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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德]阿明·英格兰德著,邓卓行译:《现代社会中的法与刑法》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任主编,车浩教授任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公号&刊物来稿请至:xingshifapanjie@126.com


书名:《现代社会中的法与刑法》

作者:〔德〕阿明·英格兰德(Armin Engländer)

译者:邓卓行

定价:79.00元

开本:32开

版别: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9月出版

书号:978-7-301-34139-1

上架建议:法律、刑法、刑事诉讼法



01

作者简介

〔德〕阿明·英格兰德(Armin Engländer),1969年生,德国慕尼黑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教席教授。德国著名刑事法杂志《高特达默刑事法档案》主编,著作有《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紧急救援的根据与界限》《商谈何以作为法源——法商谈理论批判》,发表论文数十篇。

02

译者简介

邓卓行,1992年生,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书由阿明·英格兰德教授的29篇论文组成。这29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挑选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第二部分是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每一部分都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的思想精华,对于中国法学界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法理学、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

阿明·英格兰德是德国最著名的法哲学家和刑法学家之一,他一以贯之地运用批判理性主义阐释所涉猎的重大理论课题,深化并推进了相关学术讨论。本书汇集了作者迄今为止最重要的论文,对所有关心当下法和刑法问题的人而言,这部著作是无可替代的。
——弗兰克·萨利格(Frank Saliger)

     德国慕尼黑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刑法学和法哲学教席教授从法和刑法的核心课题到我们时代的紧迫问题,本书所展现的宏阔视野令人印象深刻,是一部理论基础雄厚、体系分析精当的代表性著述。

—— 塔特娅娜·霍恩勒(Tatjana Hörnle)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犯罪、安全与法学研究所刑法学所所长

      阿明·英格兰德教授是德国当代在刑法学与法哲学两大领域均有卓越建树的著名学者。这部论文集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既有对经典基础问题的深入阐发,又有对新型前沿问题的精准剖析。读者从中不仅能够了解德国刑法学与法哲学的最新发展,而且能够领略刑法学与法哲学、实体法与程序法融贯连通、交相辉映所散发出的独特学术魅力。本书无论在研究内容还是在分析方法上都将给我们带来重要的启示。
——陈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  录


第一编 法哲学与法理论

第一章 现代法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社会契约论诸说

第三章 通过启蒙利己主义的法律证立

第四章 道德正确作为法效力的条件——一个认识论上的批评

第五章 规范与制裁——规范制裁模式批判

第六章 批判理性主义与法学——对复杂关系的思考

第七章 启蒙哲学之于宪法的意义:基础抑或潢饰

第二编 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

第一章 德国刑法学中的法益论——一次批判性纵览

第二章 宪法何以能够振兴实质的法益理论

第三章 人格法益理论与规范的个人主义

第四章 拉德布鲁赫的刑法中的行为概念

第五章 作为法律明确性问题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化

第六章 德国刑法中的紧急防卫之证立:超个人主义、二元主义抑或个人主义

第七章 营救酷刑能否作为紧急防卫被正当化

第八章 救助型紧急防卫的义务

第九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根据

第十章 德国《刑法》第34条对个人内部利益冲突的适用可能性

第十一章 根据德国《刑法》第33条免除假想防卫和假想防卫过当的责任

第十二章 电击陷阱案中的未遂起点

第十三章 成功防止犯罪既遂

第十四章 不作为犯通过保持无所作为成立中止未遂

第十五章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

第三编 刑法分论

第一章 通过间接正犯的方式实施自杀

第二章 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三章 不作为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四章 参与受嘱托杀人——判例中的杀人犯罪体系批评

第五章 从消极死亡协助到中断治疗——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对死亡协助

教义学的修正

第四编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不自证己罪原则作为对卧底侦查的限制

第二章 从德国宪法和人权看刑事诉讼中的协商

译后记



中文版序言

摆在您面前的这本文集包含了我最近20年的主要论文,我挑选其中29篇,以展现我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希望这些问题也是您所感兴趣的。这些论文共分四个专题:(1)法哲学与法理论,尤其是20世纪的法哲学与法理论;(2)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并在一定程度上重点关注正当化事由;(3)刑法分论的一些重大课题;(4)刑事诉讼法的一些热点问题。这些论文辑录成书,所贯穿的是汉斯·阿尔伯特和卡尔·波普尔的哲学,力求体现其中的批判理性主义的科学理论精神。

本书第一编是7篇法哲学与法理论的论文。作为序幕,第一篇论文概述了法实证主义的核心命题,介绍了法实证主义思想的四种版本。第二篇和第三篇论文以社会契约的各种理论为主题,不仅讨论了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等古典社会契约论者,还探讨了罗尔斯、诺齐克和布坎南等现代社会契约论者,希望表达的是,法治国必须以公民的启蒙利己主义为前提。接下来,第四篇论文从认识论上反对自然法命题,该命题认为,一个规范体系只有在至少“不是不可忍受的非正义”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第五篇论文批评了规范论中的各种路径,这些路径试图以自然主义的方式将规范归因于制裁。第六篇论文处理的是批判理性主义对法学基本争论的影响。本编最后一篇论文提到的问题涉及德国《基本法》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以启蒙哲学为基础。

