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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方 | 剖析张千帆:一个转了汉奸基因的法律党

2015-12-12 李北方 行走与歌唱

张千帆最近有一点儿火。我不介意加把柴,让他更火一点儿。

2013年末,张千帆到香港中文大学去搞了场讲座,主题也是“宪政”,跟贺卫方前后脚。当时我恰好在香港,贺卫方那场没去,但张千帆那场去听了,还抢着第一个提了问题。我的问题大意是:你们都在说宪政,但你们说的宪政好像又不是一个意思,你的意思好像是,只要依照宪法规定做就是宪政了,是否重新订立宪法并不重要,那么,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中国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请问,这些你是否也支持?

他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却了。其实,我原本也不在意他的回答,只是想戳他一下,别以为别人傻,看不清他的底细似的。

张千帆最著名的一篇文章大概要算《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了罢。初次看到那篇文章时,我边看边怀疑是不是别人冒他的名伪造的,因为那篇长文是个公知立场加鸡汤风格的奇妙混搭,以至于我脑子里总是浮现出那个在机场贩卖管理鸡汤的叫曾仕强的台湾老头儿。张千帆无论如何也是个著名学者,写文章至少要有点学者的样子吧?我不是说一定要有学术八股那套文风,而是得有理有据,自圆其说。但是,这些都没有。

然后我找到了张千帆在北大做同题演讲的视频,又是一惊,原来这篇文章不是从演讲稿修改而来,而是先有了文章,然后,他在演讲中把文章念了一遍!

可怜,那些现场的小朋友们!

《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一文比较长,三万多字,张千帆本人称之为“公民宪政宣言”,既如此,那就应该能代表张千帆本人的基本立场了。我们不妨就这个文本做一点分析。

其实,我之所以有意愿花时间解剖它,还不是因为这是张千帆的“代表作”——我还没有那么看得起他,而是因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公知加法律党的文本,公知法律党的寡廉鲜耻在其中有充分的展现,故而有解剖的价值。

公知法律党的最典型特征是“只有屁股,没有脑袋”,也就是只有立场,其他全无。我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我认为,有立场而且敢于亮明立场,不是坏事,所以真正的有水平的右派我也敬佩。公知的坏就坏在只有立场,为了立场,什么都可以不要,上嘴唇说人话的时候,下嘴唇就可以同时说鬼话。

公知的生理构造极其简单,一个屁股上长着一张嘴而已,虽然他们看起来也长着其他器官,但都是摆设。

公知法律党的基本立场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在《法律党为何念念不忘要搞垮共产党:一个法盲眼中的法治》一文中有详细的论述:他们要的是赤裸裸的资本专政,而中国革命的遗产对他们的事业构成根本的障碍,所以他们的核心诉求是彻底搞垮共产党,肃清共产党的所有政治遗产。张千帆的《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简直就是对我的判断的佐证,虽然文中的矛头所向像是泛泛的“专制”,但专制在他那里有清晰的特指,即共产党政权:

它(指专制政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枪杆子里出来的政权,只有靠枪杆子维持,最终也只有靠枪杆子才能改变。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一个大独裁者培育了一群小独裁者,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是这个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张千帆痛恨的“专制”是“枪杆子里出来的政权”,指向够清晰了吧?再看这一句:

宪政国家是民主国体,因而要求自由、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民主不只是选举,但是离不开选举。民主的实质是让人民通过选举组建政府、统治自己,任何货真价实的民主国家都必须让广大选民自由选举其领导人和民意代表;政府不得干预选举,否则就必然蜕化为政府统治和压迫人民的专制。

张千帆要的宪政,必备条件是选举,轮流坐庄,你还相信他支持在现行宪法的基础上搞宪政吗?

每个人都有权利有自己的政治立场,这也应该属于张千帆所推崇的“个人尊严”的一部分。如果张千帆旗帜鲜明反对共产党,坚持自己的理念一以贯之,在中共中央一再宣示不搞西方式的政党轮替式的民主的情况下,仍然坚决主张共产党要下台、要搞民选政治,而且“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悔”,那么,我虽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敬佩他是条汉子。

可是张千帆是出于什么反对共产党呢?他有一以贯之的理念吗?从他文字的表面(注意,是表面),是很难看出来的。他的一些话根本不像公知说的(这也是我一度以为文章是他人冒名伪造的原因),比如这句: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用压榨本国劳动力积累起来的外汇储备去所谓拯救发达国家的经济危机,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作为一个自利政府,专制政府在本质上也是一个卖国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

