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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月起,广西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涨幅达10%!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广西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
根据最新的计算标准
01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旧标准为80%)发放。
02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目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1810元/月,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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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来标准
每月可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
1810×80%=1448(元)
2020年5月1日以后
每月可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
1810×90%=1629(元)
每月增加了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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