本书第二编是关于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的15篇论文。首先,有些学者认为法益理论是德国刑法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我在一篇短文中对该理论做了批判性检视。随后的两篇论文则是对这一批判的深化。第四篇和第五篇论文概述了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刑法中的行为理论,处理了规范性在法律解释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层面。在随后的第六篇论文中,我以个人的主观权利为基础,主张一种纯粹个人主义的紧急防卫权根据。为了深化这一主题,第七篇和第八篇论文研究的是,为了救助遭到侵害的被害人,可否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强迫侵害人说出相关信息;阐明第三人在哪些条件下有义务向被害人提供紧急救援,以防止他受到进一步侵害。第九篇论文将要说明如何证立正当化的紧急避险制度,根据此一制度,为避免危险而侵害无辜第三人的法益是正当的,并且在第十篇论文中解释了为什么这一正当化事由不能适用于同一法益主体内部的利益冲突。第十一篇论文致力于研究假想防卫过当免除责任的可能性。第十二篇至第十四篇论文讨论的是,当行为人想引诱被害人落入陷阱,让他实施自我损害行为时,未遂从何时开始。重点在于,行为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从既了未遂中不受处罚地退出。我将表明,与广受支持的观点相反,在不作为犯的未遂中,行为人同样可以通过保持单纯的无所作为成立不可罚的中止。本编最后一篇论文讨论的是判例中自始至终都未能得到统一回答的问题,即在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方面,应当对故意提出哪些要求?

本书的第三编以刑法分论中一些重大课题为研究对象。首先阐明的是,通过间接正犯的方式实施自杀,同样是可能的,其后果是,行为中介人不具有刑事可罚性。有两篇论文重点讨论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各种问题。另有两篇论文涉及自杀问题,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受嘱托杀人作出的刑法评价导致了诸多歧义和矛盾,饱受诟病,但在事关死亡协助的判例中却表述了极有价值的观点,我亦表示支持。

本书以两篇刑事诉讼法论文结尾,主要是为了跟进欧洲人权法院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彼时的重要判例。追问的是,不自证己罪原则会对卧底侦查产生哪些限制,以及根据德国《基本法》和《欧洲人权公约》,判决协议的条件和限制为何?

本书结集出版的倡议者,是我在慕尼黑大学的中国学生邓卓行博士,他承担了本书的迻译工作,一定非常辛苦。我向他表示诚挚的谢意,也希望本书能让读者喜欢,并且为中国的法学事业作出些许贡献。

阿明·英格兰德

2022年9月于德国慕尼黑



译者序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阿明·英格兰德教授的论文在当今法哲学、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界颇具影响力,但从未结集出版。可以说是在我的建议下,英格兰德教授才将29篇论文辑录成书,交与我译成中文。付梓之兴奋冲淡了译事之艰辛。

英格兰德教授目前执掌的慕尼黑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和法社会学教席,可谓大有来历。教席上一任是伯恩德·许乃曼,再向上追怀,是一连串响亮的名字:阿图尔·考夫曼、卡尔·恩吉施、埃德蒙德·迈茨格。正如教席所覆盖的学科,本书主题丰富,且见解独到,成一家之言。全书贯穿着一条哲学主线,那就是作者极力倡导的批判理性主义。

批判理性主义源自卡尔·波普尔的科学哲学,锋芒直指科学中的所谓“正确”,揭示出科学的正确本质上是一种不彻底的正确,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并不取决于它能否被证验,而是取决于它能否被证伪。背后蕴含的精神是,任何理论,即使现在看来颠扑不破,也不意味着正确,至多可谓尚未被证伪。这种理性批判精神,正是本书力求展现的。同自然科学一样,如果法学想成为真正的“科学理论”,就必须接受质疑,具有可证伪性。任何权威、专家、共识的背书,都不足以让某一法学理论成为真理,一切理论均可受到质疑,接受来自批判理性主义的荡涤。

几乎每位德国教授都跻身于数个法学领域,比如拉德布鲁赫在国人的印象中一直是法哲学家,其实他还是一位刑法学家,他的导师是冯·李斯特和冯·利林塔尔。英格兰德教授也不只是刑法学家,他的博士论文《商谈何以作为法源——法商谈理论批判》,属法哲学领域,而他的教授资格论文《紧急救援的根据与界限》,属刑法学领域。

我们似有必要反思,为何要在学习和研究中自我框定于某一狭窄领域?年轻学者,精力旺盛,应该打破藩篱,广泛涉猎。本书中有数篇论文是作者35岁之前完成的,虽说每篇论题都并非开创之作,但前辈学者永远不至于把话说尽,后辈学者永远有机会“叙述其源流,发挥其微义,补充其未周未备”。

本书不乏法哲学之崇论闳议,更充畅着精耕细作的刑法教义阐释。哲学是人类关于自身乃至万物至高至深的思考,法哲学作为哲学的一部分,即是对法本身的反思与对何谓“正确法”的探求。由于刑法学与实践的联系紧密,研究者难免目光过分聚焦于细枝末节。然而,“精神太忙碌于现实……坚强的人才都转向实践方面,而浅薄空疏就支配了哲学”([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开讲辞”第1—2页)。刑法学若缺少法哲学的滋养,必将失去价值引导。一切妙不可言的技法,都不免为德不卒,甚至为恶所用。正所谓“少林七十二绝技”每一项都凌厉无比,招招夺人性命,但若无高深佛法化去戾气,久之便积成内伤,甚至走火入魔。