这不是反对中国融入全球经济,反对中国在西方遭遇危机做“负责任的大国”,反对中国生产美国消费的“中美国”架构,反对改革开放吗?这不活脱脱就是被公知们无比痛恨的“余孽”和“爱国贼”的腔调吗?!再看下面这句:

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第一次呈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取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

“低人权优势”是从秦晖那里借用来的一个“得了便宜卖乖”式的说法。细品这句话,不但有“余孽”的味道,还俨然有一些国际主义战士的风范了。反对中国走西方的老路,反对中国当二等帝国,剥夺欠发达的国家,这简直就是我的主张,我都要引张千帆为通道了!接着看:

这套“唯物”至上的理论夸大经济体制的作用,让只是人类活动一部分的“经济”吞噬了整个人,把人看成是无法超越经济利益的动物,把道德等“意识形态”作为完全寄生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附庸,“公平竞争”只是资产阶级主流学者编造的一个神话,“勤劳致富”只是剥削者自欺欺人的谎言或被剥削者自我安慰的梦想。

咦?这不是“新左派”的调调吗?在这里,张千帆不过是把波兰尼式的对资本主义市场社会的批判搬了过去,放在了马克思主义的头上而已。

把上述引文加在一起看,张千帆俨然有一点儿批判知识分子的风骨了。可是,你相信吗?张千帆自己相信吗?当然不信了。他为什么这么说话呢?是“鬼上身”了吗?我认为不是的,他是为了恶心共产党,侃大山侃到了那里,觉得这套话语正好合用,就随手抓了过来而已。也就是说,张千帆为了反共的立场,是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包括他自己不相信不同意的话。

托马斯·潘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那么他就准备犯下任何罪行了。公知非常喜欢这句话,恨不得每抓起一个唱过反腐高调的贪官就要拿出来重复一遍。其实,他们自己正是这样的货色。

鲁迅说过:“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而他的变化没有一定的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做武器的人,都可以通称为流氓。”以此标准,张千帆就是个流氓。

通读《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文中还充满了对专制产生的“奴隶人格”、“臣民人格”的批判,让人恍惚以为张千帆还继续了鲁迅的“国民性批判”的衣钵。这就更加说明了张千帆的流氓性。

张千帆的流氓性不仅体现在上述包裹在一点儿理论色彩的信口胡诌中,还体现于他的自相矛盾、左右手互博。先看下面这句话:

当《共产党宣言》断言“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他将赢得整个世界”的时候,它忘记了每个“无产者”至少是有生命的。在道德上,让“无产阶级”冒死用暴力消灭“资产阶级”的生命是不正当的;任何高尚的目的都不可能使这种不正当手段正当化,因为它要摧毁的正是人最基本的价值。

这里,他清清楚楚地说,不可以以任何高尚的目的为由让他人冒生命的危险,但是,随后他就呼吁青年走上街头搞“颜色革命”了。在《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的结尾处,他说:

每一个中国人站起来,为了个人的尊严、后代的幸福、民族的前途,承担自己作为人的责任,捍卫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用自己的良知和勇气创造公平正义的国家秩序,用自己的觉醒和行动迎接中华文明的宪政曙光。韩国、台湾、前苏联、东欧、南非、智利、印度尼西亚、泰国、尼泊尔、埃及、突尼斯、利比亚人民能够做到,中国人民也一定能够做到!

对于张千帆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做派,我们只能呵呵了吧。你怎么不珍惜中国人的“最基本的价值”了?利比亚?幸亏他没有说叙利亚!而且,他又把“中国人民”这个范畴抬出来了,请问张千帆,你们不是最喜欢说,只能看到一个个公民,却从来没见过人民吗?你还能再流氓一点儿吗?

张千帆固然为了反共的目的可以口不择言,但要是认为他只是为了反共而反共,完全没有任何逻辑可言,恐怕也冤枉了他。那么,张千帆反共立场的支点到底是什么呢?其实,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那就是他流氓外表背后的汉奸立场和卖国立场——虽然在文中他一再对“专制政权”的卖国属性进行抨击,好像他也是个“爱国贼”一样,但这除了进一步说明他是个流氓之外,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需要补充一句的是,我不是很赞同继续使用“汉奸”这个说法。据张鸣的“考证”,汉奸最早是用来指称引满清入关的汉人的。显然,这个词早就过时了,因为我们中国人早就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华民族。但至今还没有一个新的说法替代汉奸,“中华民族奸”什么的,说起来也别扭。那么,就暂时沿用汉奸的说法吧,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就好。

