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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出现最多的词竟然是……丨律事实务

2017-07-03 洪凌啸 律事通

如何成功申请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词频进行分析。

作者▷洪凌啸

来源▷律事通


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评选结果业已新鲜出炉。可以说,这一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评选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展示了中国法学界目前的研究热点与方向,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层次水平。因此,本文拟对入选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词频数据层面的统计与分析,发现入选项目的共通之处,寻找未来法学研究的前路。


本次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有重点项目29个,一般项目216个,总计245个。此外还有青年项目83项。这其中,中国政法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均以成功申请14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骄人成绩独占鳌头。名列探花的是西南政法大学,西政成功申请了10项社科基金项目。


△2017年各高校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数量排名


不难发现,老牌政法类高校尤其是“五院四系”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优势地位难以撼动。前五甲分别被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这“五院”所包揽。“四系”中,除了北大在办学研究思路、国内课题申请上有着自身的侧重与考虑,武汉大学与吉林大学亦成绩不菲。除了老牌劲旅,后起之秀也是冲劲十足。湖南地区的三所高校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均名列前茅,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扬州大学也是表现不俗,延续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江西财经大学在继2016年获得5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后,2017年亦获得了4项立项,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快速发展的势头。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为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的年度项目,即暂不包括青年项目。


本文的研究方法为词频统计的方法,在软件统计之前,笔者事先将软件无法识别的法律术语人工形成了用户词典:

其中主要有“web2.0”、“案多人少”、“保护税”、“被追诉人”、“本土化”、“辩论权”、“不作为”、“场所”、“成案”、“惩戒性”、“持有型”、“大数据”、“狄奥多西”、“断例”、“对策”、“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恐”、“反恐怖”、“防控”、“服判”“、福利权”、“个案解释”、“公共财产”、“公益诉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归责”、“归正”、“规制”“、行为人”、“行政法”、“辑佚”、“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进路”、“经济犯罪”、“精神病人”、“警察权”、“考释”、“可采性”、“跨部门”、“劳动合同”、“老年人”、“南海诸岛”、“排污权”、“亲等”、“亲系”、“区域链”、“人民陪审员”、“认罪认罚”、“三权分置”、“设区市”、“涉众型”、“审判中心”、“实体性”、“实证”、“实质化”、“视域”、“司法适用”、“司法制度”、“私权”、“斯瓦尔巴德”、“碳排放权”、“外国法”、“网约车”、“维稳”、“系统”、“新发展”、“信息权”、“刑事化”、“央地”、“一般条款”、“一带一路”、“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以刑制罪”、“因应”、“用能权”、“用水权”、“早期化”、“侦查权”、“征收性”、“证成”、“中国特色”、“中日”、“中印”等。


之所以将这些法律术语人工形成用户词典,是为了防止软件在识别时出现错误,如将“被追诉人”识别为“被”及“追诉人”,将“老年人”识别为“老年”及“人”。一些诸如“辩论权”、“审判中心”、“区域链”、“斯瓦尔巴德”、“网约车”等特殊名词更不宜拆解,因此需要特别指定。


在此基础上,笔者通过软件分析出了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出现频数位于10次以上的高频词,这些出现频次达到了双位数次的高频词是:


那么,这些在2017年度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频频出现的词语能否为我们带来些许启示呢?


法律实证研究正在逐渐成为法学主流研究范式

可以看到,在高频词中,“实证”研究出现了11次,是出现频次极高的词语之一。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法学学者意识到了法律实证研究的重要意义,将目光更多地从书斋投射到司法实践之中。这其中,不仅有福建师范大学刘方权老师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律师参与问题实证研究”、华东政法大学陈邦达老师的“司法鉴定意见可采性问题实证研究”等具有法律实证研究传统的刑事司法制度方面的课题,更有四川大学黄云松老师的“中印领土争端背景下边境空心化问题的法律与实证研究”的相关国际法方面的课题。这说明法律实证研究正在从传统强势的刑事司法学科向其他部门法学科扩展,相信通过对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学者们可以发现更多学术上的金矿,甚至将以往的贫矿转化为富矿。


选题内容既需立足本土,又需紧追热点,还需突出问题意识

细查高频词,可以发现,“中国”出现了30次,而“我国”也出现了23次,这意味着,研究的问题应当是中国问题而不是外国问题,关注的方向应当是中国的司法实践而不是单纯的比较研究,这也印证了前述法律实证研究正愈来愈受到重视的观点。此外“一带一路”出现了10次,“环境”出现了11次,“改革”出现了11次。显然,“一带一路”是对国家区域合作方针的回应,“环境”这一高频词则表明,在当下中国诸如雾霾、水污染等引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日益增多时,法律人群体需要通过立法、司法等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此外,“改革”一词则是中国长期以来的热门话题。当然,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般推进的今天,“改革”成为高频词亦不新鲜。这其中,既有如“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代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研究”、“员额制度改革中藏区双语司法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研究”等研究司法改革的课题,亦有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财政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构建研究”等针对中国现实改革状况的法学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的拟题方式有一定技巧

在245个2017年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有241个项目的拟题方式为“×××研究”,比例达到了可怕的98%。可以说,“×××研究”已成为国家社科基金最为稳妥的拟题方式。


此外,从项目题目中虚词运用的高频次亦可窥见国家社科基金拟题方式的些许技巧。例如,“与”出现了70次,“下”出现了44次,“中”出现了20次,“及”出现了19次。这意味着,通过“与”、“及”将两个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结合起来,或者通过“下”、“中”将一个研究内容放置于一个研究视角、理论或方法之下,将大大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前者的代表性项目有“数学与法律的科学化问题研究”、“清代成案的性质与功能研究”、“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新趋势及中国的政策选择研究”、“南海历史性权利问题及所谓“南海仲裁案”之后中国的应对研究”等,后者的代表性项目有“维稳和人权保障背景下规范警察使用武力问题研究”、“庭审实质化语境下法官认知力研究”、“风险社会中过失犯罪的归责原理研究”、“反全球化浪潮中欧盟投资法庭制度与中国因应研究”等。


总之,通过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词频数据统计可以发现中国法学研究的新变化、新方向、新规律,通过对全国法学学者集体智慧结晶的观察,凝练法学圈热点理论与实践问题,启发法学研究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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