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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2017年11月23日,柳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全面启动。这是我市继“降费率”、“稳岗补贴”之后又一项失业保险基金惠民政策,这一新政为企业提升技能人才、提高市场竞争力,激励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保驾护航。
《办法》对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申领条件:
在柳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以核发日期为准),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对。(注: 1.可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gxlz.lss.gov.cn/)下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2.可到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待遇科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审核通过后应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按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技能补贴的企业在职职工应到相应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技能提升补贴。
(一)市本级企业在职职工到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三楼失业保险待遇科办理。咨询电话号码:2806860
(二)各县、柳江区企业在职职工到相应县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
县、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号码如下:
柳江区经办地址:
柳江区柳堡路318号 0772—7256079
柳城县经办地址:
柳城县白阳中路58号 0772—7614291
鹿寨县经办地址:
鹿寨镇城南沐荣世家小区对面 0772—6751179
融安县经办地址:
融安县环城路 0772—5305286
融水县经办地址:
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1巷8号 0772—6475189
三江县经办地址:
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 0772—8615315
通讯员: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