而出现的,是养老院院长和默而索的老板。养老院院长出场的时候有一个细节不容错过,那就是他佩带着荣誉团勋章。荣誉团勋章是法国颁发的最高荣誉,只有在军事或其他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有资格获得勋章。院长是靠什么途径获得勋章的,小说并没有交代,但从院长在平时都佩带勋章来看,他显然极为珍视这一荣誉,并高度认同于国家权力以及作为这种权力之基础的价值体系。所以,这个人尽管看上去很干练,对人似乎也彬彬有礼,但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在他身上没什么人情味,只有一种公事公办的刻板。他说话的时候,总喜欢把“原则上”挂在嘴边,这也说明他是一个循规蹈矩、认死理的人。他还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支配别人,他对默而索说他母亲似乎曾向同伴表示,希望按宗教仪式安葬,但“似乎”二字却暴露出这其实是院长本人的主张。同样,让养老院的老人们为死者彻夜守灵,显然也是出于他的强迫要求,尽管他自己轻描淡写地把这说成是“习惯”。总之,养老院院长更多地代表了资产阶级的那种看似富有效率实际上却冷酷无情的统治力量。

默而索的老板则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另一面,即自由资本主义的那种进取精神,竭尽全力追求个人事业的成功,把这看作是生活的唯一要义所在。小说一开始,默而索向老板请两天假,老板似乎不大高兴,即使默而索解释说这不是他的错,老板也仍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表示哀悼的意思。默而索只好这么自我安慰道,等他奔丧回来,老板看见他戴孝,一定会安慰他的。但结果怎样呢?老板还是没有安慰他的意思,只是问了问他母亲的年龄,在默而索随便说了个“六十来岁”后,老板“好像松了口气,认为这是了结了一桩大事”。在这儿,老板暴露了典型的资本家嘴脸,他把自己的员工看作是劳动机器,希望他们一刻不停地为自己工作、赚钱,最好不要有太多人事的牵绊,如果死了老妈,那很好,总算是了了一桩事儿。在默而索丧母事情上,老板唯一感兴趣的是他母亲的年龄,这似乎有点怪,其实却很好理解。资本家最敏感的是数字,他的事业乃至生活的意义都可以折算成金钱的数目,对数字的嗜好或者说所谓的理性计算,已经成为他的本能。询问年龄只是这种本能的无意识流露而已。默而索却没法接受老板的这套价值观,他多次表示对老板的话和举止反应不能理解,这实际上是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抵拒的态度。

在第一部第五章,默而索和老板之间第一次出现了价值观的正面冲撞。老板告诉默而索,他想在巴黎设立一个办事处,并有意派他前往,想听听他的意见。老板肯定觉得这简直就是赏赐嘛,不可能被拒绝,试想从帝国的边陲殖民地一举空投到帝国的心脏巴黎,这机会有多难得!一般人恐怕要感激涕零了,但默而索的反应却太出人意料了。他满不在乎地说“实际上怎么样都行”,老板问他是否对改变生活不感兴趣,他回答说“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这么回答当然不能让老板满意,老板批评他“没有雄心大志,这对做买卖是很糟糕的”。老板所表达的是典型的资产阶级人生观和价值观,即一个人应该勤勉工作,追求事业发达,出人头地。对生意人来说,是生意越做越大;对雇员来说,是职位不断得到升迁。总之,只有你在金钱、地位上积累了足够的可供炫耀的资本,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你的生命才算是有价值、有意义的。默而索不是没有相信过这一套,上大学的时候,他也曾有过这一类的雄心大志,但不得不辍学的经历,使他醒悟到这一切其实并不重要。换句话说,正是出身于社会下层以及随后遇到的一些挫折,使默而索得以摆脱资产阶级主流价值观的控制,有了一种朦胧的反省意识。

