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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听证,请8名群众担任“考官”!
6月8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监管行政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现场监督,8名群众代表担任“考官”。
一个烟头引发的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一个烟头毁了一个家庭。去年一次火灾现场的调查,让我院检察官触目惊心。为了避免“小火亡人”的事故再次发生,我院检察官自此经常深入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城中村、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实地走访调查。
一人之力有限,众人之力足恃。工作做了很多,也发了个案检察建议,但效果不甚理想,毕竟辖区仅小区就有800多个,还不算村、商场等地方,检察机关只有主动融入和服务社会治理大局,依靠群众,携手行政机关,才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想通了这点,检察官立即行动,多次与行政机关沟通、深入走访群众,听取专业意见,寻找消防安全隐患背后倾向性、普遍性、根源性的突出问题,比如未验先用,新旧安全隐患交织;基层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隐患排查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存在重理念、轻技能,重警示、轻方法等问题。
问题找到了,谁来解决?一份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监管的行政检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应时而生。
结案与否
人民群众说了算
这场听证会,由未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主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社区(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晓伟,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科负责人何峰,区社区(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辛嘉受邀出席。
杨晓伟局长就辖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小区、村、仓储等单位1228家,排查出消防安全隐患5777个,整改率达91%。新建电动充电车棚43个,疏通消防通道292条,增配灭火器5000余具,增加消防栓20个,取缔“三合一”场所54个,清理小区违建7处,督促物业公司完善消防安全制度100余项,组织培训、演练500余场次,5月发生火灾数同比下降85%。
“现在最难解决的就是未验先用、管辖不清的问题,咱们839个小区,行政机关是否进行摸排并协调物业进行专项整治?”听证员康敏提问。
“我们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区进行逐一检查,将手续不全的小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移送有关单位依法处理,并成立专班持续跟进。”杨晓伟局长回答道。
提问环节结束,听证员就听证议题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溯源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成效显著,行政机关履职到位,可以结案!
“我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全程参与并见证了这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破解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难题的决心。”市人大代表寇觅表示。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全面履职、检察机关能否结案,取决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从检察监督走向社会治理,是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更是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张柱军检察长总结道。
案结“事未了”
“我们小区消防设施完善了,常见的电动车乱停乱放、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楼梯间堆放杂物、飞线充电的现象明显减少。我还参加了多次培训演练,学会了灭火器的使用和很多实用的逃生技巧,希望能持续改进,保持下去。”与会群众代表表示。
“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不是阶段性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工作都要跟上,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张柱军检察长回应道。
我院与未央区应急管理局签订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并设立检察联络室,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机制,定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以制度建设保障治理成效,织密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制度网”,携手行政机关探索建立“长治”为框架、“久安”为路径的工作体系,确保“长治久安”在路上。
撰稿:杨姿 编辑:魏心眉
校对:许娟娟 摄影:综合
审核: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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