当然,沉溺于宏大叙事亦不可取。好比只钻研高深佛法,却疏于“绝技”训练,贼人来时,便无力反击,总不能指望贼人诵经,立地成佛。法教义学之深入,亦使法哲学不断充实。正如黑格尔所言,以为哲学好像与感官经验知识、与法律的合理的现实性皆处于对立的地位,这乃是一种很坏的成见。心灵深入于这些内容,借它们而得到教训,增进力量。这些丰富的内容,只要为思想所把握,便是思辨理念的自身(参见[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二版序言”第5页)。由此便可理解,为何德国绝大多数的法哲学家,早年间均是优秀的法教义学家。只有精通部门法教义学,才能关注实践,理解现实,进而发展出有内容、有干货的法哲学和法理论。可谓“剖一微尘,出大千经卷,非闻道者不能焉”。

这种上至法律起源,下至案例分析的治学理念,在英格兰德教授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宏观层面,关注法实证主义、社会契约论、规范与制裁等基本问题;中观层面,将目光投射于法益功能、紧急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根据、量刑协商与德国司法制度的协调等课题;微观层面,从实务案例出发,聚焦于因果关系、未遂、中止、间接正犯、竞合等最精微的刑法教义学难题。层层下沉,直至现实个人的一举一动;步步提升,及至人类社会的应有样态。此等研究,非真学者不可完具。 

本书译事之艰,缘于各篇文章风格有异、内容广博、援引渊深。文字方面,以“信”为本,尽量“对译”原文,又力求“达”,使德语中的每个语素都得以通晓迻译,至于“雅”,不敢过分奢求,唯恐以词害义。译作之品相如何,最终的评判来自读者。

初译完成后,家父曾通读全稿,提出多处修改意见,使本书增益颇丰。然译者终归学力有限,舛误在所难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译事艰辛,非亲历者不可知,全然是一种痛苦的坚守。最后,从硕士到博士再到博士后,一路走来,感谢林维老师、车浩老师与周光权老师的指导与支持!感谢江溯老师惠助!感谢杨玉洁老师属望!

邓卓行

2022年10月15日,午后北京


译后记

2018年1月,寒假居住在杭州,经王钰老师引荐,我忐忑不安地将简历和研究计划发送到阿明·英格兰德教授的邮箱,希望能前往心心念念的德国慕尼黑大学求学,但又怕教授拒绝,难以成行。每日前往西湖散步,排解心中焦虑。未成想,仅仅几天之后,正走在西湖断桥上时,手机突然收到一封邮件,打开一看,正是英格兰德教授的回信:“我很欢迎您来慕尼黑大学读书,需要任何材料请随时与我联系。”顾不得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我立即赶回家中准备申请材料。经过一系列复杂手续,我于年中申请到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公派留学资格。2018年9月25日从北京飞抵慕尼黑,开启了人生迄今最开心、最美妙、最有收获的两年德国时光。

一、英格兰德教授

与英格兰德教授第一次见面是在他的教席办公室,位于慕尼黑路德维希大街29号,临街是两扇对开的古朴大门,进得门内,映入眼帘的是充满年代感的木质楼梯和雕刻唯美的铜质扶手。英教授的教席位于二楼,进入教席大门,是一条横在身前的走廊,两侧有很多独立的房间,教席的同学和工作人员分别在各自的屋内学习、办公,英教授就在其中一间较大的办公室里。

初见英教授时,我备感紧张,因为之前总有种刻板印象,觉得德国教授都不苟言笑,宝相庄严,正襟危坐,但这一印象随即就打破了。英教授身材高挑,活力十足,笑容满面,和蔼可亲。他热情地让我坐下,还亲自为我沏了一杯咖啡。我用磕磕绊绊的德语跟他说自己德语不太好,恳请原谅,他立即表示完全不必在意。我大致向教授叙述了从北京到慕尼黑的旅程,对慕尼黑的初步印象和生活体验。英教授饶有兴趣地听完,始终面带微笑,时不时插几句话,表达关切和友好。

谈话最后,英教授问我:“那么,您这两年希望在我这里获得什么呢?”我思考片刻,回答道:“我想学到真正的德国刑法学,再就是希望能将您的著作译成中文,将您的思想传播到中国。”英教授听后说道:“翻译之事我全力支持,但是想学到真正的德国刑法学还是要靠您自己的努力。不过,我愿意给您提供两点建议:一是这两年不要再看您的母语文献,即便再难,也要坚持阅读德文文献;二是要时刻提醒自己,您未来是法学博士,而不止是刑法学博士,所以一定要多看哲学、法哲学和其他部门法的著作,否则不仅很难理解德国刑法学的真谛,也很难算得上合格的法学博士。”我遵循这一教导,开启了两年的德国学习生活。

同大部分德国教授一样,英教授带学生的风格属于绝对“放任”式,起码对我是如此。虽说会与英教授约时求教,但绝大部分时间都归我所有。平时做什么,去哪里,英教授从不过问。不仅如此,英教授还经常鼓励我去游历欧洲,告诉我书本和图书馆从来都不是人生的全部,既然万里求学,就要好好把握机会,多去一些地方,尽可能感受欧陆风土人情,看一看真正的世界。英教授自己也践行这一理念,每年都游历世界,去非洲打猎,赴南美观光,甚至计划去佛得角。光是听一听这些地方,就令人心驰神往。