为何说张千帆秉持的是汉奸立场?这还需要分析一下,因为张千帆的汉奸立场表达得比较隐晦。他的隐晦和阴暗基本上都表现在以下这段话里面了: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而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的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人格状态,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仔细品读一下这段话,分析下它的拧巴逻辑:张千帆说,共产党的专制践踏了中国人的尊严,剥夺了中国人恢复尊严的能力,使中国人自甘堕落臣服于专制的淫威;他又说,要打破专制,建立宪政,只有依靠人民。

既然中国人的尊严已经被专制践踏干净,而且无法恢复,而尊严又是宪政的先决条件,推论就应该是,中国人永无靠自身的力量实现宪政的可能了。那还搞什么宪政呢?干脆死了这条心吧。

但是,在张千帆看来,宪政又是必须实现的,那可如何是好呢?张千帆自有办法,他的办法是,“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关键的关键就出现了:谁来唤醒中国人?

是张千帆这样的“先知先觉者”吗?在讲座现场回答学生提问时,张千帆谦虚地说,他身上也有他所批判的中国人的问题。于是,张千帆们也承担不了这个神圣的使命。

那么,我们要再问一遍:谁来唤醒中国人?


张千帆没有挑明的逻辑只能是《阿凡达》式的:那个冥冥中注定的纳美族人的拯救者,是个瘸腿的美国大兵。中华民族的拯救者,也只能是美国人。

这么一看,就清楚了,我们可以说,张千帆的逻辑在另外一个层次,在汉奸哲学、卖国哲学的层次,完成了自洽。站在汉奸买办的立场,目标就是搞垮中国,搞垮中国就要搞垮共产党,为了这个目标,就可以什么招都使什么话都说了,就可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什么宪政民主自由法治,什么普世价值,什么前言不搭后语,什么左右手互博,都是服务于同一个目的。张千帆的心灵其实是跟《河殇》、跟刘晓波的“殖民三百年”论、跟焦国标的“美国兵让我叫你一声brother”的诗句、跟袁伟时的汉奸史学接轨的。在这个“高度”上,张千帆是不必接受流氓的指责的。

汉奸是中国人民的敌人,我们中国人民应该有一个雅量:我们没有权利规定敌人使用什么武器。我们应该做的,只是消灭敌人。

关于张千帆的汉奸立场,再多说一点儿。《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洋洋洒洒,基本没谈辛亥革命,历史谈得也不多,但有如下文字: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战败和屈辱固然是列强恃强凌弱的结果,但同样也是愚顽不化的清廷和社会保守势力一再拒绝改革的结果。然而,中国历史教材对自己的过错从来只字不提,而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帝国主义”,进而不知好歹地仇视这些国家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些靠自由民主发展壮大的国家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并不对不决定本国政府命运的外国负责,更不会对它们本无好感、鄙视有加的专制政权和臣民负责。鸦片战争部分是执迷不悟的最高统治者一再闭关锁国的结果,火烧圆明园则是由中国官兵虐杀外国使团所引发,但是一个不知反省的失败民族却对自己的所有失当视而不见。

看这段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袁伟时。2006年初,袁伟时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引起了一点小波澜,史称“《冰点》事件”。当年,我有长文讨伐过袁老贼(请百度《认识这个时代以及记者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一文),张千帆不过是个转了袁老贼基因的小毛贼。在北大演讲现场的开头,张千帆就说,辛亥革命其实应该让袁伟时来讲,果然是一丘之貉。


比起给西洋爹们洗地的本事,张千帆其实是远不如袁伟时的,虽然这方面他说得不多,但一说就露陷了,毛病还是老毛病,自相矛盾,自己挖坑自己跳。比如,他说:

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按他的说法,西方早就民主宪政了,西方人早就公民了,那么西方人就应该是“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可是那怎么解释西方对中国及其他国家的侵略和奴役呢?张千帆只好这么说:

孔子曰:“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中国之所以一百多年来被动挨打,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政治人格缺陷极大束缚了国民素质的自由发展。一群政治上的奴隶是不会受人尊重的……

对这样的逻辑,我竟无言以对。张千帆先生,你到底是要怎样呢?你这样左手打自己的右脸,右手打自己的左脸,piapia的,真的好吗?

好了,骂张千帆也骂累了,最后,我要接着谈一点我的疑惑。

根据和讯网的资料,出生于1964年的张千帆教授的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那么我们就要问了:党员张千帆同志不仅反党,而且恶毒地攻击党,直至诅咒中国人民全都是毫无人格的奴隶,党知道吗?

我们还要问:北京大学是国立大学,中央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也就是说,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是全国纳税人供养着的知识分子,但中国纳税人的钱应该用来养这样的汉奸学者、鼓吹卖国主义的学者吗?

The answer, my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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