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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 当心!在“人肉搜索”的时候,你已经犯法了……

未央检察 2020-10-18


它们

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

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

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

这就是

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柄利剑:

“人肉搜索”


最近一起捡狗人摔死狗的事件引发了全民轰动,摔狗人的恶行让人不齿,但是当网友们开始疯狂的人肉搜索后,我们不禁要思考一个问题:人肉搜索难道不算是“信息猥亵”吗?人肉搜索又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呢


案件回顾



近日,成都何姓女老师捡到狗主人小吴的宠物柯基犬拒不归还,仗着狗在手里,对小吴折磨恐吓半个月,最后因为索酬不成将柯基犬从楼上摔死。



此事惹怒了很多网友,发动了大规模的“人肉搜索”,在网上公开何某个人信息、电话号码、所在公司信息及地址,因为何某的信息完全泄露,造成大量不愤网友围堵在何某小区,有的更是往何某家中寄花圈……


很多网友貌似对此“喜闻乐见”:


人肉搜索的危害!


有网友说,“人,聚在一起,是最能被带节奏的。”受到某些事件的感染,一些人总会“正义感”爆棚,不自觉的演化成网络暴力行为,从而发展成你想象不到的后果,等到那个时候再想阻止已来不及,就好像启动了一个无法叫停或者纠错的极刑机制。



一些网民其实并不完全清楚真相,只是捕风捉影,很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而产生偏见和误会。大家想过没有:一旦判断错误真相,针对错了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那又由谁来负这个责?比如下面的这起案件:


图左为涉案男子,图右为李某鑫


“男子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一案曾引发广泛关注。刚从哈理工大学毕业的李某鑫莫名“躺枪”,被误会是猥亵女孩的男子,个人信息被曝光,被网友各种谩骂。



人肉搜索惩治坏人很爽,只是这爽的背后,是不是有那么一丝不安呢?今天我们把人肉搜索当成一场网络正义,不加限制,任由其发展,让网络环境变得乌烟瘴气,当有一天这种正义万一落到了我们自己的头上,你怕吗?在这种没有约束力的网络暴力面前,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人肉搜索违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人肉搜索”、非法买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说明。



《解释》中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也意味着“人肉搜索”属于违法行为。


未央检察提醒您:

信息工具的使用,还是应该有边界有底线,针对任何一个人的无差别人肉搜索,其实都是侵权。以暴制暴是不对的,违法的事咱别做!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

也许它的初衷是好的

希望能够给那些道德缺陷的人以警告作用

但负面影响也极其恶劣

并且也是违法的

所以大家维权还是走合法途径

让我们一起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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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果果

校对: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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