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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人民服务

2016-03-31 李北方 行走与歌唱


在《听警察侃大山》一文中,有感于大城市的高房价让基层的国家公职人员无法靠合法收入安居,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难道,以后当公务员的人得像花木兰一样‘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自带‘干粮’才能担任公职?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状态呢?”

话是以假设性的语气说的,但这并不完全是一个假设,这样的情况已出现,因为缺少相关的调查,还不能确定此种现象的普遍程度。

我就见过这样一个“自带干粮”去当官的人。此人是一个真正的大户人家的第三代,跟我们平日里说起的“官二代”、“官三代”不一样,他完全没有那种庸俗和跋扈的气息,相反,他经历过最好的教育,非常能干,而且有高远的志向。他没有选择一个舒服的部门混日子,而是选择了到偏远地区的基层担任实职,显然是把眼光放在长远的发展上。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自信,他觉得他这样的人就该去当官,他不当谁当呢?眼界和能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说他完全不会搞贪腐。理由也很直接:有人送几万块钱,缺钱的可能就心动了,但对我完全没用,我有几千万,会在乎那几万吗?

这个逻辑很强大,看似难以辩驳。其实这样的说法古已有之,过去的老百姓很怕官员调动,甚至不希望朝廷抓贪官,因为好不容易把一个饿鬼喂饱养肥,就又来一个新的,还得从头再喂一遍。

现在也有不少人接续了这个逻辑,从这样的角度看官员任用,他们觉得当官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事情,属于人的高级追求,适合实现了“财务自由”的人去做,这样才能一心为公,而不是给自己搞钱。当前在美国下届总统竞争中风头正劲的特朗普的说话方式就跟这种逻辑暗合,特朗普声称他的兴趣不在当总统,而是看着美国日益衰落,不行了,所以他才要站出来当拯救者,带领美国重铸辉煌。他还喜欢“炫富”,把“我有钱”、“我真的很有钱”挂在嘴边,意思是他有条件全身心地为国效力(贪腐在美国不是个显性的话题),也有能力像经营企业一样成功地把美国经营好。

这些道理成立吗?只要拐个弯想想,就知道是不成立的。这种迷思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对何谓服务公共利益何谓腐败的理解太狭隘了。关于怎么界定腐败,我曾经在《反腐与主义》中有所讨论,有给自己谋私利的小腐败,也有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为特定集团谋私利的大腐败。为官者自己不收受贿赂,可以称为清廉,但采取什么政策,走什么道路才更关键。那些“自带干粮”当官的人,在政策上如果服务于他所属的那个阶级,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那么其制造的腐败要比自己收点钱严重得多。

前几天,在午夜打开电视,CCTV1在播《西游记》的《还魂寇善人》那集。神话故事不去讨论政治经济学,但我们得知道乐善好施的善人是怎么炼成,无非是先当恶人压迫剥削底层百姓,然后再施舍出来一些博得善人的美名。历史上从来不缺大善人,这个集团曾经被消灭了,如今又开始抬头。需知,今天我们不需要制造这样的善人,社会上不需要,政界更不需要。

由什么人来当官,是国家运转方面的大问题,不可小视。国家需要继续改革,包括改革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能使“自带干粮”成为做官的前提,否则会使固化的阶层结构更固化,扭曲的社会现象更扭曲。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还要讲政治,谈主义,把真正懂得和信仰“为人民服务”的真谛的人选拔出来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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