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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男子拐骗他人妻以7400元卖出
以出卖为目的,以务工为名将一已婚妇女拐骗至巴东县野三关镇。并卖给他人为妻,从中获利。经巴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谭某周被巴东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7400元,上缴国库。
巴东县清太坪镇中磨坪村村民谭某周,2012年下半年在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承建工程。由于当地连续雨天,工程停工,谭某周返回清太坪镇老家。
期间,其情人肖某(另案处理)以务工为名,将沧源县已婚妇女陈某某拐骗至巴东县野三关镇。而后,被告人谭某周以介绍工作之名,将陈某某诱骗至野三关镇某美发店从事卖淫活动。同年8月,谭某周伙同肖某以7400元的价格将陈某某卖给清太坪镇村民向某为妻。2015年7月22日,办案民警从向某家中将陈某某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周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同时,谭某周在实施本次犯罪中,以介绍工作之名诱骗被拐卖的妇女从事卖淫,触犯刑法。但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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