英教授温润如玉,不矜不伐,高风亮节,博闻强识,吸引一众学生。彼时,我是教席中唯一的东亚学生,英教授一直对我关爱有加。教席聚餐时,或许怕我在德国同学中局促尴尬,英教授每次都让我坐他旁边。与其他同学寒暄后,尽可能多地跟我聊天。德国同学也都对我极好,每次都让身处异国他乡的我备感温暖安适。记得有一次在地铁站被种族主义者谩骂,之后教席聚餐结束时,我留下来与一位德国女同学刷碗,在聊天中就随口谈及此事。本来我就是想找个话题,并没有太多意思,不料她立即要代表德国人向我道歉,并痛斥种族主义者,告诉我不要惧怕这种人。

还有一次教席组织郊游骑行活动,由于信息不对称,我去租了一辆用于城市通勤的自行车,而骑行路线却是高低起伏、坑洼不平的山路,全程竟有36公里。经常久坐的我,还没骑上三五公里,就开始掉队。由于不熟悉路线,一个人既疲于骑行,又担心迷路。正在踌躇不安之际,竟发现一位女同学停在前方路边,待我骑到近前,她或许是不想让我尴尬,就找了一个呆萌的理由掩盖她在等我的事实。她跟我说:“你顺着这条路往下骑,我这里突然有个电话要接,一会儿跟你汇合。”等我继续骑行一段路后,就见她飞快从后方赶来到我身旁,跟我说:“哎呀,不好意思,我又来了一个电话,你继续沿着这条路骑,我一会儿来找你。”再行得一段路,又见她飞快赶来,佯装气愤地说:“哎,我今天电话怎么这么多!你继续向前骑就行。”我当然知道她是为了不让我迷路,也不让我觉得丢脸才这样做,心中又愧疚又感恩。后来骑行道路贯穿森林,我那辆小车实在不堪重负,终以爆胎结束。修理无果,最后体面退出。英教授和教席同学们蜂拥送我到火车站,并亲切地说“下次有机会再一起。”英教授后来与我见面,每次都跟我调侃这件事。一个中国学生,郊游骑行爆胎,最后乘火车返回。

英教授酷爱喝茶,尤其是中国茶,每次与教授见面,他都要问我要不要一起喝茶。而作为热爱咖啡的我来说,经常跟教授说我能否喝一杯咖啡。每当听到这个请求,英教授都会一边帮我冲泡咖啡,一边问我:“你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爱喝咖啡,不爱喝茶呢?”我也每次都回答道:“在中国喝了太多茶,想在德国多喝点咖啡。”于是,我俩每次见面时,茶几上都会呈现出有趣的格局,作为德国人的英教授面前摆着一杯中国茶,而我面前则放着一杯德国咖啡,在中国茶和德国咖啡中间摆着的是德国苹果派,有时是蛋糕。由于经常和英教授聊到忘我,我面前的咖啡向来都没喝几口。为了表示礼貌,我总会在聊天结束时将凉透了的咖啡一饮而尽,英教授则会说:“凉咖啡没啥好喝的,不要喝了。”后来我听说,这好像是一句德国谚语,用来形容无意义的事,也不知道真假。

回国前夕,我给英教授发邮件,希望再见一面,英教授爽快答应。最后一次见面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像往常一样,我们又天南地北聊了很多。但聊天渐入尾声之时,或许是彼此知道未来可能很长时间不会再见,双方渐入沉默。尤其是我,不觉间悲从中来,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还是英教授率先打破沉默说:“好,就这样吧,我们未来有机会再见,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于是我俩起身,肘部相抵以表握手。我问可否与他合影,教授欣然同意,并找来教席同学帮忙照相。离别时,我再次向英教授表达感恩,英教授点点头,微笑着,并未多说什么,一切尽在不言中。

离开教席,我拍着铜质扶手,沿着古朴的木楼梯往下走,感觉之前每次来这里,都是上楼的场景,而这次却是真的在下楼了,念及于此,不免酸楚。但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曾在世界法学圣地,在这个伟大教席学习过的人。在这个古老教席悠久的历史中,我是它的一员。

二、慕尼黑

一座壮美的城市。无数辉煌的历史,也是我在欧洲的故乡。市中心马利亚广场,人来人往,中央的台座上是一根十数米高的铜柱,顶端伫立着圣母马利亚金像。圣母用她慈祥坚定的目光,眺望远方,默默守护着慕尼黑。围绕马利亚广场的,是慕尼黑的老市政厅和老彼得教堂。老市政厅虽年代久远,满是岁月痕迹,但仍难掩其镂月裁云巧夺天工的精美。老彼得教堂是观光胜地,登上塔楼顶部,目力所及,远方皑皑白雪的阿尔卑斯山嵌在地平线上,仿佛有神明深居其间。走下塔楼,顺着广场大道,行数十米,便是圣母大教堂,两座绿色圆顶塔楼高耸,在蓝天映衬下,格外壮观。

