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日 | 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力量 聚力首善未央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日
为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助力营商环境,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4月26日上午,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朱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五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朱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凝聚合力
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上午,我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金融办、12315中心、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等单位在未央区盛龙广场共同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我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向过往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职能和作用,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群众自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送法进企
“点对点”提供检察服务
下午,我院组织干警前往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北二环店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2022年,我院在大明宫建材实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全省首家“商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其除了自身核心商业品牌价值之外,还引进并管理了3500余家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对商标保护的需求多元化。干警们走进商户,发放宣传手册,宣讲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让商户明确知识产权的定义,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从而正确保障自身利益。
此次保护知识产权系列活动,展示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弘扬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风尚。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撰稿:张茜 编辑:魏心眉
校对:许娟娟 摄影:综合
初审:惠凡 审核: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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