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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一查到底……郴州市4个单位、35人被问责!

林邑清风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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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曝光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第一轮巡察确定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68个,移交问题线索137件11月22日,市纪委对其中25件涉及扶贫工作干部作风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交办。相关县市区纪委核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 35人,问责有关单位4个,提醒谈话25人,约谈36人。现将问责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不严格遵守帮扶纪律,未按规定到岗履职,请销假程序不规范,存在“走读”现象等问题。

共问责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9人、结对帮扶责任人1人,其中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4人、书面检查问责2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3人,约谈2人。典型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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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茶安水库管理局驻金紫仙镇赵源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何华录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等问题。

何华录在驻村帮扶期间,于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违反驻村管理相关规定,在驻村考勤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未按要求驻村食宿,且工作主动性较差。何华录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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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驻洋塘乡羊乌村工作队队长罗跃雄、工作队员胡生平、曹慧芳,县农经局驻油麻镇长湖村工作队队员曾军不遵守驻村工作纪律问题。

罗跃雄、胡生平、曹慧芳、曾军等4人在驻村帮扶期间,违反驻村帮扶管理有关规定,一个星期只到所驻村2-3天,经常不在工作岗位。罗跃雄、胡生平、曹慧芳、曾军等4人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结对帮扶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等问题。

共问责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1人、结对帮扶责任人11人,其中给予书面检查问责11人、批评教育1人。约谈32人。典型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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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法院联系州门司镇道塘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责任人黄聿享、潘莉敏、唐华美、李剑等4人未按规定开展帮扶走访的问题。

截止2017年11月1日,黄聿享、潘莉敏、唐华美、李剑等4人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没有开展走访帮扶工作。黄聿享、潘莉敏、唐华美、李剑等4人均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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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卫计局联系马田镇高仓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责任人陈葆辉,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高亭司镇高亭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责任人黄祥明,县公安局联系七甲乡深洞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责任人陈华军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

陈葆辉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对贫困户的底子不清、情况不明;黄祥明对贫困户基本情况不够了解,对贫困户家庭人口、子女情况、联系电话等不清楚;陈华军2016年、2017年只到帮扶对象家走访1次。陈葆辉、黄祥明、陈华军等3人均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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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楚江镇联系上下舟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责任人唐世锋不熟悉帮扶对象情况问题。

在县委巡察组巡察时,唐世锋对帮扶对象情况不清楚,不能说出结对帮扶对象姓名。唐世锋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工作失职,对扶贫项目调研不充分,导致扶贫项目无法实施,造成资金“趴账”等问题。

共问责分管扶贫工作的乡镇领导3人、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1人、村干部3人,其中给予诫勉问责3人、通报1人、书面检查问责3人。典型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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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流峰镇党委副书记李智华,桂阳县委驻流峰镇桃源村工作队队长何德红,流峰镇桃源村党支部书记赵石文在扶贫项目申报和实施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6年5月,桃源村养殖业和种植业项目在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贫困户意见的情况下盲目上报,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变更部分项目后仍有项目资金16.55万元滞留。对此,赵石文负有直接责任,李智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何德红未引导村支两委按照优先选择当前急需的扶贫项目进行申报,在项目变更中措施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赵石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李智华受到通报问责处理,何德红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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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洪,鲤鱼塘镇足泉村村委会主任谢成建在扶贫项目申报和实施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5年,原青联村(2016年6月合并到足泉村)在申报养牛产业扶贫项目时调研不充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项目资金5万元滞留。对此,时任青联村村委会主任谢成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鲤鱼塘镇党委副书记李志洪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谢成建受到诫勉问责处理,李志洪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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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大布江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志庆,大布江乡原毛坪村党支部书记陈子朝在扶贫项目申报和实施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4年9月,原毛坪村(2016年6月合并到深洞村)在申报茶叶种植扶贫项目时调研不充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对此,时任毛坪村党支部书记陈子朝负有直接责任,李志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子朝受到诫勉问责处理,李志庆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工作存在偏差和失误等问题。

共问责6人,其中给予诫勉问责2人、书面检查问责1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2人。典型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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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武水镇油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蒋芳红,嘉禾县塘村镇高峰村村委会主任尹家彬履职不力问题。

蒋芳红于2016年1月任临武县某公司副总经理,在村工作时间少,未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尹家彬虽能参加镇村两级重要会议和事项,但大部分时间在广东省韶关市经商办企业,未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蒋芳红、尹家彬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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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马田镇党委书记李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永辉履职不力问题。

2017年3月和5月,马田镇纪委先后对上桥村、和平村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但办理严重超期,至今未结案。对此,刘永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永辉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李和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对脱贫攻坚部署推进不力,未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帮扶工作。

中共中国建设银行嘉禾支行党支部、中共嘉禾县联通公司党支部、中共中国银行嘉禾支行党支部、中共嘉禾县国税局党组等4个单位党组(党支部)对脱贫攻坚部署推进不力,未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帮扶工作,上述4个单位党组(党支部)均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是必须担起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和问责处理的上述作风问题,有的不守纪律、工作打折,有的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有的懒政怠政、当“太平官”,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影响了脱贫攻坚重大决策的落地落实,阻碍了脱贫攻坚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压紧压实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干部作风问题,采取严的手段、硬的措施抓好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部署,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快办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工作漂浮、弄虚作假、盲目决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各级结对帮扶责任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查摆差距,改进提高,认真落实帮扶责任,严守帮扶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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