反向前行,进入迷宫般曲折的小巷,凭感觉导航,行数十米,就是慕尼黑最著名的啤酒馆,百年前往事,都与这座啤酒馆有关。啤酒馆富丽堂皇,啤酒清冽可口,乐队伴奏,最喜欢二楼少女弹奏竖琴,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疲乏劳累之时,点上一杯啤酒,吃上几口烤猪肘,耳畔竖琴曼妙,感心动耳。

从啤酒馆出来,返回马利亚广场,沿主路前行,不久便可到达发生过许多历史事件的音乐广场。广场有座开放式纪念堂,纪念着巴伐利亚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继续前行,就是慕尼黑大学,红顶白墙,残留“二战”弹孔。法学院图书馆等重要建筑,“二战”中曾遭炸毁,德国人用勤劳双手一块块砖恢复原貌。慕尼黑大学主楼外的半圆型小路名为“朔尔兄妹路”,用以纪念“二战”时慕尼黑“白玫瑰运动”中牺牲的英雄兄妹,他们反纳粹的壮举,是至暗时刻唯一的光。

法学院后面是辽阔的英国公园。如果以大学为起点,想走到另一头,大概三小时。英国公园美轮美奂,大气端庄,溪流草木,怡情悦性。和朋友偶尔在此野餐,酒足饭饱,躺在草地上,幕天席地,周围孩子嬉闹,青年苦读,老人散步,安逸无比,每入夜,草丛间无数萤火飞舞,放开纷扰,自由自在。

慕尼黑近郊美丽的宁芬堡,春天里欧式宫殿金碧辉煌,广场喷泉清澈,溪流倒映天空,洁白的天鹅或在岸边小憩,或游弋水中。静坐畅想,何等惬意!

慕尼黑远郊的施塔因贝格湖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湖边拍过一张照片,至今仍是我的微信头像。湖光潋滟,延至远方山间,那是令我神往而又未曾去过的地方,可能人生总有一个远方。巧者劳而知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泛若不系之舟。

印象最深的是我在慕尼黑的第一个住处,旁边有一个小教堂广场,与数条美轮美奂的大街相连。夏日午后,手握一杯咖啡坐在广场长椅上,仰望天空飘过的朵朵白云,思考白云苍狗的世间。街道静谧,偶尔几声鸟鸣。道路两旁树繁叶茂,荫蔽路人,阳光穿林打叶,落在面颊,闭上双眼,体验不可思议。入秋,树叶褪去充满活力的绿色,换上五彩斑斓的外衣,慕尼黑就进入了最美而又透着几分孤独的时节。徘徊于秋叶飘洒的无人街道,阵阵略显萧瑟的微风拂面,突然理解里尔克的《秋日》:“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就醒着,读着,写着长信,在林荫道上来回,不安地游荡,当着落叶纷飞。”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冬季最美妙的,当然是慕尼黑的圣诞市场了,巨大的圣诞树跟老市政厅差不多高,颇具年代感的小木屋鳞次栉比,一排排铺满整个马利亚广场。每个小木屋都是一个独立摊位,里面陈列着各种新奇什物,在灯光照耀下如梦似幻,仿佛来到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我最喜欢的是热红酒和火钳酒,特别是火钳酒。穿着中世纪服饰,芳泽无加、铅华弗御的德国小妹妹向瓦罐中倒入热红酒,在瓦罐边缘放一块方糖,将烈酒浇到方糖上,直至浸满整个糖块,覆盖红酒表面。之后,德国小妹妹一点火,酒体瞬间燃起烈焰,糖块也随着燃烧掉入酒中。待火焰熄灭,趁热喝上一口,在寒冷的冬夜,世上又出现一颗滚烫的心。

三、伙伴

飞往慕尼黑前夜,当年意气风发的我曾套用李文忠公青年时的《入都》,以明求学之志:“马足出群休恋栈,燕辞故垒更图新。遍交海内知名士,去访明兴有道人。”万万没想到,慕尼黑两年竟让我梦想成真,结识了许多朋友,无论学习还是生活,他们都给予我莫大帮助。

赴德前夕,我对慕尼黑一无所知,于是联系郑童师姐,问她能否到机场接我一下,童姐立即答应。我是德国时间早晨6点多落地,出得机场,童姐准时在机场外等我,全程带我办理各种手续,用母语般流利的德语帮我沟通所有事项,从早上帮我忙到傍晚,最后还把我送到住处,看我安顿好后方才离去。往后的岁月里,童姐也经常对我的学习生活给予各种关照。在我阅读、翻译德语文献遇到困难时,会倾尽全力帮助我;在我迷茫无助时,愿意深夜听我滔滔不绝的倾诉。离开德国前夕,童姐陪我逛了几个小时街,像往常一样聊了很多话题。真不知为何美好的时光总是匆匆而逝,好像几秒前她刚接我下飞机,可转眼就是离别。

