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5号通告

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i泉港 2021-03-12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第5号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内设的口腔科)暂停营业。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将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科(除口腔急诊外)全部停诊。请急诊患者如实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服从预检分诊安排,若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到政府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有往返武汉等疫区史的患者须由医疗机构专业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总监制 | 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