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微讲堂】习近平讲述“一带一路”
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构想提出两年多来,引起世界沿线国家的广泛共鸣。三年来,习近平在国内外各种场合就“一带一路”多次发表重要论述。
【2013年9月7日——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时表示:
为了使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
【2013年10月3日——首次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
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的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中强调:
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013年12月10日——拉紧相互利益纽带】
2013年12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抓紧制定战略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拉紧相互利益纽带。
【2014年5月21日——推动亚洲发展和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014年5月21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在上海举行。习近平作主旨发言强调:
中国将同各国一道,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尽早启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更加深入参与区域合作进程,推动亚洲发展和安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014年6月5日——中阿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
2014年6月5日,习近平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发表演讲强调:
“一带一路”是互利共赢之路。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因为丝绸之路相知相交,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中阿双方应该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打造中阿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2014年9月12日——欢迎上海合作组织伙伴积极参与】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
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正进入务实合作新阶段,中方制定的规划基本成形。欢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积极参与,共商大计、共建项目、共享收益,共同创新区域合作和南南合作模式,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地区互联互通和新型工业化进程。
【2014年9月18日——望以“一带一路”为双翼,同南亚国家一道腾飞】
2014年9月18日,习近平在印度世界事务委员会上发表题为《携手追寻民族复兴之梦》的重要演讲强调: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以加强传统陆海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实现经济共荣、贸易互补、民心相通。中国希望以“一带一路”为双翼,同南亚国家一道实现腾飞。
【2014年11月6日——许多沿线国家同我国有着共同利益】
2014年11月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强调:
“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无论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应对危机、加快调整,许多沿线国家同我国有着共同利益。
【2014年11月8日——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
2014年11月8日,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在讲话中表示:
“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是相融相近、相辅相成的。如果将“一带一路”比喻为亚洲腾飞的两只翅膀,那么互联互通就是两只翅膀的血脉经络。
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
【2014年11月9日——为亚太互联互通、发展繁荣作出新贡献】
2014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北京出席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并在演讲中指出:
中国愿意同各国一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深入参与区域合作进程,为亚太互联互通、发展繁荣作出新贡献。
【2014年11月15日——为全球基础设施投资作出贡献】
2014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作的题为《推动创新发展 实现联动增长》的发言中指出:
我们支持二十国集团成立全球基础设施中心,支持世界银行成立全球基础设施基金,并将通过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途径,为全球基础设施投资作出贡献。
【2014年12月5日——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
2014年12月5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
【2015年3月28日——“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2015年3月28日,习近平在海南博鳌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
“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一带一路”建设不是要替代现有地区合作机制和倡议,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
【2015年4月21日——南亚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合作伙伴】
2015年4月21日,习近平在巴基斯坦议会发表题为《构建中巴命运共同体 开辟合作共赢新征程》的重要演讲中指出:
南亚地处“一带一路”海陆交汇之处,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合作伙伴。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与“一带一路”关联紧密,进展顺利。两大走廊建设将有力促进有关国家经济增长,并为深化南亚区域合作提供新的强大动力。
【2015年11月6日——加强中越两国互联互通及产能和投资贸易合作】
2015年11月6日,习近平在越南国会发表的题为《共同谱写中越友好新篇章》的重要演讲中强调:
中方高度重视两国发展战略对接,愿在“一带一路”、“两廊一圈”框架内,加强两国互联互通及产能和投资贸易合作,为新形势下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15年11月7日——“一带一路”是发展的倡议、合作的倡议、开放的倡议】
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题为《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共建亚洲美好家园》的重要演讲中强调:
两年前,我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时,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设想。这是发展的倡议、合作的倡议、开放的倡议,强调的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平等互利方式。
【2015年11月18日——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
2015年11月18日,习近平在菲律宾马尼拉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时发表的题为《发挥亚太引领作用 应对世界经济挑战》的主旨演讲中强调:
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我们将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
【2016年1月18日——希望沙特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沙特《利雅得报》发表题为《做共同发展的好伙伴》的署名文章中指出:
为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和共同发展,中方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我们希望并相信地处“一带一路”西端交汇地带的沙特将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2016年1月19日——“一带一路”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
2016年1月19日,习近平在埃及《金字塔报》发表题为《让中阿友谊如尼罗河水奔涌向前》的署名文章中指出:
“一带一路”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
【2016年1月21日——推动中阿两大民族复兴形成更多交汇】
2016年1月21日,习近平在阿拉伯国家联盟总部的演讲中指出:
中方愿同阿拉伯国家开展共建“一带一路”行动,推动中阿两大民族复兴形成更多交汇。
【2016年1月21日——互联互通是贯穿“一带一路”的血脉】
2016年1月21日,习近平在伊朗《伊朗报》发表题为《共创中伊关系美好明天》的署名文章中指出:
互联互通是贯穿“一带一路”的血脉。实现互联互通,要以亚洲国家为重点方向,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口。
【2016年3月26日——进一步梳理和筹备重大合作项目,争取早期收获】
2016年3月26日,在对捷克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习近平在捷克《权利报》发表题为《奏响中捷关系的时代强音》的署名文章中指出:
中捷双方应该以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为重要契机,加强各自发展战略和愿景的对接,进一步梳理和筹备重大合作项目,争取早期收获。
(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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