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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成功的人际交往呢?

2017-08-07 梁晓声 周国平

答人际关系学


问:读者是你陌生而熟悉的朋友,你如何与他们交往呢?


梁晓声:我觉得,事实上,一个作家是很难与他或她的读者“们”交往的。纵然作家极想,也不可能。一个相对于天南地北的许多读者,作家若受“交往”之心左右,他就什么都不用干了,那也肯定还是“交往”不过来。所以,只有极少数的读者,非要和某作家交往不可。


更多的读者,是比作家本人还明白这一点的。其明白,证明大多数读者对作家这一种职业是体恤的。我相信大多数的作家皆和我一样,内心里最真实的愿望恰恰是拥有充分的独处的时间。究竟能拥有多少这样的时间,对作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种时间居然被情愿地或不情愿地压缩到了最少的程度,那么在我看来是值得同情的。


我早就是一个拥有充分的写作时间的作家了,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是最不以为然的,如同一个常处在发烧感冒情况下的人对冬泳不以为然。我每个月的时间往往是这样“瓜分”的——三分之一划归在单位的本职工作和难以推托的活动;三分之一划归“哥们儿”们,他们既非作家、编辑、记者,亦非文学的或我自己的读者,仅仅是些与我有着脐带般的“古老”友情的人。时代剧变,他们的境况都不怎么好。从前他们希望从我这儿求得具体的帮助,从前他们想当然地将一个作家的社会“能量”高估了。现在他们明白了这是一个错误,所以也仅仅满足于从我这儿获得友情的安慰以及咨询。这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我这儿是必须优先确保,来者不拒的,否则我对我自己做人的感觉不好。最后的三分之一归于写作、家事、应酬来访的形形色色的不速之客。我目前“争取”时间的方式是——尽量推托掉几乎一切的活动,包括文学与影视活动。再从睡眠和吃饭时间内挤出一些“补贴”给写作。所以我对“社交”二字无好感,想必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但是由此话题可引出另一话题——有次在某种文学场合,一名记者问我:一百个读者和一位卓越的评论家,你更看重哪一方对你的书的评价?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一百个读者。对方脸上呈现出了讥笑。我脸上也呈现出了讥笑。


试问在中国,在目前,卓绝的评论家大名阿谁?差不多够个评论家的,我几乎都读过他们的文章,当场对面听过他们的发言。他们中有我极尊敬的人,但是我不觉得谁卓越。正如我看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当代作家,没谁担得起“卓越”二字一样。而给我来信的读者们中,有中学生、高中生、大学生、硕士、博士以及他们的老师、导师;有机关干部甚至“高干”;有工人、农民以及他们的儿女;有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包括商人;还有身份各异的国外华侨……我当然要极其认真地读他们的信,极其认真地思考他们对我的某部书某篇作品“评论”。他们的“评论”直来直去,毫无暧昧之词违心之词。最主要的,那是“干干净净”的“评论”,不掺任何杂质。有的信写得很长。香港的周安达源先生是一位经商者,曾用毛笔给我写来十余页的信谈我作品的得失。他当年毕业于美国某大学,而且是文学硕士。评论和创作一样,在我看首先是职业。职业者,“啖饭道”。


我写任何一篇作品时,头脑中从不曾有任何一位评论家的影子晃来晃去。我起码是为“一百个”读者而写作的,当然同时也为自己。我给读者回信,常常是在读者通过信向我求援,而我判断写信的人非是骗子,我又能够给予帮助的情况下。如果这也算“交往”,那就算吧!而我认为其实不算的……


有的作家善交朋友,如毛姆的朋友圈颇为壮观,有的作家却落落寡合,如卡夫卡喜欢独步遐思,只与最亲近的朋友来往。我属于后一类。因为,不但如前所述,时间和精力有限,而且身体也不好。我想毛姆一定精力过剩吧?另外,从天性上,我喜欢静,喜欢独处。我父亲在世时如此,我高中的儿子亦如此。这是基因所决定的。我一直想弄明白某些人为什么热衷于社交,一直还没太弄明白。我随团出访马来西亚,几天下来,终因无法独处片刻而不堪忍受,于是坚决请假两日,哪儿也不去,留在住所看看书,记点儿笔记。独处对我是最好的时光。



我是个低消费者。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比较粗糙。一整日无人来访,吸着烟,安安静静地看一本好书,或一部录像带,对我来说是最大享受。我极反感的事之一便是社交性聚餐。我也是被屡屡损伤“牙眼”的人,但早已习惯了。我认为中国的文坛,一向便充满了“江湖气”。人在江湖,不可太娇。何况,我的“牙眼”被损伤过的程度,大抵都在可以忘却的范围。我被袭击了,就像兽那样,遁躲起来,用自己舌舔自己的伤。如果被小人布设的力紧齿锐的夹子夹住了,我想我会像熊或狼一样啃断自己的爪骨。残了也要好好活着,并且尤要好好写作。好好活着并不等于为了报复活着,不为了报复活着又并不就意味着宽容。