唐志威不仅是我北大同级,亦是我推心置腹的好友。他带我去了很多城市,把我引荐给许多著名德国教授,领我吃了诸多美食,教会了我许多德语。每当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时,我俩都会在街头找一家咖啡馆,一人点上一杯咖啡,坐在路边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讨论各种话题。讨论最多的,当然还是法学。我们经常一聊就是一下午,话题遍及法哲学、刑法学或者德国法学家趣事。唐志威是一位“全能”的朋友,在我的认知里,他仿佛是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任何疑问都可以在他那里得到解决。除了学问好之外,他还是一个人缘极佳,社交能力极强的人,不管是德国人还是中国人,都能保持良好关系,所有人都很喜欢他,这让“社交恐惧”的我十分艳羡。现在回忆起来,唐志威构成了我德国岁月的一部分。后来我们共同回国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一起在北大拍照留念,一起聚餐,就算在离别前的最后日子里,我们依旧到咖啡馆聊各种故事,探讨各种专业问题。如今,唐志威又返回慕尼黑大学,继续他在德国的求学问道之路,真不知何时才能重逢,再共饮一杯咖啡。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我和申屠晓莉的友谊,或许只能用“莫逆之交”这个词。在德期间,我俩同住一栋宿舍楼,我住二层,她在三层。由于作息时间不同,我们早上分别行动,各自前往图书馆学习,深夜闭馆时再一同搭乘地铁返回。当年的学习状态真可谓爬罗剔抉、刮垢磨光、焚膏继晷、兀兀穷年,为了防止下午犯困,我每天中午只吃一小块高热量夹心面包,再配上一杯咖啡,然后在图书馆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待到晚饭时分,申屠和我才下楼吃一顿正餐。晚饭过后,我们继续回图书馆学习。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午夜闭馆,我们每次都要学到闭馆为止,直到管理员催我们离开。记得有一次,一位管理员实在烦躁,就拿出手机给仅剩我们二人的图书馆拍了一张照片,也许是要发到社交媒体上“骂”我们怎么还不走。我们有时为表歉意,就把从亚洲超市买来的东方神秘力量“辣条”送给这位管理员,她居然非常喜欢。

申屠的住处位于顶层,有一个宽敞的露台。晴朗的夏夜,几个朋友经常在她的露台烧烤、聊天、喝酒、游戏,有时到凌晨两三点才纷纷散去。疫情期间,图书馆闭馆,公共场所封闭,我俩只能在住处学习。当时我经常去她家蹭饭,共同看书,写论文,聊天。由于种种压力,我们偶尔不免焦虑、抑郁,虽说愁肠百结,却依然相互勉励,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没有什么事情当真过不去。若实在苦闷,便拿出酒畅饮一番,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回国之后,申屠从浙江大学法学院顺利取得博士学位,作为杭州人的她背井离乡,赴邻省高校任教。孤悬他乡,想必多有愁苦之时,可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徐正一是我的本科同学,我俩同是四川大学法学院2010级毕业生。当年我住在四层,他住在六层,虽然关系不错,但接触不多。2014年毕业后,我回到北京继续求学,他留在成都一边工作一边学德语。由于德国学制不允许跨专业读研究生,他又志不在法学,便在拿到语言成绩后横下一心,重新从慕尼黑大学本科一年级读起,专业方向变更为传播学。与我不同,徐正一有很多“挣大钱”的事业,读书只是他人生的一小部分,所以学业从未给他造成真正的苦恼。他还烧得一手好菜,让我这个几乎以吃面包为生的人大饱口福。我到慕尼黑时,他已在德“混迹”多年,谁能想到,曾经的本科同学能在万里之外的慕尼黑相见,邂逅相逢,真是万里他乡遇故知,可谓三生有幸!最初几次见面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徐正一在一个大雪天叫我去他家玩。我乘地铁到他家附近的站点,然后便开始艰难的跋涉,鹅毛大雪噼里啪啦糊在脸上,积雪深及小腿,好不容易才走到他家。上楼见面,徐正一给我做了一碗面,之后就开始了长达数日的“鬼混”,聊天,打游戏,一边聊,一边输,不知东方之既白。

徐正一带我认识了许多慕尼黑各行各业的好友,都是后来经常一起玩耍的伙伴。毫不夸张地说,我在慕尼黑的圈子是他为我打开的。在徐正一的带领下,我们组团去过欧洲很多地方。正如英格兰德教授所言,旅行才能让人真正认识世界。又如陈丹青先生所说,眼界开了是件很“糟糕”的事情。柏林到处是“二战”遗迹,整个城市透着一股苍凉,似乎日夜流泪;罗马彰显出人类光辉的历史,追寻《罗马假日》中奥黛丽·赫本的足迹,幻想自己就是格里高利·派克,希望遇到一位逃出来的公主;布达佩斯多瑙河畔,听着《蓝色多瑙河》,朗诵裴多菲的《给爱德尔卡》:“姑娘,你可见过多瑙河?它从一个岛的中央流过;我说你那娇美的面容,轻轻荡漾着我的心波。绿色的落叶从岛旁,被卷入蓝色的水浪,我说你那希望的浓萌,悄悄撒在我的心上”;布拉格的查理大桥上,伏尔塔瓦河从脚下流过,耳边响起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第二乐章,脑中浮现出卡夫卡的文字:“你必须走完全程,你怎么也逃不掉的”;在奥地利的维也纳、萨尔茨堡、哈尔施塔特,回忆茨威格《昨日的世界》所描述和感慨的一切:“早先,人只有一个躯体和一个灵魂,今天还得外加一本护照,不然,他就不能像人一样被对待。”