默而索是办公室文员,按社会阶层划分,应该算是白领阶层,这个阶层居于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这一位置决定了其立场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很容易被资产阶级主流价值观俘虏,他们之中有野心或者说有“雄心大志”的,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跻身于资本家阶级;没那么大志向的,对浸透着这种价值观的整个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也是安之若素,毫无反思和批判的能力。另一方面,他们毕竟还是属于被剥削阶级,与工人阶级相去不远,只不过境遇稍好而已,更何况其地位也并不稳固,很容易跌落到普通劳工的地位。白领阶层的这种两面性在小说中是通过着墨不多的两个人物来表现的,他们都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上,而且是法庭上惟有的两个能给默而索以异样感觉的人。这两个人,一个是穿一身灰法兰绒衣服的年轻记者,他的专心端详让默而索感到就像自己在看着自己。换句话说,这个年轻记者就好比是默而索的另一个我。这个年轻记者实际上是加缪自身形象的写照。1938年,加缪创办《阿尔及尔共和报》,在此后近两年时间里,他作为记者常常出入于警局和法庭。加缪将自己嵌入小说,作为默而索的化身,而反过来说,默而索也正是加缪的自我的一个化身,因为我们知道,默而索这个名字原本就是加缪的笔名。总之,法庭上的这个年轻记者是作为默而索的一个化身出现的,代表着他的自我当中那个自我意识更清晰也因而更具有反抗性的那一面。与之形成对照的,是那个被默而索称为“小自动机器”的女人,她也在紧紧地盯着默而索。这个小女人在第一部第五章中曾露过面,就是在老板找他谈话的那天晚上,默而索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饭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奇怪的小女人。这个小女人动作僵硬,点菜飞快,在等菜的时候把饭钱和小费算得一清二楚,准备妥当。她一边吃饭,一边细心地将一本十几页厚的广播节目杂志上的节目几乎勾了个遍。吃完饭,她又用自动机械一样准确的动作穿上外套,走了。她走在人行道的边石上,“迅速而平稳,令人无法想象”。在默而索的眼里,她实在是个怪人。但在今天的读者看来,这女人可是一点都不怪,在我们身边,这样的白领丽人实在是数不胜数,她们做事干练,有效率,精于计算,而且很有上进心。总之,这个小女人代表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被普遍认可的理性人,也就是“正常人”,默而索认为她怪,恰恰是暴露了他自己的古怪不入流。加缪将年轻记者和小“自动机器”并置于法庭环境中,让他们跟默而索直面相对,大约是想含蓄地指出他们分别代表了像默而索这样的白领所能拥有的两种可能性:要么是走向更自觉的反抗,要么是被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收编,沦落为一架精明强干的“自动机器”。说来有点难以置信,尽管这个“自动机器”一般的小女人形象被塑造得有点夸张、滑稽,但她却与年轻记者一样,代表着加缪的另一个自我。虽然说加缪对资产阶级文化在本能上有抵触,但正如奥布莱恩所指出的,早年的贫苦生活反而使得资产阶级文化对加缪的吸引力,大大超过了它对出身于资产阶级的人所能产生的吸引力。比如萨特就抛弃了他本阶级那种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文学传统,而用一种阴郁的、不雅的法文来写作,相比之下,加缪的文笔则显得过于精炼、优雅了,不免于雕琢之讥。[14]奥布莱恩的批评有一定的道理,加缪自己大概也感受到了这种难以摆脱的吸引,所以才在小说中塑造了一正一反、彼此对立的两个自我面影。

