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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人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社保缴费基数也有调整

今日斗门 2018-07-23

注意啦!

珠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啦!

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也有调整!

一起来看看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变化!


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高温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从7月1日起,我市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标准,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1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再来看看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 ↓↓


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的我市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基数按照2017年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51元/月的标准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17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68元/月标准计算,其他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珠海2018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END-


来源:珠海人社、珠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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