最可贵者,当属圣诞节到挪威的特罗姆瑟看极光,乘船去北冰洋看鲸鱼。我第一次坐船出海,晕船让我狼狈不堪,反观作为大连人的徐正一,则是傲立船头,随浪起舞,一副要与海洋决一死战的架势。极夜下的北冰洋波涛汹涌,海水泛黑,深不见底,登船时感觉船大得惊人,真到洋面上才发现船的渺小。“我认出这风暴而激动如大海!我要挣脱自身,独自置身于伟大的风暴中。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极光要在深夜追赶,能不能碰上纯靠运气,好在我们运气极佳,很快就追到了极光,那美丽妙不可言。而最让我激动的,则是漫天星斗,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九天之际,安放安属?隅隈多有,谁知其数?一切都如此恒固有序,问世间怎会不存在永恒的自然法?星辰之下,方能理解康德的名言:“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这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书斋中领悟的。

慕尼黑日常生活中,徐正一每周五都会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综艺,一起玩游戏。可以说,在紧张学习的日子里,每周五是我最期盼的时光。临近回国,租房合同到期,而我又因为疫情买不到回国机票。徐正一收留了我,让我在他的住处免费住了一个多月,而且把自己的床让给我,自己搬到另一个屋去住。这一个多月构成了我在德国生活的独立单元,除了写毕业论文之外,就是和伙伴们一起玩耍。大家深夜一起喝酒,打牌,谈心,甚至半夜开车去施塔因贝格湖饮酒拍照。回程时还在高速路上“飙车”,当真给我吓得够呛,但青春又怎能没有一场“飙车戏”呢?

买到回国机票后,徐正一帮我整理行李,和朋友们陪了我整整一夜。凌晨时分,朋友们开车将我送到慕尼黑火车站。我登上前往法兰克福机场的火车,开车前我站在车厢门口,朋友们分别上来与我拥抱告别。徐正一没有这么做,只是叮嘱我一些注意事项,但我知道他应该是最难过的那一个。列车缓缓驶离站台,朋友们依旧伫立。我心下难过,不忍回首,便拿出手机翻开朋友圈,看到徐正一发了一条状态,表达他的难过。我内心翻涌,强作平静,对面的德国姐姐似乎察觉到我的异样,便主动与我搭话,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今天坐飞机回国,朋友们送我,我很难过。她温暖地安慰我,祝我旅途顺利。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临行涕零,不知所言。

很多朋友同样在全力支持我。感谢我的北大室友,大哥符天祺,没有他的鼓励和排忧解难,很多困难都无法度过。感谢我的好友林嘉珩,当年我俩去柏林游玩,结果路遇窃贼,无奈只能改变行程,去警察局报案,当真是一段有趣的往事。感谢我的北大同门好友汪萨日乃,她曾给过许多真正为我着想的建议,想一想她作为蒙古族姑娘自小纵马草原,会挽雕弓如满月的场景,连羊都不敢骑的我就羡慕不已。感谢我的北大同门好友徐成,当年我俩在宁芬堡散步,聊到用一个词来给自己定位,我当时说“承认”,而他却说“自由”。现在想来,还是徐成更有道理,“承认”的本质无非是从属,可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守在自己身边”。感谢我的兄弟吴芃霆,当年他在微信中说要来德国看我,两天后果真从台北飞抵慕尼黑,与我在街头把酒问月。感谢我的好友刘心仪,在德国时,我俩曾在学术会议上有一面之缘,回国后才建立起深厚友谊。感谢我的好友马天成,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他从国内给我寄了很多防护用品,让我在德国可以安心出门。感谢我的好友刘楷悦,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学术研究,她都给予我诸多帮助。当然,还有很多德国和国内的朋友,在此无法一一讲述与你们的故事,真诚感谢你们。

四、家人

最要感恩与感谢的是我的父亲邓子滨、母亲张兵!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给予我世上最无私的爱。在我不识字时,他们挑选名著读给我听。识字之后,父母虽从不强迫我读书,但却以身作则,只要在我身边,就手不释卷。孩子永远都在模仿父母的一言一行,既然父母在读书,我当然也要跟着一起读。潜移默化,养成读书习惯。人应当向更宽阔的精神文明世界进发,而人生无非是一部西绪福斯神话,每天将沉重的巨石推向山顶,每次快到达山顶时,巨石又滚回山下,如此往复,无休无止。“庐山烟雨浙江潮,未至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然而,人生的意义也正在于此,你努力推着这块巨石,决定今生一定要去看看世界。父母培养了我推动这块巨石的精神和追寻烟雨浪潮的勇气。山奔海立,沙起云行,风鸣树偃,幽谷大都,人物鱼鸟,一切可惊可愕之状,皆达之于心,才算真正人生。

少年时期,家里有个固定节目,每周共赏一部电影,这对我后来决心前往德国有着至深至重的影响。赴德前夕,我的德语并不是很好,面对陌生不免心生惶恐,也曾有长辈建议我出去体验一下即可,大可不必耗费两年。疑虑之下,突然想起小时候父母带我看的经典电影,托纳多雷的《天堂影院》。其中有经典的一幕,老放映师艾佛达在海边对青年多多说:“多多,离开这里,日复一日生活在这儿,你会以为这里就是世界中心,事情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如果你离开一两年后再回来,每件事都会改变。你必须离开这里一段时间,这不是什么台词,而是我的真心话,生活和电影不一样,生活难多了。离开这里去罗马吧,你如此年轻,世界是你的。”

是啊,离开这里,去慕尼黑吧!