默而索之所以还能免于沦落为“自动机器”,恐怕与他的阶级出身不无关系。出身贫寒,使他对处于社会下层的人更容易产生一种亲近感。在养老院里,默而索和院长之间距离很遥远,没有任何私人情感的交流,但他跟门房在一起,情形就不同了,说了不少话,还给了门房一支烟。当然,这个喋喋不休的门房仍然让人觉得有点讨厌,他总忘不了自己是巴黎人,有着那么一种可笑的优越意识,虽然自己又老又穷,事实上是被养老院收留着,境况比养老院里的老人们好不到那儿去,但他自己可不这么想,觉着自己还管着“他们”。说到巴黎,我们发现,在小说中,巴黎的形象完全是负面的。当玛丽说她很愿意认识认识巴黎的时候,默而索告诉她,自己曾在那儿住过一阵,巴黎留给他的印象很糟糕,“很脏。有鸽子,有黑乎乎的院子。人的皮肤是白的。”这和阿尔及利亚明媚的地中海风光迥然不同。在阿尔及利亚,有灿烂的阳光,蓝天,碧海,沙滩,一切都是明亮的,洁净的,即使是混乱,也充满着生机。这儿的人,皮肤是棕色的,透着健康。巴黎不仅地方不好,连那儿的人也都不讨人喜。除了养老院门房之外,小说中还出现了另外两个巴黎人,其中一个是莱蒙的朋友马松的妻子。这个一口巴黎腔的小女人,长得又矮又胖,刷个盘子都声称要把男人赶出去。莱蒙被阿拉伯人用刀划伤了,她又哭个不停,正是因为不想听到这个女人令人心烦的哭声,默而索才留在海滩上,最终惹祸上身。另一个巴黎人是在法庭上露面的那个巴黎报社特派记者,一个矮个子,“象只肥胖的鼬,带着一副黑边大眼镜”。由此看来,在加缪笔下,巴黎人的典型身材就是矮和胖,这自然是不热爱运动的后果,他们与本地人的高大、结实、健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资产阶级主流价值体系里,巴黎象征着出人头地,象征着荣耀和高贵,加缪却颠覆了这种象征结构,在他笔下,巴黎反倒是不健康、脆弱、缺乏生命活力的象征。对巴黎的贬黜,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弃。

默而索所认同、所欣赏的是本地人,需要说明的是,这儿所说的本地人不包括像养老院院长和检察官这样的社会上层人士,自然也不包括本地的阿拉伯人,而主要指阿尔及利亚法国人当中的工人阶级。赛莱斯特、萨拉玛诺和玛丽是他们的代表。在默而索的同事中,算得上是朋友的,只有玛丽和艾玛努埃尔,玛丽是打字员,艾玛努埃尔是个发货员,他们在公司里的地位大概都不如默而索,但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是默而索所喜欢的,那就是他俩都热爱运动,艾玛努埃尔喜欢跑着上下班,玛丽则是游泳好手。玛丽对默而索的吸引力完全是身体性的,她象征着地中海文化所特有的那种明朗、单纯、自然、充满感官愉悦的迷人生活,而这正是默而索所热爱的理想生活。在第二部第五章中,当教士要求默而索从石墙上看到上帝的神圣面容时,默而索激动地说,自己曾在墙上寻找的是玛丽的面容,这张面容“有着太阳的色彩和欲望的火焰”,这就更有力地表明了玛丽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在默而索看来,玛丽所代表的感官性的世俗生活,在价值上要高于宗教所允诺的寄望于末日拯救的苍白生活。

塞莱斯特这个人物虽然着墨不多,却非常重要。在第一部开头,默而索在动身去养老院之前,就是在赛莱斯特的饭馆里吃的饭,他们为他难受,赛莱斯特还说了这么一句话:“人只有一个母亲啊。”在第一部第三章中,默而索和艾玛努埃尔在中午一路跑着,来到塞莱斯特的饭馆,塞莱斯特问他“总还好吧”,这是塞莱斯特的第二次出场。从这两处简略的描写,我们大致可以感受到塞莱斯特是怎样一个人。他说话很简短,甚至可以说不善于表达,但每句话却都饱含着实实在在的情谊,而这正是下层阶级的人们所惯常采用的表达方式。在他们之间,这种表面上看是简单含糊的表达方式,不会带来障碍,因为彼此心照不宣。但是在法庭上,塞莱斯特的这种表达方式就完全不被接受了,因为法庭只接受资产阶级所代表的那种明晰的理性话语,而拒绝去领会塞莱斯特所说的话里所包含的真实含义。塞莱斯特对出庭作证很重视,穿了一身他去看赛马时才穿的新衣服,这个细节再次强调了体育运动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联性。当被问到默而索是不是他的顾客时,塞莱斯特回答说:“是,但也是一个朋友。”问他对默而索的看法,他说他是个男子汉,法庭追问这是什么意思,他说谁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当然,塞莱斯特决不可能意识到,这个“谁”实际上只能是和他同属一个阶级的人,没法包括像检察官这样的人。检察官再问他默而索是不是按时付钱,他笑了,说:“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这句话表明,在塞莱斯特看来,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远比金钱更为重要的,但法庭却不接受这种回答方式,它只需要听到“是”或“否”。当最后被问到对默而索的罪行怎么看的时候,塞莱斯特虽然看上去有所准备,却只会反复说“这是一件不幸的事”,“谁都知道不幸是什么”。法庭上所发生的这一幕似乎很荒谬,它凸现了两个阶级在话语上的不对榫头。塞莱斯特大概觉得自己的意思很清楚,不用多说,谁都能明白,但在法庭上,这一套话语却完全不管用,他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觉得还有话没说出来,但事实上除了重复,他什么都说不出,只能充满歉意地望着默而索。法庭所不能理解的,默而索却用自己的心领会到了,他生平第一次有了想拥抱一个男人的冲动。