人应该这样——第一不娇。你凭什么就不可以被伤害一次?你有什么特殊的?你有什么特别的?你是文坛王子或公主么?第二要吸取教训。即使你是一头熊,也只有四只爪子。如果被夹掉了一只又被夹掉了一只,报复和宽容实际上对你都没区别了。第三,对于小人的伤害伎俩也可以轻蔑置之。


鲁迅先生又曾说过——最大的轻蔑,是连目光也不瞥过去,而轻蔑比实行报复好。文坛之上,没有杀父之仇,没有谁推谁孩子下井的故事,轻蔑也就足够了。第四,主张宽容的人有几种。倘矛盾原来可以化解,后果对其中一方并不关乎身败名裂,可能还有双方意气用事的成分,则主张宽容的人,定比主张报复的人居心良好。倘一方受着严重的伤害,另一方洋洋得意者,有第三者暧昧于公理,暧昧于道义,半点儿正直也没有,只对受着严重伤害的一方尽说宽容——这样的“善良”的人,我也是不与接近的。我不见得会反其道而蓄谋报复,但会将他们列在不可做朋友的人一类。


过于自私自利而又毫无正义感可言的男人我不与之交往。玩世不恭的男作家我不与之交往——我不能容忍男人身上的纨绔。玩世不恭加上纨绔放纵,我以为接近着佩戴文人徽章的流氓。过于追求虚荣而又毫无同情心的女人我不与之交往。女人而毫无虚荣是为女神。女神又是根本没有的。所以我说“过于”,“过于”的女人在中国现在越来越多了。我不会主动与任何女人交往。对于男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轻信。我也不与从没上过当受过骗的男人交往,却不拒绝与革心洗面了的骗子交往。对于女人,我最能原谅的缺点是无知和懦弱。





卡耐基说,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是85%的人际关系加上15%的专业技术,你同意吗?这个卡耐基纯粹是胡说八道。公关小姐、交际秘书、庸官、直销雇员以及一切专业上没有出息的人,才会拿出85%的时间和精力去搞人际关系。对于此外的人,卡耐基的话反过来才有些正确性。科学、现代技术、医学、艺术,如果从事于这些领域的人们仅仅具有15%的专业能力,而且认为足够了,于是热衷于用85%的头脑去搞人际关系,则人类现在肯定还处在中世纪。即使写作这么庸常的事情,仅靠15%的能力,也是很难从事终生的。一个人的人际交往的能力真的需要很大很大么?其交往半径真的是越大越好么?一位教授有必要也跟“追星族”们一样去结交影视明星歌星么?我:

一位学者非得去结交官员么?一位作家非得和商人过从甚密么?一名年轻人何必到处发名片索名片?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这样的能力——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尽量使自己的存在不令别人讨厌。


依我看谁都不必刻意去获得别人们的喜欢,不令别人讨厌也就足够了。人能做到这一点其实已很不容易。因为中国人的劣性之一便是一向嫌恶自己的同胞,这一种由来已久的嫌恶有一百种以上的理由支持着。所以一个中国人要处理好和自己同胞的关系,的确需要多方面的起码的修养。一个人不可能也没必要天天总在那儿按别人们的好恶改变自己,还要做好另外的许多事。所以,达到起码的修养就可以了。


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活着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做君子,而是首先避免做小人。我让我初三时的儿子替我寄一封挂号信,他问我到了邮局该说什么。我交代他在我出门后替我给一位朋友回电话,结果他辜负了我的信任——不是因为忘了,而是不敢在电话里跟陌生人说话。这当然是不行的。所以有待培养,必须提高——与人交往的起码能力。提高到什么程度?——能与人正常交往的程度就行了。我们哈尔滨人,将那种满世界忙忙碌碌地交际的人叫“社会人儿”。而一个人变成了这样,也就太不务正业令人讨厌了。我可不愿我的儿子将来是一个“社会人儿”。


我不主张年轻人培养什么“交际”能力。年纪轻轻的,时间和精力不用在正地方,“交”的什么“际”?但是起码应该做到,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因自己的存在,那小小的人际环境多了一份安定、一份亲和、一份善良友爱……怎样才算成功的人际交往呢?前人较满足于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现代人是不是更看重关系网络四通八达?人生得一知己固然少点。得“一帮”也就不叫知己了,成“弟兄会”了。三五知己可也。这我有——在中学老同学和兵团战友中。我若遭遇什么天灾人祸,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北京。我若中年早逝,他们会悲泪泗流。他们是我的“情感财富”,我满足于此。关系网络四通八达?——这真可怕。听来可怕,想来更可怕。那样的人还算是一个人么?不成了一台电脑了么?电脑网络上能产生什么知己?——只能产生有用的人或互利的人罢了。我只知世上有一种友情如陈酿——我珍重这一种友情。我对这一种友情的原则是——绝不利用了来将自己的困难强加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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