邓卓行

2022年10月15日,深夜北京


阅读初体验

阿明·英格兰德教授(Prof. Armin Engländer)是慕尼黑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及法社会学教席教授,在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现代社会中的法与刑法》一书收录了教授近二十年来的代表性论文,由邓卓行师兄翻译为中文。本书纵横捭阖,对多个经典的法哲学和刑法学问题进行了深入批判,展现了教授的深厚学术功力,更启发了我对不少问题的重新思考。

首先,什么是现代社会中的法?这一问题乍看上去十分抽象而宏大,实则具有奠基性意义。本书第一编“法哲学与法理论”对此予以细致展开,作者对启蒙哲学的批判性阐述尤其令人耳目一新。例如,“社会契约论诸说”一文,作者对社会契约论的正当性与必要性提出理性质疑,犀利地反驳了默示社会契约理念支持者的辩解,明确否定虚构的自然状态行动者所缔结的虚构的契约对现实中的人具有约束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契约抑或启蒙思想的价值丧失殆尽,在“启蒙哲学之于宪法的意义:基础抑或潢饰”一文中,作者旗帜鲜明地指出:“启蒙哲学决不只是宪法讨论中的——在节日演讲中使用的——潢饰配件。不过,必须对其意义进行区分。”具言之,从思想史看,启蒙观念对宪法具体设计的影响相当间接;在效力上,宪法效力并不以符合启蒙哲学的核心思想与原则为前提;就适用性来说,形而上学的证立方案不符合宪法中立性,只有摆脱形而上学的启蒙哲学才能用于解释宪法。诸如此类,在本书中,作者直击法学研究的哲学基座,其洞见说理闪烁着批判理性主义光芒。

接下来的思考是,什么是现代社会中的刑法?这一问题势必无法回避法益概念。法益论在刑法理论中占据核心地位,是刑法教义学论证场域中不可获取的分析工具,基此展开的学理论争更是蔚为大观,本书第二编“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对此有所呈现。例如,作者在“德国刑法学中的法益论——一次批判性纵览”一文中客观阐述启蒙哲学的思想史论证素材并予以理性批判。毕竟,仅社会契约论就有数种具体方案,以迥异的启蒙哲学证立法益保护原则势必面临过于笼统的批判;更何况,启蒙哲学对宪法内容的影响相当间接,向形而上学的观念求助亦不符合宪法的中立性。再如,在“宪法何以能够振兴实质的法益理论”一文中,作者提纲挈领地指出,法益保护原则的争论是规范层面决定的,只能通过实证法即宪法路径证立实质法益论,但是,仅将实质的法益概念理解为从宪法中推导出的结论尚不足够,实质的法益概念也难以从启蒙哲学思想史上获得必要的支持,因此,作者直言“通过宪法振兴批判立法的法益理论这一希望,可说是梦幻泡影”。当下,法益概念在我国学界已然得到高度关注,作者将法哲学融贯于法教义学的说理对于法益论研究不无镜鉴意义。

相比于现代社会中的法,现代社会中的刑法更具体可触,关乎社会生活中的所有个体,正当防卫即典型示例。在“德国刑法中的紧急防卫之证立:超个人主义、 二元主义抑或个人主义”一文中,作者对目前居于主流观点的“组合式方案”提出商榷意见,在剖析主观权利的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主义立场的主张:以权利为基础的方案即可解释德国刑法中的紧急防卫权并使其合法化。相较于作者的教授资格论文《紧急救援的根据与界限》,该文可谓短小精悍,彰显了作者始终抱持的法哲学与法教义学交融的学术理路。关于正当防卫法理基础,学界存在个人主义和超个人主义的不同论证进路,德日主流观点采取个人保护与法确证相结合的二元主义,这在我国也得到相当程度的认同。然而,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倘若要求这两个部分累积性存在,则无法取得较之于个人主义方案的论证优势,倘若允许这两个部分选择性存在,则可能存在超个人主义方案的固有弊端;并且,违法侵害行为不可能危及整体法秩序的经验效力,以法确证利益论证侵害人利益处于次要地位的主张难以成立,利益组合优势的说理也无法实现对系争利益的协调性排序。该文中,作者对二元论逐一驳斥并提出以主观权利为原点的证立思路,可谓独辟蹊径,颇具启发意义。

当然,本书关于正当化事由的学理探讨并不局限于此,英格兰德教授对营救酷刑能否作为紧急防卫而正当化、救助型紧急防卫的义务及其限度、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以及正当化事由认识错误的论述均囊括于本书之中,不仅如此,本书还收录了英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对犯罪未完成形态、不作为犯、因果关系等基础理论问题展开的鞭辟入里的论述。此外,第三编“刑法分论”、第四编“刑事诉讼法”分别收录了教授针对严重侵害人身法益的具体罪名以及欧洲人权法院和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彼时的重要判例撰写的论文,全方位地展示了作者兼顾法哲学与教义学、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研究视阈。

安汇玉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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