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一家长骑电动车和货车相撞,其孩子头部被碾破···
21日早上7时许,正值交通高峰期,一部恐怖的交通事故在厦门街头上演,一辆大货车与电动车相撞在厦门火炬路小东山天桥附近相撞,大货车碾破小孩头部,现场相当惨烈,孩子上学的书本和书包散落一地····
目前事故的详细原因暂时还没有正式公布,但根据现场目击网友称,可能是家长骑电动车载小孩,但是违反交通规则走机动车道,因此导致事故的发生。
网友@王玉珍:
我是抱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写的, 到公交车站坐等车看到了一切,妈妈痛彻心扉的坐离孩子五米远的距离嗷啕大哭,孩子被一块破破的塑料布盖着,四周散落着孩子上学的书本和书包,还有一片触目惊心的血迹。爸爸蹬在路边,埋头哭泣,此刻的泪水显得那么那么的苍白无力。
@花不落泪:
早上很不幸目睹了一地血腥肉泥。小孩已经往生!骑电动车不走人行道,也不要去机动车道和汽车抢道,早上这电动车都抢到最左侧车道。很多家长就是这样从小带着孩子违反交规,,这种父母太不负责任了,害人害己,破碎的家庭能重圆吗?
@轻若飞烟:
自己都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却把生命掌握在别人手上,认为别人不敢撞,总是抱着侥幸心,非得出事才后悔,可怜的还是孩子!
看到这样新闻总是让人心生余悸。特别是在龙岩,这样以电动车和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城市,我们也会经常看到街头摩托车横穿直撞。很多人为了能赶上准点上学或上班,往往会存着侥幸心理违反交通规则,但不知,正是由于带有这样恻隐之心,往往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
咱们一起来回忆下,去年发生在龙岩街头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
事件一:2015年10月19日,龙岩凤凰阁二中门口天桥边,一个骑助力车的中学生凤凰路往工业路右拐。被一部集装箱的挂车当场碾压,现场画面惨烈!
事件二:2015年10月21日早上八点左右,当时年轻的妈妈带着4岁的小男孩在大洋小学前的一家簸箕板摊前购买簸箕板,突然小男孩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跑了出去了,这时刚好一辆箱式小货车经过,小男孩不幸被卷入车底,小货车前轮直接压过孩子的头部、肩部,现场立刻血迹斑斑惨不忍睹!,家长当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
事件三:2015年4月26日下午,发生在七中附近的惨重车祸!"追风少年"和小车现场相撞近乎惨烈,120很快就到场急救,有目击的路人说是车祸是因为骑摩托车的少年超速行驶,也有人说是小车先撞上摩托车的...
像以上的类似事故并不少见,希望各位市民不管是骑车、开车或者走路,出行都好好遵守交通规则。为避免事故发生,骑车需注意一下规则:
(1)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 横过机动车道。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3) 行驶时速限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4) 借道行驶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5) 通过交叉路口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照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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