事实上,不仅是塞莱斯特,包括玛丽、马松和萨拉玛诺,他们在法庭上的老实巴交的证词都无一例外地被歪曲,被误解了,没有人愿意去体会、去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莱蒙虽然能说会道些,但他对所发生事情之偶然性的强调,恰恰是法庭最不能接受的,法庭所要证明的,是事情之间的因果必然性,这套所谓的理性话语根本就排斥任何偶然性。既然莱蒙和默而索彼此承认是朋友,而莱蒙又是一个皮条客,那么就足以证明默而索品行恶劣,他杀人也就决非出于偶然了。所以,法庭辩论所彰显的,正是两个阶级、两种话语、两种文化之间的对立,而以理性自我标榜的法庭话语——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资产阶级主流话语——则充分暴露了其虚伪性,它完全可以凭借一种荒谬的逻辑,构罪于人。

再来说一下萨拉玛诺。他和那条狗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默而索和他妈妈之间关系的一种隐喻。萨拉玛诺结婚很晚,和老婆过得也不幸福,但好歹也习惯了。老婆死后,他养了这条狗,很快人和狗就一起老了。萨拉玛诺总认为狗脾气不好,他老是“混蛋!脏货!”地咒骂狗,但实际上他与狗却是相依为命,狗走丢了,他的生活便一下子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空洞。在外人眼里,萨拉玛诺对狗的确够粗暴,就像默而索对待妈妈,似乎挺冷漠无情的,但只有懂得的人,才知道这种粗暴和冷漠之中其实蕴蓄着深情。默而索懂得,所以当他在夜里听到隔壁萨拉玛诺的哭声,便不由自主地忽然想起了妈妈。萨拉玛诺也懂得,所以在他和默而索谈到狗的时候,又顺带着说到他妈妈,说他知道默而索其实是很爱妈妈的,别人对他都有所误解。老萨拉玛诺和默而索的妈妈还有一个想法非常一致,那就是认为人总是会习惯的,“到头来,人什么都能习惯”。这实际上也是底层人的生活哲学,悲凉中透着一丝洒脱,一份坚韧。

默而索认同的显然是塞莱斯特等人所代表的城市工人阶级,他认同这个阶级的生活态度、待人方式以及价值观念,从他们那儿,他多少能感受到一点人世间的温情,尽管这一缕温情委实很淡,似在若有若无之间。在小说中,正是这个处于社会下层的城市工人阶级及其生活方式、价值体系,构成了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的对立面,成为一股否定和批判现存社会秩序的力量。但这股力量毕竟处于劣势,总是遭到压抑和摧残。当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感到现有社会秩序遭到威胁、统治性的价值体系遭到挑战时,便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敌人加以无情的绞杀。默而索对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道德观、价值观的漠视,使自己变成了“社会”公敌,此时国家统治机器就会理直气壮地以全体人民的名义,要求砍下他的脑袋。所以,默而索被判死刑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刑事程序,而是被涂抹上了一层古怪的意识形态色彩。(未完,请关注“保马”公号阅读“下”)


加缪全集法文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