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2016-11-16
郴纪轩
林邑清风
国家的危房改造资金本应专款专用,但是汝城县泉水镇范龙村的四位村干部却无视党纪法规,随意截留占有,私自瓜分。更过分的是,在东窗事发后,他们竟伪造死者印章妄图掩盖事实。这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作案地点:汝城县泉水镇范龙村作案人物:村支书范木金 村主任范全德 村计生专干袁妮球 村秘书朱宣全2012年初,根据上级安排,泉水镇范龙村获得4个危改指标,于是范木金、范全德、朱宣全、袁妮球四人经过商量,确定了该村2012年危改重点补助对象。
名单确定后,范木金提出,从每户10000元的危改补助中,各截留2000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其他三位村干部同意了这个提议。通过村干部做工作,四户补助对象同意了各给2000元用于村开支。未曾想,国家对2012年危房改造标准翻倍,从10000元“涨”到20000元。四名村干部认为村民信息闭塞,不知道国家补助标准有调整,因此决定仍按“原计划”行事,每户只补助8000元。另外48000元被他们截留,意欲瓜分。2013年1月,范木金提出,危改对象龙某(80多岁的五保户)建不起房子,可先用截留他的12000元危改资金给四人发点误工补助。四位村干部便每人分得了3000元。剩余的36000元截留款,被用于支付村民征地款、村水沟维修款、道路建设款、购买茶叶款和村流动资金等。本以为过了几年没“出事”就可以瞒天过海,但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隔了一段时间,危改对象亲属接二连三地得知2012年危改实际补助标准后,三番五次找村干部讨要剩余的补助款。2015年底,一危改对象的弟弟多次向村干部讨要剩余的补助资金,无果后向上级部门举报。范木金和范全德为不把事闹大,便从村账中补发了12000元给当事人。事后,另一危改对象的哥哥也向村里讨要剩余补助款,经协调,范木金和范全德给当事人8000元。
危改对象龙某于2014年8月去世,因其是五保户,五代内无家族亲人,后事全由范龙村龙家组集体承担。2015年11月,龙家组村民在得知有危改对象补发资金后,也要求领取龙某的剩余危改资金。为掩盖私分龙某12000元危改资金的事实,范木金安排范全德到汝城县城私刻了一枚“龙某”的印章,并伪造一张盖有龙某印章的20000元危改资金收据,四位村主干均在收据上签字证明。处理结果
2016年8月,汝城县泉水镇纪委给予范木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范全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宣全和袁妮球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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